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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06

  为切实提高冬季除雪效果,最大限度减轻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环境整洁有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任务目标

  及时清除城区道路、桥梁积雪,避免路面结冰,确保交通秩序基本正常。

作业范围和责任分工

  1、本预案适用于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慢车道、人行道的除雪保畅。

  2、为明确责任,以**街为界限,将除雪范围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分别由局领导包保指挥。

  3、城区道路除雪工作以环卫局为主,交通局、公路局积极协助、配合。

物质和设备准备

  1、环卫局配备装载机2台、清运车6台,工业用盐20吨。提前准备、管理好足够的污雪集中堆放点,做好污雪后续处理工作。

  2、局属各单位、保洁公司要备足铁锨、扫帚等除雪工具,充分做好除雪抗灾物质准备工作。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根据天气预报,城区有中雪及以上降雪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环卫局所属单位、保洁公司立即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展开除雪抗灾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片区包保领导汇报雪情及除雪工作进展情况。

  1、中雪(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降雪停止后,6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上的积雪清除;12小时内完成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和重点繁华地区的积雪清理;24小时内完成支路的车行道、人行道的积雪清理;36小时内完成城区所有道路积雪清运工作。

  2、大雪(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降雪开始时,根据需要在城区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抛撒工业用盐。降雪停止后,12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的车行道、桥梁、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除;24小时内完成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和重点区域的积雪清理;48小时内完成城区所有道路积雪清运工作。

  3、特大雪(降雪厚度在10厘米以上或降水量在10毫米以上)。降雪开始时,根据需要在城区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抛撤工业用盐。降雪停止后,24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的车行道、桥梁、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除;48小时内完成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和重点地区的积雪清理;72小时内完成城区所有道路积雪清运。对于特殊灾害性降雪天气和清雪任务重、难度大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完成时间,统一调度清雪力量,多单位集中开展突击清雪工作。

除雪作业程序及标准

  (一)作业程序

  1、积雪5厘米以下,以人工除雪为主;积雪5厘米以上,以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除雪。

  2、根据天气预报,城区有中雪及以上降雪时,所有除雪机械、车辆及主要除雪人员应提前集结,当降雪达到5厘米以上时,立即前往责任区域实施除雪。

  3、坚持先桥梁后道路、先主干路后支路、先机动车道后人行道、先人口密集区后边远区的原则,优先确保**街、**街、**街、**路、**路、**路及学校、医院等重要设施周边道路的除雪,并根据雪情适时不间断除雪。

  4、充分利用中午时间加快清雪进度,以迅速疏通城市交通;主次干道机械除雪尽量在夜间车辆行人少时进行,确保白天的正常通行秩序,清理后的积雪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

  (二)标准要求

  1、抛撒工业用盐时应均匀、适量,不得污染花坛、绿地。

  2、除雪过程中,不得将积雪推至交通路口或果皮箱、垃圾箱周围;禁止将含盐积雪倒入绿地、花坛、树坑中;禁止将含有垃圾和杂物的积雪直接推入下水道;禁止向积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除雪后,城区主要路面及公交站点、大型商场附近等人流密集区,要做到无雪堆、无结冰。

  3、在赶往清雪现场或在清雪作业中,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和作业安全,作业车辆上路必须开启警示灯,夜间作业要保证照明充足。

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环卫局冬季除雪抗灾领导小组,全力做好除雪抗灾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除雪工作,各保洁公司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各保洁公司的应急预案要与本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环卫局所属各单位要尽快组建本单位应急队伍,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应急预案一旦启动,人员全员到岗。各类除雪物资要在每年11月前准备到位,确保发生降雪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所有除雪机械设备要经常检修保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对外租赁的设备要逐一登记造册,驾驶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及时了解掌握天气变化和降雪情况,并向带班领导汇报。建立信息传递制度,降雪期间,除雪抗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各应急队员要做到24小时通信畅通。各单位要将每段路面的雪量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除雪工作提供第一时间信息,确保除雪保通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局属各单位及各保洁公司要服从局冬季除雪抗灾领导小组及包保领导的安排、调度,提前备好必要的除雪工具,随时投入除雪抗灾工作。公路局负责国、省道除雪抗灾工作,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除雪抗灾工作。各环卫办配合公路局、交通局做好辖区内的道路除雪工作,交通局协助环卫局完成城区道路除雪抗灾任务。

编辑:www.pmceo.Com

篇2:建筑施工灾害天气预警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灾害天气预警应急预案

  青岛市建筑施工灾害天气预警应急预案

  为提高防御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大风、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市内四区的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成立预警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成立相应的机构。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成立预警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三、预警等级

  根据青岛市灾害天气预警等级,结合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雷雨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2、黄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中雪、8-10级大风天气。

  4、橙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大雪、10-12级大风天气。

  6、红色预警:天气情况为大暴雨(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风暴潮、暴雪、12级以上大风和其它重大灾害天气。

  四、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市气象局发布以上预警等级预报后,青岛市建管局将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建管信息网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布预警应急等级信息,预警应急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24小时在现场值班。

  (一)蓝色预警

  1、各施工企业负责人通知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会同项目总监对深基坑、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现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各自做好检查记录,企业负责人带领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对深基坑及时观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监测记录,并存档备查。

  3、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立即停止起重机械作业,全面检查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和吊篮的安全装置、避雷装置,并做好检查记录。

  4、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所有施工现场要全部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抢险工程除外)。

  (二)黄色预警

  1、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通知专家组,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

  2、各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立即组织对本工程抢险救灾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抢险人员、物资、器材、设备等。

  3、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核查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并安排专人定时对重点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观测,并做好记录。在做好蓝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基坑工程周边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工程项目应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的监测和巡视的频次。第三方监测的频次每日不少于两次,必要时每小时1次。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基坑周边的积雪,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区市审图办应组织专家对深基坑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应提出应急加固意见,并指导施工企业进行加固。

  (2)应对起重机械基础进行详细的检查,保持基础排水畅通。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应急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塔机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要求进行加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吊笼应降至最底层,吊篮应落到地面。

  (3)应重点检查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和缆风绳等;基础应平整、坚实,保持排水畅通;及时清除积雪,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抗风、抗雪压性。

  (4)应重点检查脚手架的剪刀撑、拉结点、小横杆的搭设情况,基础做到平整、坚实和排水畅通,确保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5)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备齐加固器材,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生产厂家应对生产安装的临建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该维护的维护,该加固的加固。

  (6)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尤其要做好各配电设施的防雨措施,检查用电线路有无破皮老化现象,所有施工现场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要全部停止施工用电(抢险工程除外)。

  (三)橙色预警

  1、各专业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到指定的工程进行巡查,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器材、设备、车辆的到位情况以及所处的位置和机动时间,等待指令。

  、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按照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和设备、车辆、器材等应急物资,在现场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抢险。

  、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将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以及应急措施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做好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应进一步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监测和巡视的频次。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每小时巡视1次;第三方监测单位每小时进行1次监测,如遇紧急情况应随时监测。

  ()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应进一步增设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脚手架应增设拉结点和小横杆,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增强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施工项目部和临建设施生产安装单位,

  应对达不到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技术

  规程》要求的临建设施采取加固措施,并会同总监和临建设施生产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临建设施的加

  固效果进行计算并做出评估。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立即将人员疏散、撤离。

  (四)红色预警

  1、专家组成员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到达工程项目,给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2、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要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到达指定的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行动。

  3、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按照抢险应急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器材、设备等应急物资到达可能发生险情的重点抢险部位,随时准备抢险救援。

  4、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将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动态观测和监测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做好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橙色预

  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应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边坡位移、沉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等公用设施等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每小时监测1次,必要时随时出据监测记录和报告。

  ()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应加倍增设剪刀撑、扫地杆、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和缆风绳。

  ()脚手架要按照水平每米、垂直每米一处的标准增设拉结点,连续满设剪刀撑,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拆除密目安全立网,降低高度,仍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拆除。

  ()各工程项目部要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将人员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

  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如发生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抢险应急措施,同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灾害天气过后的处置

  灾害天气过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联合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检查验收报告,并经项目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启动应急预警预案和抢险救灾,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为下次演练培训的重点内容。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对在防御灾害天气预警预案的执行和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结合《市场主体考核办法》予以加分,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对在防御灾害天气预警预案的执行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市场主体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外,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八、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未尽事项,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篇3:公司雨雪天气应急预案范文五

  公司雨雪天气应急预案范文五

  一、应急报告程序

  为了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为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值班站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情况,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天候并有专人值班(24小时),绝不允许脱岗、离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按指示做好此项工作,对发生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工作和站内是否发车进行处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指挥组

  为切实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抓好源头管理,特成立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一切听从总指挥的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应急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的影响,一旦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应急处置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抓好各部位和场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好车辆例检、“三品”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例会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制度、车辆、人员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搞好安全嘱咐,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和路况等信息,做好旅客的解释及安置、疏散工作。要根据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公布各项信息,要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到位,特别是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时期的安全排查工作,组织人力对中心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按照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中心的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防范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篇4:学校雨雪天气应急预案3

  学校雨雪天气应急预案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中宁(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徐伟(校园安全分管责任人)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安全工作措施

  1、总务处应提前做好以下相关准备:检查校园设备和设施,及时处理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自来水管的防冻保护,防冻裂而出现断水等;食堂发电机的检修与维护,柴油储备;教师宿舍照明用具;防滑用麻布袋,主要应急用于学校易积水受冻区域及公共场合入口处;食堂、宿舍、教室房顶在出现长时间厚积雪时的清理和防压措施;适量的应急现金。

  2、班主任要对学生做好形势知情教育,教育学生防冻防摔、以室内活动为主,停止一切室外活动包括早操和体育课。

  3、当日值日领导及值周老师全部到岗,应特别注意在校门口、教室门口、走廊、食堂入口、宿舍进出口等处,引导组织学生小心行走、有序活动、防滑防摔。保证学校主干道、校门口及走廊畅通,大雪天气各班按区域卫生划分及时扫雪铲雪。

  4、医务室有适量的防治冻伤与感冒类药品储备,做好在校人员特别是学生伤病的治疗和日报告。

  5、学校应急通知应严格执行,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保证校内外信息畅通。

  7、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篇5:柳州市住建系统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9月18日

  柳州市住建系统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建系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强化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我市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助推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桂政办发〔20**〕2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柳政规〔20**〕30号)要求,结合建筑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市辖区范围内房建市政工程及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在发生污染天气时的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100的污染天气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或最大限度减轻建筑施工对空气的污染,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二)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市质监处、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规建局负责对管辖区域内建筑领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统一指挥。启动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领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监督检查。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市质监处、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规建局按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柳州市住建系统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 长:秦长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韦融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市住建局建管科、市住建局市政科、市质监处、市市政维护处、市散办、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规建局等部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房屋建筑在建工程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全市住建系统在建工程扬尘控制的机制措施,指挥全系统做好大气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以及本预案的落实;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三)市质监处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监管项目污染预警期间应急响应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上报动态检查信息和数据。

  (四)市散办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污染预警期间应急响应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上报动态检查信息和数据。

  (五)市市政维护处:负责组织开展市政道路维护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在预警期间落实应急响应预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上报动态检查信息和数据。

  (六)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规建局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在建工程空气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根据辖区实际,编制本地区《建筑施工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本辖区各在建工程严格落实空气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空气污染预警级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我市污染天气形成特点、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1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当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1.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2天(48小时)。

  2.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3天(72小时),且AQI日均值>15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200。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0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2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

  五、应急响应

  (一)预警批准和发布。

  1.黄色、橙色、红色三类预警由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2.在接到全市区域性大气污染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根据空气污染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小组各成员发布预警信息。

  3.小组各成员将预警信息迅速传达到所管辖区域内建筑企业、项目。及时督促企业和项目按不同预警级别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组织开展有关检查、巡查,确保各企业和项目应急措施的落实。

  (二)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污染天气预警,全市各类建设工地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措施级别

  1.Ⅲ级响应措施(黄色)

  (1)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力度;对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2)在特定区域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强化对建筑、道路、拆迁工地作业的监管,减少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

  (3)在特定区域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2.Ⅱ级响应措施(橙色)

  (1)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力度;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2)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

  (3)在特定区域禁止柴油车辆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3.I级响应措施(红色)

  (1)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企业停止生产运行。

  (2)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

  (3)在特定区域禁止柴油车辆通行(特殊车辆除外);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六、应急响应检查

  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派出检查组对建筑企业、项目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行动迟缓、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力的建筑企业、项目进行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和项目,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动态扣分,限制其招投标,并责令其停止生产,依法从严处罚。

  七、应急响应终止

  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预警解除信息,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八、附则

  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部署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

  本预案由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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