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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2-30

20**年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村位于**西坞街道东北部,****、**交界处,有二个自然村组成。总有土地面积1784亩,耕地面积1596亩,**、**林地面积68亩,村庄城建面积120亩。总户数318户,人口846人。

今年以来,我村的综治工作在街道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为前提,从本村的实际出发,按照“***”重要思想和***的要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认真贯彻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年的综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制度建设。村居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私房安全责任书,以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完善了各项应急预案。

二、抓好信访工作,对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和“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原则,疏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三、抓好安全生产和节日期间巡逻活动。对节日前后社会治安问题,组织治安巡逻队,进行夜间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醒广大群众防火防盗,增强村民的责任心。尤其是“十一”国庆期间,重点抓好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活动安全。

四、抓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第一时间掌握村里的治安状况,对重点人、重点物、重点事、重点地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调处。

五、抓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书记**为组长,治保主任**为副组长负责监督村里治理工作。

六、抓“**”普法宣传教育和“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防范各种**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

七、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村。

八、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突出重点,在全面掌握外来人员的基础上,重点工作放在控制四类高危人群。第一类是来自重点地区、重点年龄段的外来人员;第二类是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从业人员;第三类是“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固定住宿、无固定职业;第四类是有前科劣质的人员。

九、开展禁赌禁毒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今年综治工作中,虽有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方法还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普法法制教育,和谐社会道德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和外来打工群众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罪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进一步提高**村综治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努力,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扎实工作,真正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建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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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陈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年陈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陈店乡地处新县西南部,距县城21公里,南与湖北省红安县接壤,东临箭厂河乡,西与郭家河乡交界。辖区面积71.2平方公里,有10个行政村,117个自然村,总人口约1.5万。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商贸及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社会治安工作压力增大。

  今年以来,我乡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新县”“平安陈店”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状况保持了平稳的态势。全乡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0起;治安案件1起,查处率达100%;共排查调处纠纷10起,调解成功率100%。

  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阵地建设为基础,着力解决综治工作规范化问题。

  乡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治安综治工作,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观念,抓住落实综治责任制这个龙头,逐步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约和激励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四个纳入”。即把治安综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特别是村主职任期目标责任制及政绩考核的重要项目;纳入党委考核使用干部的必备条件;纳入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二是每年签订一份治安综治责任书。即党委、政府和村(单位)签订责任书,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形成了治安综治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

  三是认真组织两次检查。即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严格检查,把治安综治工作检查结果与经济建设、党建工作一起,与责任人的补贴奖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近年来,每年与综治工作挂钩的目标奖金均保持在600元以上。

  四是真正落实“一票否决”权。在今年组织的各种评先评优表彰中,因综治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个人有3个(名)。

  二、以队伍建设为主体,着力解决平安建设经常化问题。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挂片包村负责治安综治工作制度。全乡治安综治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位副书记分挂3片、10位乡领导联系10个村,60名乡村干部包117个村民组,综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了乡、村(单位)、组三级都有人负责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体系。有效促进了治安综治工作责任的落实,实现了基层治安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坚持稳定分析会和治安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乡性的稳定分析会,研究分析全乡治安综治形势,部署治安综治工作,解决影响重、难点问题,起到了好的效果。在今年下半年分析会上,分管人事劳务的副书记根据不断增长的涉外劳务纠纷现象,认为如不认真妥善处理将会对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引起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已邀请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商定了解决措施,部分农民工与用工部门的隐性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针对阶段性社会治安情况,特别是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通报,既指出问题、危害、原因,又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各村、各单位及时掌握全乡治安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警示和警醒作用。今年10月份,群众反映个别村有人毁林盗割松油谋利情况,乡党委、政府在积极采取措施制止后,综治办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联合组织了人员在各村回访,防止了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三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因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防范不实、工作不力致使本村、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乡、村两级全部成立综治委、调解委,乡设有综治办。乡综治委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村综治、调解委分别由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机构基本健全,乡村两级综治人员队伍共50名。抓住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利机会,完善乡村综治队伍基础配备,全年,已有60%的村配置了完备的办公设施,全乡10个行政村基本达到“八有”、“五上墙”。为提高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举办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村级治保、调解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综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事业心和“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在落实经费保障上,每年都把综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年达到人均1元,超支部分,乡财政全部承担。综治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和村级综治、调解主任报酬均按规定予以了落实。稳定基层综治工作队伍,夯实了工作基础。为平安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科技创安为载体,着力解决治安防范应急化问题。

  一是克服困难,自筹资金,加快技防基础设施建设。在乡财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变被动为主动,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条件具备一个发展一个,相互比学,逐步发展。首先,继续搞好乡电视监控系统的建设,使得本单位的技防工作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次,在乡财力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再次筹资0.5万元,为公路沿线近300户居民安装了“门磁”和两个示范点配备了“十户联防”报警器材,提升了区域防范技术水平,在辖区治安防范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

  首先是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乡包领导干部和村两委都是村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员,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包村人员协同村里调处,调处结果上报;无法解决的矛盾交乡调委会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专门成立工作组解决。其次是实行乡领导轮流值班接待来访制度。现场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再是严格双休日值班,每个周末安排两名乡领导,两名乡干部值班,处理突发事件。基本做到了把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有效处置了一些群体性*事件。1月到11月,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件,村调解6件,乡调解2件,成功率100%。

  三是构建治安防范网络。一方面成立治安巡逻队,协助治安管理。全乡成立治安巡逻队伍10个,专职巡逻队1个,共52人,坚持每周巡逻2次以上。另一方面是在火灾高风险时期和春节前后,聘请打更员,作好防火防盗警示;

  四、以防、教并举为重点,着力解决辖区稳定无邪化问题。

  一是积极参与“无*活动单位”创建工作。20**-20**年,乡反*领导小组在胡子石村、梅花村和细吴村作点,取得了成功经验后,20**年,在全乡全面推广创建工作经验,“无*活动单位”创建工作广泛铺开。目前,全乡10个行政村基本达标。

  二是积极参与边界地区反*的专项整治。20**年初,反*领导小组两名成员深入基层,对边界地区的反*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提出了“以人为本,加强思想教育;以德治村,实现乡村文明”等建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了整治边界地区反*问题的专项战役。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司法部门进村入户开展法制教育,教育部门深入到11所中小学,一道开展“校园拒绝*活动”,卫生部门为老弱病残者传授保健知识。

  三是积极参与“三项教育”活动。在反*警示教育活动中,全体小组成员进村入户,向村民面对面进行法制宣传;2名成员参与全乡普法讲师团,在全乡巡回宣讲;5名成员先后到11所中小学为1000多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在全乡中小学校长会上宣讲反*知识18次;在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工作的成员紧密配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宣传反*知识,深受群众好评。

  四是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和谐家庭,寻找一份稳定工作,开辟一条致富门路,解决一些具体困难,传授一套科普知识,开展一系列有益活动,赠送一本法律书籍,交结一群良师益友,树立一批典型,构筑一条反邪防线。

  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农村机构改革后,乡村可用财力减少,综治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特别是村级从事治保、调解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实面临困难。请求上级财政专门予以统筹解决。

  二是治安综治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急需提高,但由于基层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培训教育职责,在提高综治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群众的安全意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新模式,建议上级综治部门组织基层综治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综治工作面临更大挑战,基层治安综治工作现代化硬件设施不足,视频和监控设施投入大,经费紧张,请求上级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新形式下搞好综治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总结经验,努力把我乡综治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取得新成效,为打造“平安陈店”、构建“和谐陈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综合治理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根据《**区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区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照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滨江”活动,狠抓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全面开展综合治理活动。一年来,我局系统社会治安稳定,没有发生任何治安事件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较好地发挥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全区“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为了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我们按照一项工作、一套班子的原则,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既有领导协调,又有专人专抓,从而保证了综治维稳、创安、依法信访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王大水局长为组长、申和平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行政主官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工作人员负具体责任,全面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践证明,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是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关键,也是实践“***”思想的重要体现。

  一是思想统一,领导重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是保护人民健康和现代化建设的有效手段,为此,我们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并适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进行传达贯彻,使广大干部职工普遍提高认识。

  二是周密布置,突出重点。年初,我们就把综治工作纳入了本局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并制定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与计划,作了周密安排和部署,确定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普法教育为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

  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回顾检查前阶段综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布置安排下一步综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做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的增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广大干部职工所熟知,科室出了问题,其主管领导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凡各科、室、所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对当事人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在年底时不评优不评先,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确保各机构能够能自觉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职能,分工协作,责任到人。通过落实目标责任,我们逐步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分头抓的上下联动责任体系。坚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所属科室及事业单位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保证综合治理有人抓,日常工作有人管,不断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活动,是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同志指出:“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为此,我们一方面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精神,全面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性认识。积极参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维护稳定会议精神,并对本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另一方面我们积极组织参加创建“平安滨江”和“无毒害单位”活动,并把每年的3月定为综治工作宣传月,从而大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维护大局的意识。一是层层召开会议,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决定》和上级有关的综治、稳定文件,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力求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明白。并响应号召,自觉遵守,做到不利于稳定的话不谈,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二是经常利用开会学习的机会,见缝插针,向全局人员特别是青年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并充分运用知识竞赛、展板图片等形式,既大张旗鼓,又扎扎实实,寓教于乐,把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使我局干部职工的违法犯罪率始终保持在零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敌情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并积极参加国防教育知识竞赛,荣获区国防教育委员会的优秀组织奖。四是积极购买综治资料。局机关根据区综治委的要求订阅了《长安》杂志,还主动订阅了《民主与法制》、《浙江法制报》等综治报刊。五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一年来没有出现一起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的事件,没有发现“法*”等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进京集体*或冲击省市政府机关的集体*,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三、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内部安全

  我们根据“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既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政法部门的“严打”等专项治理工作,又按照“三好”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起预防机制,随时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年初,我们借思想作风教育整顿之机,建立和完善了《学习制度》、《信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等18个规章制度,明确了综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规范了办事程序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内部安全稳定。一是坚持岗位培训和学习,全年累计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业执法培训16人次,有效地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综治宣传活动、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稳定和确保内部安全等工作实行职、责、权相挂钩,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检查,确保综治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管。三是自觉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照章办事,一年来,没有发现任何无故旷工或违反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四是做好本局内部的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对局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严加防范。一年来我局未发生一起火灾事件和失泄密事故。五是重视劳动安全和交通安全,加强对司机的管理教育,严格驾驶纪律,禁止酒后驾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

  四、推行村务公开,维护农村稳定

  农村稳定是新区城市化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新区城市化建设就无从谈起。为此,我们从大局着眼,从小处着手,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一是年初就按照市里的有关要求,逐个统一了村级财务公开的形式与内容,规范了全区的村务公开。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检查交流,全年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了8次普查或抽查,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三是研究出台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意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使我区的农民负担始终控制在中央规定的幅度之内。四是通过调研分析,提出了对土地征用费和村级招待费的使用管理意见。五是认真贯彻“以法治区”的方针,在农机监理、动植物检疫、渔政管理、水政管理、农民减负等工作中都严格按章办事,依法行政。六是积极普及政策法规,如村务公开、土地延包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农民反响大,工作开展得是否顺利将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稳定,影响着全区的社会稳定。为使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使农村的民主管理工作操作规范,政策到位,我局多次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班,宣传政策法规,普及法律知识,从而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七是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开展了“无假日”活动,主动安排值班人员,设立值班电话,积极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八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尤其是在“非典”期间,我们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到东江围垦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农业大户中去,努力做好综治防范工作。

  总之,通过认真贯彻综治方针,坚持以防为主,坚持公布举报电话,认真落实信访制度,自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确保了综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了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安全稳定。

  明年工作打算:

  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我们认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以确保我们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新区开发力度的加大,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将愈来愈繁重。为此,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把综合治理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分析新情况,积极采取新措施,认真解决新问题,全力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明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参治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严格行政管理和纪律措施,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违法犯罪率继续保持为零水平。三是继续做好本局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杜绝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篇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今年以来,我局在抓组织收入的同时,按照《**县~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要求,积极推行内部目标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推动税收工作的开展,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和县综治委年度综治考评指标。为凌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年初,我局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治安责任状》,按照《**县国家税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以及《**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制度》,成立了由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县局副局长及各股室、各征收分局(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单位第一把手为治安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安机关汇报单位的治安管理情况,做到真抓实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执法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经常性的工作。我们于年初开始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四月我们还组织了税收咨询,黑板报竞赛、有线电视税法宣传等,自5月份以来,我们在国税系统内开展了以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法制教育,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工作,进行较好的总结学习,加强执法整改,坚决纠正税务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渎职行为。同时县局监察室还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规定,严格税务人员的工作行为,结合税务行风评议“回头看”这一活动,把严格执法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干部职工不准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不得接受纳税人吃请,同时印发《监察动态》,把社会上一些贪污挪用、行贿受贿、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及处理情况公之于众,让大家从中受到教育,反省自己,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之目的。另外,我们在系统内开展了党的**大专题学习活动,提~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认识,增强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利用党建工作板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让干部职工接受教育。

三、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行税收大检查。我们一直认为,良好的税收秩序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严格执法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组成部分。一年来,我们从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对全县个体工商业户税收进行清理整顿,共调整个体业户308户,年**税款13万元;二是进行税收专项大检查,共检查纳税企业单位24个,共查补税款12.2万元,加收滞纳金3900元,罚款2950元;三是认真抓好茶叶、八角农产品税收管理,根据以上农产品点多、面广、征管难度大的特点,认真抓好源泉管理,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以稽查促征管,通过有力的措施,不但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而且实现了经济秩序的全面好转。

四、落实各种防范措施。为确保单位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抓好制度建设和学习教育的同时,积极配备和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并切实保证这些设施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财务室和票房有铁门、铁窗、铁框。电视机、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贵重物品做到有专人管理,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指定地点存放,由于防范安全措施得力,未发现有财产丢失、被盗。各征收单位征收的税款做到当天报解,不存放单位过夜,同时单位机车辆也有专人保管,驾驶员能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车辆和驾驶员均未发生违章和肇事。

篇5:工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暂行条例

  工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和政治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的和谐校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加强治安管理,切实营造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和学校稳定。

  第三条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学校主要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上下逐级负责,师生员工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学校安全,师生满意”的工作目标。

  第五条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

  (二) 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构筑人防、物防、技防全面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努力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治安秩序;

  (三) 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案件和事故,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学校和师生员工安全的犯罪活动,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 加强相关二级单位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等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五) 及时、稳妥地调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消除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保证校园和谐,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与安全秩序;

  (六)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内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为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和***市公安局以及驻区街道综治委的业务指导。

  校综治委由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校综治委办公室(简称“综治办”)设在校保卫处。学校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划拨必要的经费,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对全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七条 各学院(部)、产业、后勤、院(所)、科技园(区)等有关单位建立治保会(下设“民调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为副主任,设立安全员、宣传员、消防员。各单位办公室为治保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

  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其他单位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校综治委的职责:

  (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统一领导学校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加强综治队伍业务建设,部署、督促、检查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 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与各二级单位(部门)签订《***工业大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 分析校园治安状况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指导、协调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六) 完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机制,研究、决定奖惩事项或者向学校党委、行政提出奖惩建议;

  (七) 办理校党委、行政和各级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第九条 校综治办的主要职责:

  (一)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和校综治委的指示精神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实际情况起草工作计划和总结,提出工作建议;

  (二) 经常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协调全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 依据《***工业大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全校进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总结交流经验,落实各项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四) 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导工作;

  (五) 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 完成校综治委和各级政府综治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治保会(工作小组)职责:

  (一) 调查、分析本单位的治安情况和安全状况,贯彻和落实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

  (二)研究、制订本单位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部署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 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与所属单位签订《***工业大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三级责任书,确保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

  (四) 经常对所属单位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消防、治安、民调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机制,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五)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做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火灾事故,无集体*事件发生,无其它重大事故;

  (六)做好本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治安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民调小组要及时调解、处理本单位师生员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协助政府、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帮教、监督改造和管理教育工作;

  (八)加强本单位师生员工中的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出现的不稳定苗头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妥善处置;

  (九)做好本单位轻微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帮助转化工作;各学院在校学生管理部门指导下,做好对本学院轻微违法、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十) 完成校综治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党委办公室的相关职责: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督促各单位落实学校及上级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 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做好校园内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校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制定、落实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密等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新时势下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起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组织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组织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 负责抓好各级党组织,重点是基层党支部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促进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二) 会同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执行校园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提供组织保证;

  (三) 会同纪委、监察、人事等部门把校园治安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考核内容,做好考核、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对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 宣传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 负责全校政治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广泛宣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拟订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校园舆论环境;

  (二)广泛开展全校创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移风易俗,反对并制止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风气,倡导文明新风,努力清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三)积极参与“扫黄”、除“六害”斗争。清除各种诱发违法犯罪的文化垃圾,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为全校师生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

  (四)充分发挥网络、广播和校刊等传播手段的优势,不断地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坚决制止*、色情、淫秽、暴力、凶杀、封建迷信等音像节目的制作和播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及时对校园网络上的有害信息进行处理;

  (五) 加强对报刊、宣传橱窗等舆论宣传阵地的指导与管理,杜绝不健康内容的传播;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负责形势政策和政治学习报告会的审批、音像资料和有关宣传资料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团、广播站和校内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

  (六) 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校内刊物管理等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与各级宣传、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纪委、监察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 积极参加有关校园治安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着重从反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与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结合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 加强对各单位贯彻执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规定、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

  (三)按学校领导要求介入校园内发生的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种安全事故的调查,重点查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第十五条 校长办公室的相关职责:

  (一) 在校行政领导下,督促各单位落实学校及上级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与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周边环境整治、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 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妥善地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三) 制订全校性规章制度,审核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维护好学校权益。

  第十六条 人事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调配好综治办事机构的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综合治理队伍的人员素质;

  (二)会同有关部门把综治领导责任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与评先授奖、晋职晋级挂钩,逐步建立和完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奖励、惩处机制;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违纪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从加强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入手,对轻微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促进转化;

  (四)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劳务用工,加强对用工部门的检查指导,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含研究生)工作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 负责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管理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二) 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评估,配合有关部门教育学生抵制*、传销等;

  (三) 负责安排新生入学的法纪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抓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学生安全和权益;

  (四) 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的状况和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第十八条 保卫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 负责门卫管理、校园巡逻、要害守护、安全教育以及防火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日常巡护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的日常安全防范和群众性治保组织的工作;

  (二) 制订、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根据各类隐患程度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整改建议书,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事故隐患整改等工作;

  (三) 经常开展敌情、社情和治安形势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 积极协助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做好外来人员、工作对象、刑满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查处发生在校园内侵害师生和学校安全的案(事)件、事故,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 工会的相关职责:

  (一) 负责民事纠纷调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二级单位民调组织建设并负责业务指导,认真做好教职工内部矛盾的疏导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

  (二)加强工会文化事业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消极影响,从青年教师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关心和爱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努力帮助他们解决恋爱、婚姻和家庭等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开好职(教)工代表大会,引导职工参政议政,拓宽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

  (四)做好待岗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代表和反映他们的利益和要求,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加强对妇女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广大女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家庭”和移风易俗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

  (七) 协同有关部门对教职工加强形势政策、法制、道德和纪律教育,重点抓好青年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八)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第二十条 团委的相关职责:

  (一)加强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认真推动全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对学生组织的各类刊物的领导,为大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制止和取缔各种*、色情、淫秽、暴力、凶杀、封建迷信的文学、美术、音乐、摄影、戏曲等作品的创作和上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内文化宣传和娱乐场所的管理,打击取缔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四)认真开展各种服务小组、青年志愿者等公益活动,培养热爱劳动、助人为乐的精神。帮助大学生们正确处理工作、学习、就业、深造等问题;

  (五)协助有关各方积极教育挽救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失足青年,认真做好后进青年的教育转化工作。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互相衔接、有机结合的大学生教育网络的形成,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六)及时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的状况和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七) 负责做好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注意发现各类自发组织和非法组织,并及时报告学校和保卫部门;

  (八) 做好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团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团员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努力减少学生违法犯罪;

  (九)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际合作处的相关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对外方针、政策和校纪校规;

  (二)建立健全外事工作和外籍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三)做好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四)做好与外事工作有关的安全保密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妥善处理涉外突发事件。

  第二十二条财会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院、直属单位和相关部门二级财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积极进取、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做合格的高校财务工作者;

  (二)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落到实处,做好“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保障学校财务资金安全”的三防一保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三)按照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通知中规定的创建安全财会室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和落实人防、技防、紧急报警等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种灾害事故。对财务上有关现金管理、票证和印鉴管理、保险箱柜的管理、值班人员的管理等各项管理措施均要严格执行;

  (四)把校综治办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专项治理经费。

  第二十三条科技、**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负责申请专利过程中的咨询和联系工作及各项知识产权的登记、申报,对各项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转让进行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

  (二)协助学校保密办公室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工作和质量工作。

  (三)对涉密实验室、**实验室,应强化安全保密的督促指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防范的落实,并积极开展安全检查,防止泄密和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本校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负责实验室电器设备和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督促和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情况。严格要求实验人员按照实验规范、流程进行操作,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整洁;

  (三)负责化学危险品从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到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等部门依照各自的分工,履行其相关职责:

  (一)依法、依照校规,参与对校容、校貌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做好“窗口”地区和公共场所的治理整顿工作,促进校园环境美化和治安秩序的稳定,认真搞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为维护稳定做细工作;

  (二)根据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需要,基建部门应将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纳入校园基本建设内容,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减少违法犯罪的空隙和不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校舍、教学与科研用房的维修、维护及管理工作,做好校园内学生宿舍和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配合保卫部门维护好校内治安秩序。加强对校园消防设施的维护、更新及管理工作。加强对校园交通安全标志设置、维护及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房的监督管理工作,制止非法经营活动,鼓励依法从事正当的方便师生的服务活动;

  (四)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本部门机动车管理。认真开展机动车辆登记、检查工作,坚决杜绝无证无照、伪造证件、证照不符等违法行为,严禁带病行(驾)驶机动车、超乘、超载、超速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教育驾驶人员,增加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加大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保力度,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用电安全;加大自来水管网的检查维保力度,确保饮水安全。

  (六)做好医疗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七)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切实履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并层层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按照群众自防自治的原则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政治稳定、治安保卫、民事调解、防火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组织网络,根据需要组建治保会、学生护校队等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治保会等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在所属单位的直接领导和保卫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组织师生员工开展自防自治、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级民事纠纷调解组织应积极做好民调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和稳定的纠纷,要及时报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全校师生员工应当认真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积极参加群防群治活动,及时检举、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对正在实施犯罪或被通缉、追捕的人犯应扭送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部门。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条 学校依据年度《***工业大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每年年底前,按照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学校负责年度综治工作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一条实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生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其他严重危害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的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进行责任查究。

  实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查究的处理有:通报批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应给予党纪、行政处分的,由纪委、组织部、人事处、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学校做出处理决定;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政府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学校将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 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成绩突出的;

  (二) 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 疏导、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恶性事件发生的;

  (四) 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安置、帮助、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成绩突出的;

  (五) 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六) 其他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三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查究:

  (一) 因疏于防范或管理混乱,发生重、特大案(事)件、事故的;

  (二) 治安状况混乱或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对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情节严重的;

  (四) 其他因拒不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四条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重、特大案(事)件、事故的防范和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特大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对照本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特大案(事)件和事故的肇事单位和人员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交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违反校纪校规,尚未构成犯罪或尚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据校纪校规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查处。

  第三十六条保卫人员在工作中应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秉公办事,认真履行职责。有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假公济私行为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年度划拨综治工作专项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奖励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见义勇为的人员。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和工作实际制订相关规定或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校综治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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