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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27

  物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处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各项目管理处保安、中央监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3.2各物业辖区大堂值班员和物业值班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3工程部和各物业辖区工程维修值班员负责住户水管爆裂、煤气泄漏、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3. 4公司总部总值班员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原则

  4.1.1快速反应的原则:要求当值保安员接警后2-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保安部负责人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统一指挥的原则:

  1)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

  2)保安班长及保安员负责各类指令的落实与执行

  4.1.3服从命令的原则:各保安队员需无条件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班长负责事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的原则: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管理处其它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盗窃、损害事件

  4.2.1若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当场抓获,并注意收集现场证据,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4.2.2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控或设法约束,当其实施盗窃或其它破坏事件时再掌握时机予以当场抓获

  4.2.3保安员接到盗窃、损害事件报案时,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班长或负责人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事发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盗窃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2.4保安部班长到达现场后视情况轻重,立即调遣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若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向管理处主任进行请示和报告

  4.2.5盗窃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被盗物品名称,钱财数量的巨细,再确定是否报当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则打电话告之小区被盗详情,请公安人员速来小区侦破。管理处将组织力量,创造良好的条件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开展侦破,排摸线索,提供情况

  4.2.6当班班长对事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保安部将进行存档备案

  4.2.7事件的处理流程图

  4.3打架斗殴

  4.3.1当值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现场保

  安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

  围。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将因打架斗殴受伤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治疗

  4.3.2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遣现场或附近的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

  赶赴现场指挥:

  1)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2)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办

  公室,进行询问记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

  亡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报告公司领导。

  4.4抢劫

  4.4.1当班人员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抢劫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管理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视其伤情送医院救

  治

  4)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组织追截;

  4.4.2保安班长接到抢劫报告后,立即调遣附近的队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及被抢劫的经过做好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记录

  2)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将相关资料、线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请示和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4.5凶杀

  4.5.1当班人员发现有凶杀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或负责人报告,

  2)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6)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保安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4.5.3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全人员配合公安人员,

  4.5.4同时,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当班人员发现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保安班长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部负责人进行支援

  4.6.2保安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1)调遣指挥当值队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伤者到医院救治

  3)报交警大队事故组

  4.6.3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负责指挥及报告公司领导

  4.7紧急停电处理

  4.7.1保安人员接到有关区域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呼叫报警

  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员查看

  4.7.2保安领班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队员赶赴楼层主要通道口及停电区域,做好停电区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电15分钟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立即启动小区紧急停电预案,并通知管理处领导请示工作

  4.7.4全体人员进入紧急状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破坏或实施盗窃

  4.7.5停电事故处理完毕后,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做好记录,特殊情况要立即请示和报告。

  4.8台风

  4.8.1在台风到达前一、二天内由管理处主任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抗台安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预备抗台小组,随时准备加班

  4.8.2保安部门要做好小区安全隐患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和统计工作,对雨衣、雨靴、应急灯、电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备工作

  4.8.3台风来临时要在小区内和周围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8.4抗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抗台各项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4.9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4.9.1工程部对易水浸的部位进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当班班长接报后立即调遣队员处理或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此类灾害事件

  4.9.3保安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防止破坏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1)相关人员和车辆的疏散

  2)向医院、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寻求支援

  4.9.4保安部负责人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和请示

  5. 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5.1. 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5.2. 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汇报,并联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5.4.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5. 若工程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5.6. 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

  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5.7. 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5.8. 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5.9.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5.10.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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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及突发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方案预案

  建外SOHO住宅五期工程

  20**年度安全生产及突发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中关国中关材

  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

  建外SOHO住宅五期项目经理部

  20**年05月10日

  20**年度安全生产及突发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方案预案

  为加强建外SOHO住宅五期工程20**年度安全生产及重大突发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反映并做出及时的决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20**年度安全生产要求的紧急会议精神,及20**年预防“非典”“禽流感”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要求为指导,贯彻公司对上述各项工作的安排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20**年工程安全管理的理念,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稳定意识融入首都发展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中。保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我项目经理部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首都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我们的贡献。

  二、目的

  预防和减少潜在的施工安全事故和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及危险品泄露、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控制,保证人员和财产物资的安全,确保实现项目经理部20**年施工安全生产的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所管辖范围内的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置。

  四、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五期住宅工程,位于建国门外大街4号,国贸大厦南侧,东临四期,南沿通惠河畔,北侧是北京市第一机床厂小批车间,西侧是达美大厦(正在施工)本工程以由2栋高层住宅。(15#16#)、裙房、垃圾站。人防出口及大面积地下组成,建筑面积84551M2,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15#24F局部25—26F,16#26F局部27—28F,地下2层开工时间为20**年四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年12月30日。

  (二)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分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

  成员:

  及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消防保卫人员

  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2)对各分队成员进行应急准备和响应培训,有突发事件时,启动项目部《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3)在施工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各救援分队及时有效地处理险情,抢救物资,减少损失。

  (4)组织项目应急准备与响应分队进行经常性的学习救护、抢救、疏散等知识,组织进行灭火作战演习,学习和熟悉OHS重大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5)对项目工程中使用的化学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等进行有效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6)突发事件发生时,首选确保人身安全,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的扩大或传播,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三)项目领导安全生产(月)值班表

  姓名

  时间20**年—20**年

  (四)现场重大事故应急抢救分队组织

  1、人员抢救分队组长:崔德强、王继兵

  成员:姜超、孙德远、刘江、李毅、向建国、崔鹏万、邓岩、孙建伟、刘江

  2、清除障碍分队组长:潘国辉

  成员:王赞、王小哲、赵永胜、刘春青、宋世川

  分包单位工人20-50

  3、灭火战斗分队组长:王继兵、孔涛

  成员:第一义务消防队队员15人

  第二义务消防队队员50人

  4、通讯联络分队组长:陈桂兰

  成员:董红、程雪莲、赵荣兰

  5、后勤保障分队组长:宋忠胜

  成员:史辉、刘靖文、胡中华、聂培章

  警戒护卫分队组长:王继兵

  成员:现场全体护卫人员

  (五)各应急抢救分队职责:

  1、人员救护小组负责人的职责:

  组织本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及时救助在灭火战斗中受伤的扑火队员;协助医务人员、红十字会人员及其他人员对伤员的急救和运送。

  2、灭火战斗小组负责人的职责:

  在公安消防队到来之前,组织和带领义务消防队伍开展有效的灭火战斗,对火场形势进行判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协助公安消防队扑灭火灾。

  3、清除障碍小组负责人的职责:

  组织和带领本组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采取一切手段清除事故受伤人员现场的障碍,监视事故现场,防止事故现场二次伤害,保证人员抢救小组人员的安全。进行火场物资抢救,把现场物资材料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并负责看管好抢救出的物资,避免物资的二次受损。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的职责:

  组织本组人员为各职能组提供物资支援,负责联系车辆和组织抢救所需器材到现场,保证参加抢救人员所需的食品、茶水、毛巾等物资的供应,做好后勤保障。协助警卫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导被困人员到安全地点。

  5、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人的职责:

  按照北京市重大事故上报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时报警,报警电话:火警119,急救120、999,匪警110,报警时要说明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着火介质,有无有毒有害物质,有无人员伤害,并派人到救护车、警车、消防车可能经过的路口接应引导;及时准确的传达现场总指挥员的命令,及时反馈火场信息,保证各项通讯联络的畅通。

  6、警戒护卫小组负责人的职责:

  组织现场警卫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防止趁火打劫,制止各种轰抢现场的发生,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受破坏。未经总指挥同意拒绝任何采访人员进入现场活动。

  (六)建外SOHO住宅五期项目经理部应急响应与准备流程图

  《应急响应与准备流程图》(附后)

  《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书》(附后)

  项目安全生产网络图(附后)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附后)

  (七)应急准备与响应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999

  公司安全部64726644-463

  交通事故122

  企卫公司64726677-459/489

  公司医院64731559

  五、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1、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抢救措施

  1)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迅速查明情况,有无人员伤亡,有无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立即组织各应急分队投入抢救工作。

  2)积极组织抢救受伤害人员,迅速报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3)及时将伤员抢救到安全可靠的地点,并进行急救。采取一切措施保护好伤员不受到二次伤害。

  2、突发火灾事故的抢救措施

  1)火灾发生时,发现者应在及时报告现场值班人员的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值班人员根据火势及时报火警“119”。报警时要说清火灾事故的详细地址,着火介质,火势大小,报警所用电话号码等,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同时将火灾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

  2)公安消防车未到现场前,现场的灭火战斗由现场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指挥;公安消防车到达之后由公安消防领导指挥,项目部现场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予以协调灭火工作。

  3)公安消防领导指挥下,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警戒,维护火场秩序;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警戒受灾物资,防止发生趁火打劫、哄抢物资事件的发生。

  4)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保护失火现场;清理火场,清点受灾物资;恢复现场秩序。

  5)向项目经理部和公司提出事故结果报告。

  3、突发爆炸事故的抢救措施

  1)突发爆炸事故时,在场人员或发现者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及时向项目值班人员报告情况,并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19、110。报警时要讲清爆炸的地点,爆炸原因,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险,是否有人员伤亡,是否引起了火灾,是否有有毒气体泄漏等。同时将爆炸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

  2)公安消防及医务抢救人员到场前,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织现场人员对受伤人员和物资进行抢救,并视情况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在公安消防领导指挥下,组织人员对爆炸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爆炸现场秩序;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警戒受灾物资,疏散围观人员。

  4)向项目部和公司提出事故结果报告。

  4、突发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的抢救措施

  1)若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事件,值班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并报警。报警电话119、110,急救电话120,报警时要讲清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泄漏物品的名称,泄漏量多少,是否发生了中毒事件等。

  2)在公安消防及医务抢救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在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泄漏物进行围堵和警戒,防止泄漏物品进一步扩散和造成污染。

  3)在公安、消防、卫生、环保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人员对受污染场地进行清理、消毒,恢复现场安全和秩序。

  5、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处理措施

  1)建立重大疾病或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制度,建立报告网络,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传染性疾病时能及时摸清情况,并及时向公司乃至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疫情。

  2)及时控制传染源,采取有效措施将患病人员进行隔离,同时报告120急救,送往专科医院。对患病人员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待卫生防疫部门到达后协助其进一步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3)调查了解与疫情有接触的人员,并按传染病防治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对这部分人员进行隔离,切断和防止传染源传播和扩散。

  4)组织对隔离区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做好队伍的稳定工作,防止恐惧心理引起混乱。

  5)按政府要求及时向政府报告疫情发展情况,配合政府做好对重大疾病或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控制和治疗工作。

  6)组织对单位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

  6、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抢救措施

  1)发生人员食物中毒事件时,要及时报警求救,报警急救电话120。报警时要讲清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中毒人员数量;必要时可将中毒人员紧急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2)对中毒人员可能涉及的有毒物品进行控制和警戒,防止有毒有害物品扩散,保护好现场,待卫生、环保、公安机关进行检测。

  3)配合公安机关、卫生、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品来源进行调查,按照公安、卫生、环保部门的要求处理有毒有害物品,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八、保证措施

  1、建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每周三下午13:00时,由项目主要领导组织,安全部牵头组织项目各职能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施工安全。

  2、建立周一安全会制度,每周一中午12:30时组织现场施工全体人员召开安全会,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建立项目经理部领导轮流值班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在每日24小时有领导值班。

  4、加强对施工现场警卫工作的领导,强化现场巡检巡查;提高警惕性,加强门卫管理,认真执行门卫管理制度,禁止无证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和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5、各分包要建立自己每日值班制度,指定一名领导专人负责安全、消防防火工作;现场内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具集中保管存放在安全可靠地点,采取有效有防火、防盗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

  7、对新进场的民工未进场前先进行健康检查,有健康证方可办理进入现场的《现场出入证》。

  8、严格执行北京市建委20**年度在“非典”期间颁布的各项文件和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9、各分包生产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由各分包按责任制自行负责。若生活区发生各种不良事件,由各分包负全部责任。

  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书

  报告时间:*年*月*日

  发生状况

  1、发生时间:*年*月*日

  2、发生所在场地:

  3、发现人:

  原因

  采取

  对策

  永久

  对策

  结论

  填表人签名:

  确认签名:*年*月*日

  为确保建外SOHO五期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北京市及上级单位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望各单位和个人遵照执行。

  一、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

  2)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4)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并领导期有效运行;

  5)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与分析当前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6)对项目安全防护费用投入进行决策。

  二、项目总工程师

  1)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

  2)主持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3)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重新审批与把关;

  4)主持编制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5)主持制定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

  6)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7)负责组织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对项目整体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三、项目现场经理

  1)负责领导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2)在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将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

  3)组织区域责任工程师开展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与控制;

  4)定期组织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定措施、定人员限期整改完毕;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保护、伤员抢救及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就当前安全生产动态进行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责成相关人员(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分包商行政与安全负责人)整改。

  四、项目商务经理

  1)在分包单位进场前签订总分包安全管理合同或安全管理责任书;

  2)在经济合同中应分清总分包安全防护费用的划分范围;

  3)在每月工程款结算单中扣除由于违章而被处罚的罚款。

  五、项目安全总监

  1)在现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

  3)督促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

  4)组织分承包商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5)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有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停产的非常措施;

  6)督促开展周一安全活动;

  7)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讲评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8)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协助项目人事部门完成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办理与发放操作人员上岗证;

  10)每月底要对本月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以书面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监部。

  六、项目区域责任工程师

  1)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实现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2)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定期对本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专业责任工程师、安全员、分包商负责人、工长及安全员参加)对发现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专业责任工程师限期整改;

  4)负责保护发生在本区域内的安全事故现场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上报现场经理。

  5)负责组织本区域的专业责任工程师、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工长对区域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七、专业责任工程师

  1)组织所管辖的分包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2)对分包商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3)深入现场,加强薄弱环节的监控,把好安全生产关;及时发现并制止分包商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无证上岗等行为,必要时可令其停止作业,对情节严重者可予以经济处罚。

  4)参加项目或本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隐患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时间督促分包商整改完毕;

  5)检查分包商周一安全活动是否认真进行;

  6)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7)对分包工人的作业环境与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八、分包单位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

  2)所辖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

  3)对分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辖的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按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品和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

  4)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合格,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纳入总包安全保证体系;

  6)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总包各项安装生产规章制度,履行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九、业主指定分包单位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接受总包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独立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对自施范围内的安全措施、设施进行验收;

  4)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辖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为职工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自带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安装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履行与总包和业主签定的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条款;

  6)自行完成所辖职工的合法用工手续;

  7)自行开展总包规定的各项安全活动。

  土方护坡工程安全紧急应急措施

  土方护坡安全负责人:季东坡

  土方护坡安全观察员:东鹏、邢孟军

  南侧办公区负责人:潘国辉

  在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在现场东南角和西北角个设一名观察员,如发现滑坡迹痕象(如裂缝、滑动)是立即通过手持扩音器通知暂停施工,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迅速离开基坑,并采取处理措施,如用挖掘机在坡脚迅速回填,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作好记录。办公区二层中部安装一部电铃,如发现滑坡现象(如裂缝滑动等)立即通过电铃的扩音器通知暂停施工,组织办公室所有人员离开办公区,比采取处理措施。要求护坡观察员,认真负责监守岗位,一但发现滑坡痕迹现象,立即发出通知,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迅速离开,从边坡向基坑中间部移中,再向马道走上基坑到大门口集中,清点人数。南侧办公区,一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警报声,并组织楼上人员,有序的下楼,到大门口集中。清点人数。

  2、中到大雨时停止施工,人员严禁在基坑边上5米之内进行作业和走动,排水是按《施工方案》进行排水,但要加强人员将现场的水顺利的排出现场,基坑雨水要及时用水泵排除基坑的雨水,如要发生突发事故,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全部迅速离开现场,到大门的停车场集合。雨中及雨后要派专人负责边坡的动态,并做好记录,雨后复工时,观测员,要再次检查,确认无误,方可通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

  3、在砂层中开挖时,如果稞露时间教长,极易失去水分;受到扰动会使砂层成片剥落,为减少对砂层扰动机会,缩短清坡到喷射混凝土时间,并开挖分段长度减到8—15M一段,并改变施工工序,清坡后,立即挂网并喷射混凝土,再进行土钉施工。

  4、在整过开挖过程中应连续观察邻近地表,地物的开裂,变形情况,一般情况下,地表发生细小裂缝和紧靠基坑的一般建筑物,出现装修层的轻微开裂视正常工作,但必须密切追踪发展趋势并及时采取特殊处理措施。当裂缝出现不断加速发展并延伸时,必须停止原先施工过程,并立即挖土稳定坡脚,当基坑顶部的侧向位移与当时开挖深度之比超过5%时,应密切加强观察并及时对支护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增用其他支护方法。雨后出现的地表裂缝,如果经常观察不会发生继续增大,必须及时灌水泥浆以尽最大可能地封堵地下和近地表处的裂缝,同时可防止地表水进一步参入土钉墙坡体。

  5、施工过程中如遇地下障碍物时,应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土方施工中如在地下发现废弃的管线,应采取封堵措施,将管线封死。以防旧管线在雨期流淌废水影响边坡土体稳定。

篇3: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篇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物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物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处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的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各项目管理处保安、中央监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3.2各物业辖区大堂值班员和物业值班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3工程部和各物业辖区工程维修值班员负责住户水管爆裂、煤气泄漏、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3. 4公司总部总值班员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原则

  4.1.1快速反应的原则:要求当值保安员接警后2-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保安部负责人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统一指挥的原则:

  1)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

  2)保安班长及保安员负责各类指令的落实与执行

  4.1.3服从命令的原则:各保安队员需无条件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班长负责事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的原则: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管理处其它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该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盗窃、损害事件

  4.2.1若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当场抓获,并注意收集现场证据,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4.2.2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控或设法约束,当其实施盗窃或其它破坏事件时再掌握时机予以当场抓获

  4.2.3保安员接到盗窃、损害事件报案时,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班长或负责人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事发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盗窃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2.4保安部班长到达现场后视情况轻重,立即调遣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若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向管理处主任进行请示和报告

  4.2.5盗窃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被盗物品名称,钱财数量的巨细,再确定是否报当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则打电话告之小区被盗详情,请公安人员速来小区侦破。管理处将组织力量,创造良好的条件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开展侦破,排摸线索,提供相关的情况

  4.2.6当班班长对事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保安部将进行存档备案

  4.2.7事件的处理流程

  4.3打架斗殴

  4.3.1当值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现场保安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将因打架斗殴受伤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治疗

  4.3.2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遣现场或附近的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2)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办公室,进行询问记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报告公司领导。

  4.4抢劫

  4.4.1当班人员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抢劫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管理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视其伤情送医院救治

  4)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组织追截;

  4.4.2保安班长接到抢劫报告后,立即调遣附近的队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及被抢劫的经过做好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记录

  2)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将相关资料、线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请示和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4.5凶杀

  4.5.1当班人员发现有凶杀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或负责人报告,

  2)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6)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保安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4.5.3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全人员配合公安人员,

  4.5.4同时,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当班人员发现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保安班长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部负责人进行支援

  4.6.2保安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1)调遣指挥当值队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伤者到医院救治

  3)报交警大队事故组

  4.6.3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负责指挥及报告公司领导

  4.7紧急停电处理

  4.7.1保安人员接到有关区域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呼叫报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员查看

  4.7.2保安领班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队员赶赴楼层主要通道口及停电区域,做好停电区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电15分钟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立即启动小区紧急停电预案,并通知管理处领导请示工作

  4.7.4全体人员进入紧急状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破坏或实施盗窃

  4.7.5停电事故处理完毕后,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做好记录,特殊情况要立即请示和报告。

  4.8台风

  4.8.1在台风到达前一、二天内由管理处主任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抗台安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预备抗台小组,随时准备加班

  4.8.2保安部门要做好小区安全隐患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和统计工作,对雨衣、雨靴、应急灯、电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备工作

  4.8.3台风来临时要在小区内和周围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8.4抗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抗台各项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4.9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4.9.1工程部对易水浸的部位进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当班班长接报后立即调遣队员处理或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此类灾害事件

  4.9.3保安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防止破坏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1)相关人员和车辆的疏散

  2)向医院、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寻求支援

  4.9.4保安部负责人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和请示

  5. 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5.1. 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5.2. 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汇报,并联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5.4.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5. 若工程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5.6. 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5.7. 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5.8. 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5.9.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5.10.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篇5: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2)

  郴州市亚星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李满成

  副组长:黄宝田、史永彬、首巧灵

  成员:

  全体班主任

  全体科任老师

  二、学校安全应急分队

  (一)、应急第一分队

  (负责人:黄宝田

  曹赳武)

  成员:黄泽红

  (二)、应急第二分队

  (负责人:史永彬陈龙)

  成员:肖阳群

  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凡遇到围困学校、聚众斗殴、安全事故等重大校园突发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报110,请求警方协助。同时速向区教育局报告。

  2、迅速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校长、学校保卫科及相关人员迅速到场,控制局面,及时疏散师生至安全地带,高效处置。

  3、若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就近医院治疗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当紧急疏散命令下达或广播紧急疏散时,各班应立即下课,不得整理任何物品,迅速撤离,严禁擅自跳窗、跳楼。相关科任教师或班主任负责教室前后门的畅通。空课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所在的班级。班主任如果在其他班上课的需先疏散上课的班级后再迅速赶到所任班级。楼道安全及畅通。在紧急疏散时只能下,严禁上楼,到达底楼往安全方位四面散开,谨防踩踏。

  (二)、校园消防紧急疏散预案

  1、学校发生火警,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119报警。若是小火教师应立即自救,并迅速报安全领导小组。若烟雾浓、火情大应立即命令学生取毛巾或手帕捂住口鼻,以弯腰行走方式疏通,切不可跑,遇有阻塞时,应自觉停步,不可向前拥挤,以免发生踩踏,迅速撤离教室,并速报安全领导小组处置。

  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现场察看情况,统一指挥和协调补救工作。若需要紧急疏散其他学生的,应召集其他成员及教职工一起疏散学生。并迅速决定处置办法,组织自救和呼救。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扑火。

  3、紧急疏散后班主任及课、任科教师要指示班干部迅速稳定学生情绪。并清点人数,了解学生去向。

  4、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组织扑救。

  (三)、学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校内发生5人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各班要严格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反馈安全领导小组。

  2、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安全领导小组立即送医院确诊。若确诊为食物中毒,各班需立即排查在校用餐学生的身体状况。

  3、饮食管理人员立即封存食堂里现有食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及时向防疫部门和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

  (四)、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应急预案

  1、各班要严格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疑似急性传染性疾病的应立即报告校长室,班主任应到现场观察后报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可根据医院或疾控中心的建议决定处置办法。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同时速报区教育局。

  3、当确诊一例患疑似急性传染性疾病后,凡患有相同症状的师生应立即决定隔离。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学校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进行全面的消毒,指导学生服用防疫药品。

  (五)、校产被盗应急预案

  1、学校发生校产被盗,须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2、学校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1、必须为预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的较重大事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发布。

  2、当预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的有可能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在场的最高职务人员发布并立即逐级汇报,同时在第一时间报警。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在现场的安全小组成员协商处置,并由在场的最高职务者发布命令,组织自救或呼救。

  2、学校其他成员应在预案启动后迅速到岗,专职教师归口教学条线负责人待命,后勤职工归口后勤条线负责人待命。

  3、应急预案的实施必须以人为本,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所有发布的命令必须立即无条件执行,否则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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