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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5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规定

  一、总则

  为适应新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加强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管理,鼓励硕士研究生注重基础理论学习和学术科研能力的培养,力争将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成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适应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同时也为了使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在校表现有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可以量化的评价标准,特制定本评定办法。本评定办法可作为我院硕士研究生评优、就业推荐的依据。

  (一)评定对象和时间

  1.评定对象:工商管理学院全脱产硕士研究生。

  2.评定时间:每学期开学一周至四周之内评定上学期的综合成绩。

  3.测评小组成员构成:各班测评小组由四名同学构成,两名班干部和两名普通同学,由同学们投票产生。最后复审由党总支辅导员与研究生会主席团共同进行。

  4.反馈方式:在初评和复审之后在学院网上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一周之内到学院辅导员处反映。

  (二)评定程序

  综合测评程序:本人申报填表,年级测评小组复评,学院党总支审定,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评定范围与计分原则

  1.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情况,及获奖情况。

  2.科研活动参加分与得奖分均计入科研能力分,其他活动参与分与得奖分计入素质拓展分。

  注:①对于参加了各级各类比赛同时并获奖的同学的加分组成为:参加分+获奖分。

  ②参加分是指对经过选拔比赛而没得到最后名次的同学所加的分数。

  3.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成果认定标准予以认定。

  4.申报科研加分必须出具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5.申报校外学术活动记分,需出具经学院(中心)审批过的会议邀请函。

  6.对科研学术活动的规定:

  (1)科研项目中学术专着(独着除外)、教材教参、课题、工具书、词典、公开翻译著作等,课题主持人或主编计得分的50%。实际参与人按所占比例平均分配分值,实际得分低于1分的按1分计算;

  (2)申报科研加分必须出具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3)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在成果成品适当的地方体现出著者的姓名,课题的评定必须在立项、结项及成果中出现参与者姓名,否则不予加分;

  (4)参加了大型研讨会或征文比赛的文章必须入选论文集,否则不计参加分。只入选论文集未获奖的,按参加活动分计;入选论文集又获奖的,按参加活动分和论文获奖分计;

  (5)国家级征文比赛与研讨会必须是由国务院出面组织的;获奖证书或征稿通知必须盖有带有国徽字样的公章。全国性行业组织及国家部委出面组织的征文比赛与研讨会为省部级。

  申报需提供的要件:参会邀请函、论文集;获奖者还需提供获奖证明;具体加分规则请参照“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

  7.对文体活动的规定:

  (1)参加学校各俱乐部的,不能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加分项;

  (2)参加学校各社团的,不能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加分项;

  (3)参加学院大型集体活动时,各同学的参与分均依据学院研究生会出勤表进行加分。

  (4)观看学院组织的比赛最后总决赛,每人加0.2分,院级比赛参加分为每人0.3分,校级比赛参加分为每人0.5分。(参加分是指对经过选拔比赛而没得到最后名次的同学所加的分数。)

  (5)参加学院组织的讲座、大型活动,除特别紧急且重要的会议、活动以外,参加者一次加0.1分,可以累加。

  注:①有加分的活动以学院公布的学期活动清单为准。

  ②特别紧急且重要的会议、活动事前会明确告知,且在学院发布的《关于综合测评补充规定》上有特别说明,否则均按一般活动执行加分。

  8.社会活动及社会实践的规定:

  (1)对班干部工作的考评由学院党总支进行;

  (2)对院研究生会的成员均依据工商管理研究生会测评进行加分;

  (3)校研究生会的主席、部长、干事和各社团负责人均按照学院加分标准进行加分;

  (4)班干部与校、院研究生会成员不同时加分,两者取其高;

  (5)社会实践是指由学院、研究生部、校团委发起或认可的活动且需要开具发起部门或单位的确认证明。

  9.凡参加有报酬的活动均不予加分。

  10.凡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完成测评的,视同放弃测评。

  11.凡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评定内容和标准

  评定内容、权重值与单位限额分如下:

  评定内容

  S(百分制)

  课程成绩

  A科研能力

  B素质拓展

  C

  合计

  权重值

  0.4

  0.4

  0.2

  1

  单位限额分

  40

  40

  20

  100

  S(总评分)=A+B+C

  说明:课程成绩分、科研能力分以及素质拓展分分别计算加总后需要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值,所得分数才是最后得分。

  (一)主要课程成绩分A

  B=[∑(单科成绩×学分)/∑学分]×0.4

  (主要课程成绩计算采用权重均值法,能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

  说明:如果二年级及以后学期无课程学习,或只有少数学生仅有个别课程学习的学期,所有同学的课程成绩分按同一分值35分记;若综合测评分数出现同分情况则先比较上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若又遇同分情况再比较上一学期课程成绩。

  (二)科研能力分B

  说明:科研能力分包括三个部分:研究成果、学术奖励以及学术活动

  注:科研能力满分为40分,若该项所有内容累加后超过40分的,先记40分,剩余部分按:剩余分х0.2记入总分。

  研究成果

  1.专业论文分(单位:分/篇)

  刊物类型

  分值

  核心期刊

  A1类

  15

  A2类

  12

  B1类

  10

  B2类

  8

  C类

  5

  普通期刊

  2(每增发一篇加0.5)

  论文集

  0.5

  说明:(1)将核心期刊分为A1、A2、B1、B2、C五类,具体分类请看附表。

  (2)测评周期内,对在普通期刊上发表文章的第一篇记2分,之后每增发一篇加0.5分;在内刊上发表文章按论文集记,每篇加0.5分。

  (3)发表在报纸类上的文章,加分办法如下:

  ①发表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的文章按B1类核心期刊计,非理论版的文章按普通期刊计;

  ②发表在省部级、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报纸理论版的文章按B2类核心期刊计,非理论版的文章按普通期刊计;

  ③除以上报纸外的其他报纸理论版的文章按普刊计,非理论版的文章分值减半;

  ④核心期刊增刊按普通期刊计,普通期刊增刊按论文集计。

  (4)多人合作发表论文的,其中第一作者为总分值的60%,剩余分数按参加人平分。

  (5)论文第一作者为导师或本校教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的,第二作者可按第一作者申报加分,第一作者为外校教师的不适用于本规定。

  (6)同一论文在多处发表,只按其最低等级刊物计分。

  (7)申报普通级以上期刊必须注明刊号。

  (8)用稿通知一律不予认可。

  (9)凡在网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律不予作为论文评定。

  2.科研课题分

  课题类别

  加分

  国家级

  15

  省级

  10

  市校级

  5

  说明:(1)科研课题分为文字类成果与应用性成果两类;

  (2)合研课题、合着出版的著作,课题主持人、主编记总分值的50%,剩余分值由参与人平均分配。如果课题主持人是教师的,先扣50%后再按参加人数平分剩余分数。

  (3)课题需提交立项申请、结项证明及成果,否则不予加分;

  (4)未完成成果不在测评范围。

  3.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

  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类别

  加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

  省级学术会议

  校级学术会议

  1

  4.出版学术专着(12分)

  出版专着类别

  加分

  独着

  12

  合着

  主编

  6(50%)

  副主编

  3.6(30%)

  参编

  平均分配剩余分值2.4分

  5.教材教参(6分)

  教材教参分工

  加分

  主编

  3(50%)

  副主编

  1.8(30%)

  参编

  平均分配剩余分值1.2分

  6.公开发表翻译著作(6分)

  公开发表翻译著作分工

  加分

  主编

  3(50%)

  副主编

  1.8(30%)

  参编

  平均分配剩余分值1.2分

  7.工具书词典类(6分)

  编辑工具词典类书籍分工

  加分

  主编

  3(50%)

  副主编

  1.8(30%)

  参编

  平均分配剩余分值1.2分

  学术奖励

  1.论文转载加分

  该项加分均在已加分的学术科研论文上另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开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0分

  (2)公开发表论文的观点被新华文摘转载6分

  (3)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8分

  (4)同一文章被多处转载,按最高级计分。

  9.科研成果获奖加分

  获奖级别

  加分

  国家级

  一等奖

  8

  二等奖

  5

  三等奖

  省部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三等奖

  1

  市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学术活动

  1.经学院(中心)批准并备案后,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全国性学术会议4分,省级学术会议3分,校级学术会议(含兄弟院校间的学术交流会议)1分。

  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

  加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

  省级学术会议

  校级学术会议

  1

  2.学生参加学校、或学院(中心)组织并要求听取的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不迟到早退者每次记0.5分。

  (三)素质拓展分C

  素质拓展测评分=基本分+奖励分。

  基本分

  素质拓展基本分每人10分,即每人都获得10分,然后视下列情况从中扣分:

  (1)未经批准,学生不参加学校和学院(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形势报告会、各类重要仪式与典礼、观看重要的演出或比赛等,每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活动、班会等班级活动者,每次扣0.5分。

  (3)党员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接受支部和党总支安排的党内工作,每次扣1分。

  (4)学生违反纪律受到处理处分,按下列标准扣分: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扣2分/次,警告处分扣4分,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记过及以上处分扣10分。

  (5)学生无故旷课,以班级考勤记录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3次算1次旷课)。扰乱课堂秩序者视影响程度每次扣0.5—2分。

  (6)学校或院(中心)组织的卫生检查,不合格寝室成员每次扣1分。

  (7)扰乱、破坏校园秩序者每次扣3—8分。

  (8)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广大同学意见大的,扣1—2分;弄虚作假者、或因不及时反映班上问题而酿成事故扣3—5分;干部对分管的工作不记载或记载不全、不准确、不客观、给测评造成困难者扣1-3分。

  注:素质拓展奖励满分为10分,当出现超过10分时先记10分,超出部分按剩余分*0.3记入总分。

  奖励分

  1.竞赛加分

  获奖级别

  加分

  国家级

  特等奖(前三名)12

  一等奖(前十名)8

  二等奖5

  三等奖

  优秀奖

  省部级

  特等奖(前三名)8

  一等奖(前六名)5

  二、三等奖

  优秀奖

  市校级

  一等奖(前三名)

  二、三等奖、优秀奖2.5

  说明:(1)纪念奖、参与奖等鼓励性质的奖一律不予加分;

  (2)若竞赛未设一、二、三等奖,而只有名次则按括号中名次所属等级记分;

  (3)“最佳××奖”按二等奖计算;

  (4)个人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奖(不含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相应类别的第三等加分;

  (5)获市级以上(含市级)集体荣誉的,该集体主要负责人按相应类别的最低等加分。

  (6)对未担任主力或陪练的同学所在团体获奖的由学院酌情加分,但加分应明显低于主力同学得分。

  (7)参赛同学没有取得上述比赛成绩,由学院视准备和训练状况给予适当鼓励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所参加赛事的最低加分。

  (8)同一赛事按最高分记,不重复记分。

  (9)为各类参赛项目同学服务、为比赛同学加油助威的,由学院酌情加分,但加分应明显低于比赛同学得分。

  2.社会实践奖加分

  (1)学生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或组织实施经学院或学校批准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供单位实习证明、并提供导师签署评价意见的调查报告,按持续时间记分。实习时间满一个月方可记分,1个月记为0.5分;1个月到2个月记为0.75分;2个月以上记为1分。

  (2)个人受表彰加分如下:

  社会实践表彰级别

  加分

  国家级

  8

  省级

  市级

  校级

  1

  说明:集体或团队获得上述表彰,个人按上述标准的1/2记分

  (3)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视情况并经核实后方可加分。根据出具证明材料单位的级别,院、校、市、省、国家级分别加0.3、0.5、1、1.5、2分。

  (4)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寝室室员每人加1分;院级文明寝室由院(中心)评选,加0.75分。

  (5)学生参加学院、中心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竞赛活动,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75分,第三名加0.5分。

  3.学生干部工作奖励分

  (1)学生干部工作实行责任岗位分浮动制:

  ①学生干部分为四级责任岗:校研究生会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为一级责任岗,分值为1.5—3分;校研究生会部长、院研究生会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为二级责任岗,分值为1.25分—2分;校研究生会干事、院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为三级责任岗,分值为0.75分—1.5分;党小组长、各班兴趣小组组长为四级责任岗,分值为0.2—1分。

  ②给每个学生干部设立档案,每学期期末填写工作完成情况表。班级干部工作情况由班长核实;党团支部干部工作情况由支部书记核实;党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副书记、班长的工作情况由院党总支核实。凡是没有经过党总支直接考核的班干部,最终考核情况要汇总并通报到党总支。

  ③校研究生会成员(包括主席)、院研究生会成员(包括主席)以及各班班干部同学应该权责任分明,研究生会、班干部负责工作是自己的工作和责任。

  ④对于没有进行本职工作的学生干部扣除相应的基础分值,对于参加了工作但完成情况较差的不得基础分,对于完成本职工作的学生干部再按照其本期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在基础分上浮动。

  ⑤各类竞赛活动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的,负责组织活动的学生干部经院党总支认可,其社会工作分,可以作如下选择(每学年只能选择一次):加该项活动参赛队员相同的得分,或加干部分,不得重复累加。

  (2)院研究生会干部及干事加分

  研究生会干部及干事均依据内部测评的分数对照研究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标准表。

  部长分值

  研究生会内部测评分M

  综合测评加分

  1.25—2分

  M<60

  1

  60≤M<75

  1.25

  75≤M<90

  1.75

  90≤M

  部员分值

  研究生会内部测评分N

  综合测评加分

  0.75—1.25分

  N<60

  0.5

  60≤N<75

  0.75

  75≤N<85

  1

  85≤N<90

  1.25

  90≤N

  1.5

  注:研究生会根据研究生内部测评分数为主要依据来评出优秀研究生部长级干事。(见研究生会测评细则)

  (3)工商管理学院外联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特规定如下加分

  金额

  比例

  500以下

  50

  加0.1分

  700及以下

  100

  加0.2分

  800及以下

  150

  加0.3分

  1000及以下

  200

  加0.4分

  1500及以下

  300

  加0.6分

  2000及以上

  提成比例25%

  加0.8分

  注:如果赞助单位是长期的,则第一次是全额提成和加分,第二次是提成一半和加分,从第三次开始不再提成和加分。

  (4)其他事项

  ①参与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者(比如在校文艺晚会中担任礼仪、校运动会参与播音等)加1分,并上交证明材料,若所做服务工作属于本职工作的除外。

  ②学生干部所在班级、或所在党团支部、或所在社团受到表彰,主要干部可享受加分:全国加2分,省级加1分,成都市及校级加0.5分,其他干部由学院酌情加分,但加分应明显低于主要干部得分。

  ③学生参与班级活动所加分的总分最高不得超过0.5分。

  三、附则

  1.评定时由每位同学向评定小组申报得分,由评定小组审核;

  2.评定中出现本办法未具体规定的事项,由评定小组报党总支处理;

  3.其它规定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4.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仲裁权;

  5.从本考评体系建立之日起建立公共邮箱接收同学们的各项合理意见及监督,学院研究生会将于每学期末公布本学期同学的意见及回复,应用于下个学期使用。

  学院研究生会纪检部邮箱:

  备注:

  1.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等级分类目录虽有较大调整,但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还未正式刊登,为统一标准本学期综合测评涉及学术论文奖励加分的项目请依照20**年版。

  2.核心期刊增刊按普通期刊计,普通期刊增刊按论文集记0.5分/篇。

  3.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必须为专业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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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92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8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分配名额数,以及高校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任何高档消费品;

  5.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者应是城市低保、烈属、孤、残儿等特困学生;

  6、申请二等国家助学金者应是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被评定为较困难的学生;

  7、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者应是被评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经前期评审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

  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系部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系部辅导员根据前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

  进行审核,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名单、资助档次和评审记录并报系部存档备查。

  3、系部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初审,

  汇总,并附系部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并上传电子文档。

  4、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至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品学兼优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取其一)以及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第十条

  学院将及时下发国家助学金。

  第十一条

  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系部应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二条

  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系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3、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4、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5、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6、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对象

  小学1—6年级学生。

  四、评价内容及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学业发展评价:

  根据小学生学习活动的特点,学业评价的内容分为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

  3、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五、评价标准

  1、操行表现评价(附表1-3)

  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及家长评价按★

  ★★

  ★★★三个等级分别评价。小项合评根据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及教师评价的情况按★

  ★★

  ★★★三个等级分别评价。大项合评根据栏目内几个小项合评按★

  ★★

  ★★★三个等级分别评价。操行表现总评根据学生几个大项合评的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评价。

  2、学业发展评价(附表4)

  学业评价分为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其中课堂评价占10%,作业评价占20%,检测评价占30%,综合评价占40%。具体计算方法:

  课堂评价和作业评价按评定等次分别权重为:优秀(1)、良好(0.8)、合格(0.6)、不合格(0.4)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课堂评价中“认真倾听”项目评定为良好,则折算得分为:2×0.8=1.6分,与其他四项累计即为课堂评价得分)

  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定成绩和所占比例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检测评价为85分,则折算得分为:85×30%=25.5分)如总分为120分制,则计算时再乘5/6,折算成百分制。

  学生学期综合评定得分为:课堂评价得分+作业评价得分+检测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然后按照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待合格(60分以下)给出该学生学期综合等第。

  3、个性特长评价

  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

  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

  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

  (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可以评为优秀;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评为良好和合格;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体育、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者评为待合格。

  六、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七、实施步骤

  1、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依据年段具体行为目标达成情况,在征求老师、同学、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每月由学生自己记载完成,但每次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

  3、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

  4、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八、评价结果的呈现及使用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操行表现、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方面的过程性资料。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3、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必须填写等级。

  4、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附表1

  学生操行表现评价表(1~2年级)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总评

  项目

  要素表现

  学生自评

  小组互评

  教师评价

  家长评价

  小项合评

  大项合评

  品行素养

  爱国守法

  1.认识国旗,国徽,知道国歌并逐步做到唱好国歌。2.认真参加升旗仪式。3.知道学校与社区的基本行为规范,无违章行为。

  诚实守信

  1.不说谎话,有错就改。2.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关心集体

  1.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知道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

  2.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

  尊重他人

  1.听从长辈的教育,外出或回家时主动向长辈打招呼。

  2.不取笑别人,能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3.不随意翻动他人的物品,不随意打扰别人的谈话和休息。

  文明守纪

  1.知道常用的文明礼貌用语,会使用基本的礼节。如握手、招手、敬队礼等。`2.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先请假。3.说话文明,不打架不骂人。4.在公共场所遵守规定,不拥挤,不喧哗。

  环保卫生

  1.积极参加班级值日,学会打扫卫生。2.知道爱护花草和树木,不攀折不践踏。3.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安全自护

  1.自觉地遵守基本的交通规则。2.记住家庭住址、电话以及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3.知道火警(119)匪警(110)和急救(120)电话,并会拨叫这些电话。

  学习习惯

  主动学习

  1.课堂上能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大胆发言。

  2.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字迹端正,书写整洁。读写姿势正确。

  3.遇到问题能主动大胆请教他人。

  学会学习

  1.喜欢写字、朗读、背诵、讲故事。2.有读课外书的兴趣。

  创新实践

  1.善于观察,乐于思考,爱提问题。

  2.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有金点子和小制作。

  合作交往

  乐于交流

  1.能为别人的进步而高兴,乐于接受同学的批评。

  2.有自己的好朋友。

  学会合作

  1.合作时,能与组员分工协作完成任务。

  2.积极参与合作,懂得合作的方法。

  生活习惯

  健康状况

  1.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2.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不怕吃苦。3.坐立行姿势正确,体质测评成绩合格。

  生活方式

  1.早睡早起,按时作息。2.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

  3.吃喝起居穿戴洗漱打扮能自理,仪表整洁。

  审美表现

  审美情趣

  1.喜欢美的事物,能认真上好艺术课。2.喜欢看少儿艺术节目。

  艺术表现

  1.积极参加艺术活动。2.有简单的艺术作品。

  附表2

  学生操行表现评价表(3~4年级)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总评

  项目

  要素表现

  学生自评

  小组互评

  教师评价

  家长评价

  小项合评

  大项合评

  品行素养

  爱国守法

  1.尊敬国旗、国徽;升国旗时,庄重严肃,行好队礼,唱好国歌。2.懂得简单的法律常识。

  诚实守信

  1.待人真诚,言行一致。2.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3.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

  关心集体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多为班级做好事。2.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的事情,懂得互相尊重和合作。

  尊重他人

  1.知道父母和长辈的生日,关心父母。2.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和同学能友好相处。3.懂得谦让,不任性,能主动为他人着想。

  4.尊敬老师,虚心领教,积极协助老师的教育工作。

  文明守纪

  1.微笑待人,主动向别人问好。2.遵守公共秩序,乘车时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3.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环保卫生

  1.认真参与环卫劳动,懂得爱护环境,不乱扔废弃物。2.讲究节约,有随手关灯和随手关水龙头的习惯。3.爱护公物,不乱刻画,不随意损坏。

  安全自护

  1.珍爱生命,不做危险性的游戏,不疯赶打闹;放学上学能结伴同行。2.遇到紧急或危险情况时知道利用各种紧急电话正确地报警。3.健康上网,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

  学习习惯

  主动学习

  1.上课注意力集中,学会倾听和表达。2.自觉按要求完成作业,有订正的习惯。3.坚持每天阅读课外书籍半小时。

  学会学习

  1.乐于学习,善于学习。2.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预习和复习。

  创新实践

  1.喜欢思考和创造,经常有一些新的思考和实践。2.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有金点子和小发明。

  合作交往

  乐于交流

  1.活泼开朗,愿意和同学交往。

  2.愿意把心里话告诉自己的亲人和朋友。

  学会合作

  1.合作时能与组员合理分工,协作完成任务。

  2.学会谦让和宽容。

  生活习惯

  健康状况

  1.积极参加运动,养成锻炼习惯;2.有一项自己喜爱的体育活动,体质测评成绩合格。3.知道奥林匹克精神并有主动参与意识。

  生活方式

  1.早睡早起,劳逸结合;2.均衡饮食,不挑食不偏食。3.会整理自己的房间;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审美表现

  审美情趣

  1.认真上好艺术课,达到课程标准要求。2.仪表美,穿戴得体。

  艺术表现

  1.积极参加艺术活动,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2.有自己得意的艺术作品。

  附表3

  学生操行表现评价表(5~6年级)

  班级

  学号

  姓名

  总评

  项目

  要素表现

  学生自评

  小组互评

  教师评价

  家长评价

  小项合评

  大项合评

  品行素养

  爱国守法

  1.坚持看报纸或电视新闻,关心国家大事

  2.懂得简单的法律常识,能自觉地做个守法的小公民。

  诚实守信

  1.讲诚实,守信用,有拾金不昧的好品质。2.学会保护尊重自己和别人的隐私。3.知错就改,敢于承担责任。

  关心集体

  1.珍视集体荣誉,积极为集体出力争光。

  2.关心集体活动,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待人友善

  1.学会尊重他人,乐于接受他人的帮助;2.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3.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文明守纪

  1.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2.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车、购物、游戏。3.讲文明话、做文明事,自觉抵制不文明现象。4.上课专心听讲,严格遵守课堂内外的纪律。

  环保卫生

  1.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脏不怕累。

  2.懂得环境保护的意义,爱惜环境并主动使用环保产品。

  3.尊重别人的劳动和劳动成果,确立劳动光荣的意识。

  安全自护

  1.远离毒品,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2.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护知识,学会自我保护。3.珍爱生命,善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学习习惯

  主动学习

  1.自觉预习和复习功课。2.课堂上能大胆地发表自己和别人不同的见解。3.坚持每天阅读课外书籍一小时以上。

  学会学习

  1.学会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实施学习计划。

  2.能利用图书馆、展览馆和网络等渠道搜集相关的信息。

  创新实践

  1.学会从不同角度观察思考分析问题。2.在各个学科活动中,有1—2项成果。3.能利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

  合作交往

  乐于交流

  1.珍视友谊,乐于和好朋友交流。

  2.敢于在社交场所表现自己,热情大方,文明礼貌。

  学会合作

  1.善于欣赏和赞美别人;2.能与伙伴取长补短,互相促进。

  3.愿意大胆表达自己想法,学会吸纳他人意见。

  生活习惯

  健康状况

  1.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2.知道基本的健康常识,体质测评合格。3.至少一项体育爱好,能参加两种以上体育竞赛活动。

  生活方式

  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生活俭朴不攀比。2.生活有秩序,作息有规律,能科学地安排自己的生活。3.能配合父母每周独立干一件简单的家务劳动。

  审美表现

  审美情趣

  有一定的艺术欣赏能力并有自己喜爱的艺术家及其作品。

  艺术表现

  1.能主动地对某种艺术形式进行了解;2.至少有一项突出的艺术才艺,并能大胆地在活动中展示自己的成果。

  附表4

  学生学业发展评价表

  (20~20学年第学期)

  班级:

  姓名:

  学科:

  任课老师:

  1、课堂评价(10%)

  2、作业评价(20%)

  项目

  认真倾听

  积极思考

  发言质疑

  合作交流

  课堂纪律

  按时独立完成

  书写认真

  格式规范

  版面整洁

  准确率

  分值

  2%

  2%

  2%

  2%

  2%

  4%

  4%

  4%

  4%

  4%

  1

  5

  综合评价

  折算分值

  3、检测评价(30%)

  项次

  专项检测

  综合

  评定

  折算

  分值

  得分

  4、综合评价(40%)

  考核得分

  折算分值

  总得分:

  等级:

篇4: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长洪初级中学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教育局有关精神,为积极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其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评价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四、评定机构:

  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1、学校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方飞

  副组长:何马宏伍妹

  成员:全体班主任

  工作职责:①制定学校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程序;

  ②认定学校评定工作细则并上报;

  ③对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审定评定结果;

  2、教师评定小组:

  按班级设定,每班各设一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等5人组成,成员必须任教该班一年以上。

  工作职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的评定。

  3、学生评定工作组:由同班全体学生组成,班委牵头负责组织。

  工作职责:每位学生对班级参加评定的学生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进行公正评定。

  五、评定具体内容:

  1、综合表现评定:

  根据市县教育局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①初中三年来曾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干、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初中三年中三个学期曾被评为三好生、优干、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

  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并要附加说明理由,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评为不合格。班级要将该学生材料和评定结果报校评定领导小组复核认定,才能确定评定结果。

  ③各班可根据德育考核要求和班级实际情况,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学习能力、情感健康、公益活动等有关表现,确定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

  ④评价实证材料。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内容包括:学科成绩、代表作品、作业或证书复印件、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真实性材料。

  成长材料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材料。成长材料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创建,能真实完整反映学生三年成长情况。

  2、测评等第:

  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规范行为,文明礼貌),公民素养(尊纪守法),审美与表现(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与品质),交流与合作(在活动与操作中表现的素质)等六类。

  3、评定要求:

  各班级要对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生所有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书面材料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时上交。各班级、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并按要求书面上报测评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任何班级、教师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

  4、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评定依据:

  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三项评定进行综合评定。

  六、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教师评定小组

  2、以班级为单位,宣传学习评定方案及操作方法。

  3、按照《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内容组织学生自评。每个同学对其它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定。班委对所有参评学生评定等级进行统计,按规定比例分别综合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4、各班级评定组长(班主任)填写“综合性评语”。

  5、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查看学生各评测点的具体打分情况,然后根据各项评定等级所占权重对每个学生进行总评。如认为评定结果有明显偏差,可启动复评程序.

篇5: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结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析报告

  为了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评价内容,对学生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做好平时记录工作,以便期末进行评价时有据可依,现就本学期的学生评价做一分析总结:

  一、提高方面

  (一)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能做到爱国、爱家、爱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能做到知法、懂法、热爱集体,明辨是非,通过晨会、班会熟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及“文明礼仪伴我行”活动的开展,并努力践行,在学校及公共场所做到不大声喧哗,见到垃圾主动捡起来,学生有一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学习态度与能力:

  大多数学生上课大胆发言,课后认真完成作业,有创新意识,由于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掌握听、说、读、写能力的基础上,实际动手能力也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审美与表现:

  由于受素质教育的影响,很多家长也注重孩子的特长的发展,观察孩子对所活动的内容是否感兴趣,并和老师共同探讨怎样得到进一步发展,很多学生在课余时间学习美术、书法,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

  (一)心理素质较差:

  1、表现在很多学生性格孤僻、不合群、没有知心朋友;害怕失败、不敢竞争、抗挫折能力差,不能勇敢地面对困难。

  补救措施:班级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团结,信任,友好的群体氛围,让心理素质较差的学生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铲除滋长心理问题的土壤,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学校家庭密切配合,分析学生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从问题入手,共同努力,帮助学生找回健康的心理。

  (二)劳动意识淡薄:

  表现在学生自己的劳动任务需要在老师天天督促下完成。如果自己的任务完成会替别人多干一点就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在劳动过程中不讲究技巧,不会干活。

  补救措施:

  1、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让学生意识到劳动可以创造一切。良好的学生环境是靠大家用双手共同创造的,珍惜劳动成果。

  2、做好家长工作,保持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一致性,要求家长不要溺爱孩子,所有的事情包办代替,把学生最起码的自理,自护能力剥夺了。

  以上是对学生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进步地方和不足点,并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为使学生综合素质有更大的提高,我们将坚持不懈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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