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3)
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该协议在交接验收时签订)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分公司接管项目,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书范本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项目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
项目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条 合同依据及组成
第二条 委托项目概况
第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 乙方交付的承接查验成果文件
第五条 承接查验服务进度要求
第六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条款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及组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相关中国法律。
2、《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
3、经有效签署的本协议和补充文件。
4、承接查验服务过程中甲方阶段性书面意见。
5、承接查验服务期间中双方来往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二条 委托项目概况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 , 路以东、 以南、 以西、 以北,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分 二期建设。
第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范围和内容 1、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组建物业前期承接查验小组赴本项目开展承接查验工作。承接查验范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无相应约定则以法律规定为准)。甲方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2、根据甲方项目进度需求,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相关建议工作。 第四条 乙方交付的承接查验成果文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乙方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交承接查验报告,便于甲方按规范要求和乙方建议完善项目交付前相关工作。
2、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试运行、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 承接查验服务进度要求
1、甲方已依法向乙方移交如下基础资料(与交付给武汉市工程建设档案馆资料相符):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其他资料。
2、乙方收到甲方移交资料后,须按照甲方要求,确保项目承接查验工作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并向甲方交付承接查验成果。
3、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物业承接查验服务工作时间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顺延。 第六条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及时间 付款方式: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包干总价为:项目总建筑面积 M2*3元/M2=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 建筑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按建设进度和承接查验服务时间段分二次付款。 付款时间:
1、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完成 项目前期承接查验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报告》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 M2*3元/M2= 元(大写:人民币 )。
2、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完成 项目前期承接查验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报告》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服务费: M2*3元/M2=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对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甲方承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解决,并达到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 甲方对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时,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 如发生业主对工程遗留问题及整改工作的相关投诉,甲方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对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水、电、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便利。
2、乙方权利义务: 有权监督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进度,并依据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对甲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再次整改。 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遗留问题的整改提供相关便利。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根据开发进度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以及无法进行有效检查鉴定的内部内在质量和安全性,导致业主或使用人之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以及经济赔偿责任。
3、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5、乙方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自然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如最终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叁份,具备同等效力。
附件1: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项目物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5、
6、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范文五)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范文五)
甲方(建设单位):GZZ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公司):GZZQ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建设的物业已经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拟定工程项目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共同进行检查和验收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小区物业承接查验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 物业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项目规模:
二、 物业承接查验范围
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对项目物业的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渠、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类、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电线等)和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共同进行现场查验,甲方应当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
施设备,但不作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三、 承接查验时限
甲、 乙双方在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使用15日前完成。
四、 查验方式:
1、 甲方在确认承接项目竣工完成后,提前20天发出书面函件知会乙方准备查验。同时应在书面知会函发出当天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
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 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它资料。
2、 未能全部移交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需移交资料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约定,对物业承接项目资料进行确认,不得以资料未复核为由拖延查验工作。
4、 以甲方发出知会函约定时间为准,甲乙双方项目主管带队到现场对物业承接项目进行查验。
5、 现场检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双方参加查验人员签字确认。
6、 现场查验中,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给予整改,并组织进行复验。因客观因素不能及时整改,甲方应当书面承诺整改时间,在整改后再次进行复验。
7、 在最后一期物业承接查验结束后10天内双方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五、 双方义务和权利
1、 甲方应按时提供相关移交资料,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交,造成查验不能顺利进行,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 对乙方在查验过程中提出不符合要求报告时,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整改或回复,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办理物业承接检验手续。
3、 双方应按约定时限主动配合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若非因甲乙双方因素造成物业承接查验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对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4、 乙方应在项目整体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30天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因乙方不能及时备案出现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 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以及经济赔偿责任。
6、 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7、 乙方应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交妥善保管。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乙方应当在前期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承接查验档案。
8、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9、 甲方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乙方承接不符后交用条件或未经查验的物业。
六、 其它
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执,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GZZ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GZZQ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