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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29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万发(**)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联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以***理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中小学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文秘资源网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对现有中小学教师全部解聘,然后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以校为单位,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

全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聘任范围。

本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原则上不跨校。

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制。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各校可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6)颁发聘书。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1至3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报联区批准,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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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理工大学教师荣誉职位聘任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教师荣誉职位聘任管理办法

  (试 行)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双一流”,进一步规范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等教师荣誉职位的管理,充分吸收、发挥国内外优秀人才资源对我校的指导和促进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荣誉职位的聘任条件

  聘任职位包括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社会声誉。

  2.身体健康、学风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3.符合学科和专业建设需要。

  (二)名誉教授具体聘任条件

  名誉教授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其他领域内获得重大成就、享有盛誉的科学家、社会活动家、专家学者等,是我校授予校外人士的最高荣誉性称号。如诺贝尔奖获得者、普利策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外著名大学终身教授等。

  (三)客座教授具体聘任条件

  1.客座教授是指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教授、教授级专家、高级工程师、企业家等。

  在国家及地方关键决策部门工作的专家型公务人员,如确能为学校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方面的条件要求,但在数量上严格控制。

  2.客座教授的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兼职教授具体聘任条件

  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且符合我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需求,可聘为兼职教授。

  2.依托我校引进的“百人计划”短期特聘专家可申报聘任为兼职教授,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1)“百人计划”特聘专家工作聘期期满,且经学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以我校为申报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且在项目执行期内。

  3.符合学校规划的学科建设方向、我校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的需求,符合二级单位关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国内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

  4.兼职教授每年在校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5.兼职教授的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第二条 聘期

  1.名誉教授不设聘期,一经授予即为终生荣誉。

  2.客座教授的聘期为3年。兼职教授的聘期为项目执行期,期满后(或项目执行期满),须经考核为合格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续聘。

  第三条 工作职责

  学校有权借助受聘专家的合作关系和身份,对学校进行适当地宣传和推广。

  (一)名誉教授职责

  为学校发展提供顾问咨询和社会资源。

  (二)客座教授职责

  1.给予学校切实的支持和影响,在拓展学术视野、提升学科水平、扩建实验平台、促进人才交流、开展实践实训等方面协助提供社会资源、专业建议和帮助。

  2.不定期来校作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介绍相关领域的发展成就与前沿动态。

  (三)兼职教授职责

  1.能为学校的相关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做出实际贡献。

  2.在聘期间,须为学校引进至少一名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指第四层次以上人才,人才分类按照我校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要求执行)。

  第四条 聘任程序

  (一)聘任流程

  1.二级单位提出人选

  (1)二级单位填报《z理工大学教师荣誉职位聘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师德师风予以审核担责。

  (2)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表决,并签署意见。

  2.学校审批

  二级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备案并提出拟聘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职能部门备案

  经学校审批后,二级单位将《申请表》提交教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合作处等职能部门登记备案。

  4.聘书颁发

  (1)名誉教授的聘任仪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协办。

  (2)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聘任仪式由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二)校长根据学科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可直接聘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第五条 聘用管理

  (一)管理主体和职责

  1.二级单位为教师荣誉职位专家的管理主体。

  2.二级单位要本着“引进吸收、充分利用”的原则,加强联系,保障条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3.为兼职教授做好服务管理,做好来校工作日志记录。

  (二)协议签订

  1.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不与我校签订协议书。

  2.兼职教授与我校签订《z理工大学兼职教授聘任合同》。合同内容由拟聘专家、二级单位和人事处三方共同商定,具体明确来校工作计划、科研、教学、人才引进等的详细工作职责和目标,以及来校工作时间、绩效薪酬、交通、住宿、保险等内容,做到职责明确、任务量化。

  (三)成果归属

  兼职教授在我校工作期间单独或合作产生的教学、科研等成果,以及指导学生做出的成果等归其和学校共有。

  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申报单位必须是z理工大学。

  (四)待遇管理

  1.名誉教授、客座教授不享受在职人员待遇,不参与二级单位考核和绩效分配。来校交流、开展讲座,以及提供社会资源、给予切实指导支持等劳务报酬和差旅费,由二级单位参照有关文件,在审核和公示后,从学科建设经费的人才引进项目中支出。

  2.兼职教授的待遇

  (1)二级单位在征求拟聘专家和人事处意见后,经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确定兼职教授的业绩薪酬待遇和计算办法。

  兼职教授的业绩薪酬待遇纳入二级单位的绩效工资核拨总额。

  (2)学校为兼职教授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1000元/工作日(非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3)兼职教授对学校的实际贡献纳入二级单位的工作任务量统计。

  (4)兼职教授在校工作期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影响重大的标志性教研、科技成果,参照我校《教学教研科技成果绩效核定办法》执行。

  (5)兼职教授来校工作发生的交通费,经用人单位公示后,按照《z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五)年度考核

  1.二级单位须在每个自然年度末,公示所聘专家的工作职责和实际贡献,以及相关经费的使用、发放和报销情况。

  2.二级单位须在每个自然年度末,将所聘专家在本校的工作情况、协议执行情况如实考核总结,并将总结和公示情况报备人事处。

  (六)续聘

  1.二级单位提出续聘申请,人事处结合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及专家贡献,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报请学校审批。

  2.对以承担教学任务为主的兼职教授,一届聘期期满后,不再续聘。

  (七)违规解聘

  受聘专家如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z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z理工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未能切实履行聘任协议条款义务,或有损z理工大学声誉的,学校予以解聘,所签协议自行终止。

  第六条 其他

  未按聘任程序执行和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授予校外专家荣誉职位,不得自行聘任和签订相关协议。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3:狮中中学部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狮中中学部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第一条考核评聘对象:zz学校中学部中、高级资格教师,但尚未聘任中、高级职务的在职教师。

  二、考核业绩包括其他加分(除班主任和值周教师外)限近5年内,截止日期为20**年12月31日止。

  三、教龄分:1.2分/年。

  四、学历分: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

  五、竟聘资格年限分:1.5分/年(如聘中一按取得中一资格时算)

  六、职称考核优秀:1分/年(以竞聘该职称前5年计算)

  七、担任行政职务计分:正校级7分,副校级6分,中层4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2分,担任现任行政职务每连任一年加1分,同一人在同一时期担任不同行政兼职的,则取最高分值计。(行政职务指担任中层正、副级以上领导,会计享受中层待遇。)

  八、担任班主任计分:20**年上半年至20**年上半年每学期0.5分,20**年下半年加1.5分。

  九、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同获国家、省、市、县、校(乡)对行政表彰的按8、6、4、2、1的标准计分,07-08学年度获表彰的取相应级别的一半分值。取最高分,不累计。(聘前5年计,见证书)

  十、优质课:获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计2分,每高一级别相应各加2分。(优胜奖按三等奖计分,见证书)

  十一、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团体奖)县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以上加倍计分。学生个人奖:县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市级以上加倍计分(见证书,聘前5年计)

  十二、教师本人参赛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0.6分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7分(聘前5年,见证书,20**年以后可累计)

  十三、获奖的教育论文: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0.5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

  省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

  发表在教育正刊上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上的不算),在上述各个不同级别中,各加2分,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

  同一篇论文取最高级别加一次分。(聘 5年)。

  十四、教师编写的校本教材被乡级采用计1分,被县级采用计2分,被市级采用计3分,被省级采用计4分,被国家级采用计5分(见材料原件)。

  十五、教学课题:立项负责人:校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参加人得相应级别的1/2,结项的加倍计算,参与者必须是本学科教师或学校领导。(聘前5年,见课题原件,取最高,不累计)

  十六、教学业绩:自20**年上学期开始计算,列入明年考核方案,计分10分。(聘前5年内)

  十七、考勤2分,以07年下半年全勤2分。(全勤指没有请过事假,以记录为准)。

  十八、有安全、教学事故或收费问题的一票否决,学分制不合上级要求的不予聘任。

  十九、支教:到外乡支教的教师每年0.5分计(不限五年)。

  二十、当年值周教师1.5分(以07年下半年计1.5分)。

  二十一、附则:

  1、同一项目逐级获奖,取其得最高级奖项计分,不累计。

  2、获奖情况均以证书为准,取最高级别,不累计。

  3、如果追加指标,则按本年度聘任结果顺延(特殊情况除外)。

  4、从20**年起,各项业绩可以累计计分。

  二十二、聘任程序:

  1、考评小组根据教师个人情况,工作业绩分项累计得分。

  2、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参聘人员的近五年内的德、能、勤、绩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参聘人员的平均分值,满分10分。

  3、三项得分累计为参聘人员最后得分,由被聘对象核实认定,从高到低产生学校聘用人员名单,学校公示1周,无异议后确定上报批准。

  本方案经zz学校第一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由zz学校职称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zz学校

篇4:狮中小学部高级教师聘任方案

  狮中小学部高级教师聘任方案

  一、考核评聘对象:zz乡小学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但尚未聘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在职教师。

  二、考核评聘业绩限近五年内,截止日期为聘任当年1月31日前。

  三、计分方法

  1、教师教龄每周年计0.5分。

  2、小一评定以满5年为基础,每超过一年计1分。

  3、近五年内,年度职称考核优秀者每次计1分。

  4、担任职务计分:正校级7分;副校级6分;中层领导及村完小校长4分;村完小教导主任2分,同期兼职取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当年担任班主任工作计1分,连续五年担任班主任另增1分。

  5、期末语数测评成绩列全乡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计2分,第三名计1分,一年内连进三位计1分。四所薄弱完小一年内进二位计0.5分(四所薄弱完小指黄岭、何村、三都、吉阳)。中心小学中层以上领导和村完小校长若担任主课教学,其工作业绩可任取其教学成绩或学校综合考评成绩之一。学前班未统考期间和非统考科目的任课教师业绩的认定,以该教师五年内所任学科统考平均成绩为标准,给予相应计分。

  6、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荣誉:县级计4分、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被推荐县级以上部门表彰个人先进荣誉: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近五年内获得乡级先进个人,每次计1分。

  7、参加上级教学教研活动比赛获奖计分如下:

  (1)参加优质课比赛,荣获县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荣获市级奖励在县级基础上分别各计2分;荣获省级奖励在县级基础上分别各计3分;荣获国家级奖励在县级基础上分别再计4分。

  (2)语数联赛团体获奖或单科抽测团体获奖,县级一等奖辅导教师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市级以上加倍计分。学生个人获奖辅导教师分别得分,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可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6分。

  (3)学校选派学生参加县级活动竞赛(团体)获奖,县级一等奖直接负责人计3分,二等奖计2.5分,三等奖计2分。市级以上加倍计分。

  (4)学校选派学生参加县级其他活动竞赛(个人)获奖,县级一等奖直接负责人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多名学生获奖,可累计)市级以上加倍计分。

  (5)教学课题立项负责人乡级计1分、县级计2分、市级计3分、省级计4分,结项的加倍计算,本学科的参加人得相应级别的1/2分。

  (6)教师撰写2篇以上教学论文(限五年内),每超一篇,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0.4、0.3分,市级加倍计算,以此类推。同篇论文不累计分,取其最高奖项。(论文积分最高取5分)

  (7)教师论文在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3分;教师编写的校本教材被乡级采用计1分、被县级采用计2分、被市级采用计3分。(最高限10分)

  8、学历计分:专科学历计2分、本科学历计3分、研究生学历计4分。

  9、为完成支教任务,学校组织安排支教第一年计4分,第二年计8分;当年在薄弱学校(指黄岭、吉阳、何村、三都、丁家仓五所村小)任教参聘对象计2分。

  附则:

  (1)同一项目逐级获奖,取其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获奖情况(加分依据)均以证书或相关政府机构的正式批文为准;

  (2)新聘任教师必须到村完小开展援教活动,未参加援教的不予聘任。

  (3)当年不在本校任教的教师不予聘任。

  (4)教师提供的证明其个人业绩的各种材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其当年参聘资格。

  (5)对没有六年级的村完小新聘的小高职称的教师,zz学校将给予一定指标比例。

  (6)如果追加指标,则按本年度聘任结果顺延(除特殊情况外)。

  10、聘任程序:

  (1)、考评小组根据教师个人情况,工作业绩分项累计得分。

  (2)、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参聘人员的近五年内的德、能、勤、绩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参聘人员的平均分值,满分10分。

  (3)、三项得分累计为参聘人员最后得分,由被聘对象核实认定,从高到低产生学校聘用人员名单,学校公示1周,无异议后确定上报批准。

  本方案经zz学校第一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由zz学校职称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zz学校

篇5:实验幼儿园一级教师聘任方案

  20**年实验幼儿园一级教师聘任方案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根据上级有关幼儿园高级教师聘任文件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幼儿园办公室,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zz负责日常工作。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品行端正、业绩突出、有创新意识、群众公认、无私奉献的要求进行。

  2、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按z市人事和社会资源局给我园的设岗比例按空岗补岗。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所设岗位单位内公开,择优聘任。

  4、实行“六公开”制度,即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聘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方案公开、结果公开。

  三、聘任条件

  1、必须具备岗位所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

  2、必须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3、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

  四、聘任程序

  1、幼儿园成立聘任工作领导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

  2、公布聘任岗位、聘任条件、明确考评办法和程序。

  3、组织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评程序为:业绩考核,由考核小组综合评议选出任职对象后,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5、公示竞聘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聘任。

  五、聘任办法

  1、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查各应聘人员的资格资历、学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要求资格等条件并符合有关规定后,直接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2、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以下条件试行量化打分办法进行,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

  3、计算机、普通话实行一票否决制(普通话按照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求)。

  4、教龄:以参加教育工作当年起计算,每年按1分计算。

  5、任职年限(均指聘任二级后算起)按每年0.5分计算。

  6、学历学位(5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师、中)3分。

  7、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1分,称职一次计0.5分。

  8、考勤近三年来,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事假一天扣0.3分,病假一天扣0.1分,查岗缺岗一次扣0.1分。

  9、论文分:(论文内容必www.pmceo.com须是幼儿教育方面)

  由幼儿园、教科局等推荐的论文在全国、省、地(市)、县(市)获奖每次分别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10、业绩奖励:教师任现职来(以下所有任职均指二级以来)本人受各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完成课题研究、辅导学生获奖、上示范课等,按以下标准计分。

  (1)综合奖国家级计8分,省级综合奖6分,市级综合奖4分,县级3分,园级计1分。班集体获奖班主任教师按照国家级计8分,省级综合奖6分,市级综合奖4分,县级3分,园、镇级计1分,配班教师折半计分。(注:综合奖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安全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等)

  (2)个人业务竞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园、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3)辅导学生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5、3分,地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每次以学生个人获奖最高分计算);

  (4)优质课获国家级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园、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5)代表幼儿园带课出去参加活动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4、3、2、1分;

  (6)送教下乡一次加1分;

  (7)被教育部门聘为讲座教师并有文件、聘书者1次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8、6、4、3分;

  (8)被聘为本专业督学者,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8、6、5、4分;

  (9)科研课题:教师任职以来参与的教育科研课题,课题组负责人组长按以下标准计分,参与课题组人员折半计分。

  国家级:6分;省级:5分;地(市)级4分;县(市)级3分。

  (10)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省、市、县(市)、园分别加10、8、6、4、2分。

  11、每次代表幼儿园参加文艺活动参与者与组织者1次计0.5分,参加时不遵守纪律者不得加分,并1次扣0.5分(在上班期间参加活动不

计分,在寒、署假期间参加活动才予以计分)。

  12、以上各条均以最高级别计分。

  13、以上获奖一律以文件或证书(证书需经认定才予以计分)为准。

  14、教学一线教师和后勤教师在条件、计分相同情况下,首先聘用教学一线教师。

  15、条件、计分相同情况下,以教龄长者优先聘用。

  1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聘任:

  (1)违反z市作风整顿内容其中一条者;

  (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3)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使幼儿园声誉受损失的;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造成管理混乱或管理成本增加;在单位上舆论是非者;未按时上交幼儿园要求的材料累计达3次以上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三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旷工1天、离岗1次得;事假连续2周以上(含2周)或累计3周以上的;病假2个月以上(含2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七、本方案交交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八、本方案由z市实验幼儿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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