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保障申请书范本
篇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本家庭因以下原因: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低、工作不稳定等);
□无劳动能力(残疾、大重病、年老等);
□无工作(失业、无业、就学等);
□其他(具体注明):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人口,请予批准。
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篇三: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尊敬的村领导:
我叫张付春,女,今年61岁,住板桥坪村一组。本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患上慢性肾炎病,多方求医问药,上县四医院都住院多次,一直到本世纪初才治愈,肾炎病刚治好,本人又患上了胸膜炎,胸腔积水,严重的哮喘、支气管炎、严重的肺炎、风湿病。本人严重体虚,免疫力下降,手不能进冷水,进冷水就痛,三天两头感冒,一感冒浑身出虚汗,走路上气不接下气,走半里路要歇半个钟头才能接着走;一感冒就喘,一喘接气不到就要住院半个月,二00八年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半个月又转至湖南医科大学附属一医院(湘雅一医院)治疗一个星期,这一次就用了一万六千元,农合仅报销二千多元。去年冬腊月,一次在镇卫生院住了六十三天,出院9天又复进医院,今年五月在第四人民医院住院十三天,光医药费用了8000多元,还不算在药店买的一千多元的药。现在本人是病人一个,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三天两头进医院,俗话讲,久病家底虚,由于我照常住院,还要人陪护,钱都花在医药上了,还欠了三万多块钱的帐。家中至今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修的砖木土坯混合房,天盖上大眼小窟窿,泥巴禾场,屋里无一件像样电器。
鉴于上述情况,本人申请村领导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敬请批准是荷!
板桥坪村一组 张付春
20**年6月9日
编辑:www.pmceo.Com篇2:南京保障房申请流程
篇一: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一)客户需先填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选择每月托收方式汇缴的客户还需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二)专办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我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专办员来柜台办理缴存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专办员办理单位缴存登记需带资料清单
(1)《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选择托收方式缴存的客户)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表格右侧的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南京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南京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单位填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并携带该清册的电子文档到我行公积金专柜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四)单位完成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后可进行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cn/gongjijin/jiangsu/nanjing/
篇二:南京江宁地区办理房产证流程
南京江宁地区20**办理房产证流程
(20**-05-16 14:23:07)
标签:南京江宁
房产证
办理
南京江宁地区20**办理房产证流程:(20**年3月办理的,个人总结,不完善的地方请包涵)
需要先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交纳契税在天印大道站下,杭州银行旁边的契税所里交纳,契税需要材料:
1、契税联系单(原件)房产公司提供的貌似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购房合同(原件及第一、第二、第三和最后一页复印件一份)
5、房产分户图(复印件一份) 房产公司提供
6、20**年10月1日以后新购住房如为家庭唯一住房的,需到房产交易大厅二楼25-27号窗口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契税交房产总额的1.5%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需要材料:
商品房: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
2、结婚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收原件,单身证明本市七天有效,非本市15天有效) 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去开
3、商品房买卖契约(核对原件收封面、1、2、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存量房:
1、 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
2、 结婚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收原件,单身证明本市七天有效,非本市15天有效) 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去开
3、 存量房交易申请书原件及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4、 卖方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维修基金120一平方,杭州银行可以代缴,房产大厅二楼也可以交,这个不需要额外的东西,依稀记得只要身份证和合同就好
办房产证所需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契约(副本)或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原件
2、 契税完税凭证 绿联
3、 公共维修基金缴费单 绿联
4、 身份证 原件 正反面复印件 (未成年人办证要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父母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 老发票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6、 房屋交付使用证明 原件 房产公司提供
7、 房产分户图2张原件 房产公司提供
8、 申请表(办证窗口提供)或申请书及黄色初始登记证明 原件 由房产开发公司提供
9、 如产权人不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签字按手印
10、 按揭资料 (20**年12月后办理按揭贷款抵押的需提供)我当时办的时候按揭资 料就订在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合同里面了
1)抵押合同
2)借款合同
3)抵押申请表
4)抵押受理单
5)身份证复印件
办好房产证可以直接去办土地证
办理土地证 :国土局办理,咨询电话:52140568 双龙大道1200号,(同曦鸣城斜对面)地铁胜太路下,过个马路就到 国土局不大,窗口也不多,不过好在手续简单,不用等很久,有复印机,收费,不用花很多,办土地证需要的东西5块钱足够
需要资料:
商品房:
1、 房产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2、 买卖契约(1、2、3页和最后买卖双方签字页)
3、 身份证(含共有权人,未成年人提供户籍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提交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代理境外委托的应依法公证或认证 我面积100多的房子土地证上的面积居然只有6、7个平方,汗
二手房:
1、 原土地使用证
2、 产权证(含共有产权证)
3、 买卖双方身份证(含共有权人,未成年人提供户籍证明)
4、 买卖契约;房屋来源不是买卖的,需提供房产来源资料(如继承、赠与协议书及离婚证,房产交换协议书,拍卖、判决裁定书等等:夫妻析产增加共有人或改变产权人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办理好土地证之后,办证流程终于圆满结束。撒花!!当时我是跑了4、5趟才办好的,真是不容易啊,希望大家看了我写的这篇流水账能少跑点冤枉路~~~~~祝办证顺利~~~~~~~~~
篇三: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提取须知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 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情形。
依照前款第 2、3、4、7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 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 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 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 项维修、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 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 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 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 (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 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 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 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 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 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 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 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 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 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 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
同》;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 需提供结婚证。 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提 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 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身份证。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退(离)休证; 2、身份证。
职工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 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就业登记证》; 3、身份证。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 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 2、身份证。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大病提 取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病人(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已参加医保,当年南京市医 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 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1、病人的医保卡; 2、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 3、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 4、身份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
件:
1、《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该表格在管理中心业务大 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领取); 2、户口簿; 3、《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身份证。
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 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如《火灾损失核定书》。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10%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 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月均工资收入 10%以上部分,职工及其配偶 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每年十 二月份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一、租住公房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结婚证; 5、户口簿; 6、身份证。
二、租住私房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结婚证; 6、户口簿; 7、身份证。
篇3:申请保障性住房个人收入具结书(范文)
申请保障性住房个人收入具结书(范文)
兹因本人申请莆田市保障性住房需要,现就本人 (身份证号: )收入情况作如下具结:
本人 年 月至 年 月处于(□灵活就业、□无业、□失业)状态,收入总计为 元。
以上具结如有虚假谎报,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具结人(签字):
年 月 日
证 明
经申请人的主动申报及初步调查,申请人的的年收入总计为 元,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