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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11

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年----20**学年度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及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我校科学实验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实验教学得到广泛地开展,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各科任老师的重视下,经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科学实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只有9个教学班,包括学前班在内只有314人。

多年来,我校一直重视学校的“普实”工作,认真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及“科学实验”标准要求,加大宣传,增加投入,不断改善教学仪器配备和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特别是近几年,我校加大了科学实验的力度,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成立了科学实验领导小组。

②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③制定了“科学实验”实施计划。

④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二、科学实验教学情况:

(一)人员配备

兼职实验管理教师1人,实验管理教师,具有合格学历,合格学历达100%,已获得中级以上职称。实验管理教师基本胜任本职工作,主管领导为学校教导陈贵民。

(二)配套设施情况

设有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多媒体教室。能做到危险物品专柜专人保管,各室按规定配有防火器材、防盗设施,各室采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设施,水电到位。

(三)实验管理情况

实验管理规范,各室均配有实验管理教师,使用统一制定的各种登记册。全部仪器分类建帐,做到帐物相符;柜有柜卡,物有标签,帐、卡、物相符;仪器分类存放,整洁有序,取用方便。还能做到正常检查保养教学仪器,损坏及时维修,仪器完好率达90%以上,仪器说明书分类分科整理装订成册存放。

(四)实验教学情况

按国家教委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开展实验教学,科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达100%,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有记录;学生操作实验基本熟练规范,完成率良好。

三、实现“科学实验”的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

统一认识到科学实验,是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在学校教学中具有重要作用。普及小学实验教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的有效途径。我校把“科学实验”工作当作头一件大事来抓。明确了“科学实验”工作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从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2、采取措施,确保“科学实验”工作达标。

我校为迎接省验收达标,要“科学实验”达标,为此我们制订和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确保达标。

①成立“科学实验”达标工作组织机构:由管教学的教导主任陈贵民任组长。

②制定好“科学实验”工作计划,各教师针对自己的簿弱环节,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

学校每一个月检查一次“科学实验”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师研究解决。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设想

(1)部分器材不足,今后要加大对薄弱器材的经费投入。

(2)实验操作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要加强正常开展实验教学的督导和考核。

我校的“科学实验”工作在全体教师的努力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高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我们将不懈努力,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充实装备,完善管理,使我校的“科学实验”教学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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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化学实验教学总结

初中化学实验教学总结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学科。实验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形成概念、理解和巩固化学知识,培养学生观察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一些常用的化学学实验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多年的教学实践告诉我们:化学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客观性原则;严谨认真的原则;尊重学生,灵活引导的原则。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应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在平时的学生实验中,经常出现这种现象:当实验得不到正确结果时,学生常常是马虎应付,实验课堂一片混乱,铃声一响学生不欢而散;当老师催要实验报告时,他们就按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填写实验报告;还有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该做的实验项目,就抄袭他人的实验结果,或凭猜测填写实验结论等等。这样就不能达到实验教学目标。可见,对化学实验教学,必须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实验教学技能,树立严谨细致、认真科学的态度,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实实在在地引导学生完成实验教学的任务,才能达到理想的目的。

二、认真完成实验环节,注重操作引导。在实验教学工作中,无论是实验员准备实验,教师演示实验,或者指导学生实验,以及对待实验的严格态度等方面,处处、时时、事事都要体现教师的言传身教,只有教师教得扎实,学生才能学得牢固。因此,严格搞好实验课的“备、教、导”是上好实验课不可或缺的基本环节。

1、备好实验课是上好实验课的首要前提教材中要求做的实验,无论简单也好复杂也好,都必须要备好课,写好切实可行的教案,并且在实验课之前要亲自动手做一遍,即预备实验。教师做了,才可能指导学生如何应对操作过程中每一个细节可能出现的问题,看到实验现象,学到真正的实验方法和科学知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若不备课,不亲自做实验,凭空想象,黑板上做实验,那就没有明显效果,更没有说服力了。甚至会出现,全体学生实验失败等不该发生的现象。

2、注重实验引导指导学生实验时,既要面面俱到,事无俱细进行引导,同时,又要注意切忌包办代替。从实验材料的选择、仪器的装配到操作步骤和技巧,既要科学规范,又要密切结合具体实际,在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以保证现象清晰,结果正确.

3、注重实验结果的分析与小结要求学生,在填写实验报告时,要如实填写。实验失败时,要如实地与学生一起分析失败原因,可课后补做。如果学生实验失败,我们就通过示范帮助学生掌握操作技能,取得实验成功,或帮助分析失败原因让学生重做,直至成功。不能听之任之,否则,就达不到实验课的预期目的。

此外,对一些特殊的材料、仪器和试剂,以及实验的目的和原理都要加以必要的说明,如选材的原因、仪器的功能、试剂的配备等。综上所述,化学课实验,无论教还是学,都必须坚持客观、严谨、认真、扎实的作风,教师才能教好,学生才能学好;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实验教学的作用,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和效果。

篇3:中学实验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制度

  中学实验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制度

  实验、实习结束前,教师要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共同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实验、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的上课态度、工作态度、学习效果、出勤情况以及考核成绩等予以综合评分,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各级评分标准如下:

  优:实验、实习态度认真、主动、好学,实验、实习任务完成好,达到实验、实习大纲的要求,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质量高,能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专题作业或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考核时回答问题完整正确,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良:实验、实习期间表现较好,能较好地完成实验、实习任务,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达到大纲的要求,质量较好,能较好地完成专题作业,在考核时能比较完满地回答问题。

  中:实验、实习期间表现尚好,达到实验、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能完成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质量一般,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及格:实验、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验、实习大纲的要求,但不够完满,能够完成实验、实习报告及日记,但不够系统,在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

  不及格:实验、实习期表现差,未能达到实验、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验、实习报告和日记质量较差,在考核时主要问题解答错误。或实验、实习期缺勤超过三分之一者,均为不及格。

  实验、实习小结(鉴定)须进入学生档案;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且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篇4: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正常的实验实训教学秩序,实现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实训教学是指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训课和理论课中的实验实训环节,是实现高职培养目标的主体教学之一,也是高职教育办出成效、办出特色的关键。实验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创造力和动手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主动积极的探索精神。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实验实训教学要与理论课教学相辅相成,必须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原则。

  第二条 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培养专门人才和组织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它体现了学校培养人才的模式和基本要求。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指导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须根据教学文件和课程的基本要求制定。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进行,以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第三条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在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指导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精心设计实验实训教学过程,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的操作技能训练。

  第四条 加强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是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各级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管理理论,借鉴国内外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和改革,努力提高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实验实训教学的计划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实训教学必须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或指导书、项目进度表等教学文件规定的指导下进行,杜绝实验实训教学的随意性。

  第六条 单独设实验实训课的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实验实训教学的总学时数。不单独设实验课的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该课程实验实训教学所占学时数,教学计划制订后,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七条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要是以纲要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实验实训教学指导文件。每门实验实训课均须制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未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其《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作为课程教学大纲的子大纲附于教学大纲之中。《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进行实验实训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要对本课程实验教学总的目的、任务、要求,实验项目的确定(包括选做项目),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考试和评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或实验实训教材)和考核学生实验实训课成绩的依据。各门实验实训课都应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没有大纲不能开课。

  第八条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须经教研室、实训科集体讨论编写经所在系审查后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后报主管院长批准。经主管院长批准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为法定文件,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应维护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严肃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 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应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要对每项实验实训的名称、内容、学时、实验设施、实验方法、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实验结果、数据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选用、自编或改编的实验实训教材,需经教研室讨论报系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为认真实施教学计划,规范实验实训教学,便于院系对实验实训教学进度的了解与检查,各实验室应认真填写实验实训项目进度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

  第十一条 各系实验实训室要按学院统一印制的实验实训记录表逐项填写清楚,尤其是实验项目名称、对应专业和年级、实验要求、实验学时、每组人数、班级人数与指导教师等准确无误逐一填写,并将每周实验实训情况汇总后反馈到教务处。

  第十二条 每学期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通知单》由各系负责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填写,并在前一学期期末下达,由各系认真核对签字后于假前返回教务处一份。各系应根据《实验实训教学任务通知单》组织有关指导人员认真填写《实验实训授课计划表》(系实训科、教研室、教务处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实验实训、上机训练课表一经下达,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教务处、各系实训科将按课表进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课,须由指导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实训科同意后办理调课手续,否则按私自串课处理。

  第三章 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实验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变更实验实训项目。

  第十五条 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实训教材(讲义)或实验实训指导书。指导书应包括实验实训目的、要求、实验实训原理、实验实训所用仪器、实验实训步骤和方法、实验实训注意事项、实验实训预习要求、实验实训报告要求等,实验实训指导书应随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变化随时作相应修订。

  第十六条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要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训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指导实验实训讲稿(教案)。每次实验实训课之前,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实验实训用材料和工具对实验实训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验实训装置等做到心中有数。对实验实训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验实训要进行预做,对新到岗或首开实验实训的指导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

  第十七条 教师应提前一周将实验实训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学生在做实验实训前,指导工作人员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验实训。

  第十八条 学生第一次上实验实训课,由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负责宣讲学生实验实训守则及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实训。

  第十九条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在实验实训前应对实验实训的有关理论、方法做系统讲解,主讲教师必须与实验实训技术人员一道参加学生第一轮实验实训的指导。实验实训中,指导人员不能包办代替,要让学生独立操作,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

  第二十条 实验实训教学实行“原始记录纸签字制度”。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必须让学生独立操作实验实训,并检查每组学生的原始记录纸,检查合格签字后返给学生,凡不合格者必须重做(实验实训用原始记录纸的规格、格式由各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自定)。学生依据经指导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纸完成实验实训报告,并与实验实训报告一并上交。凡无经实验实训指导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或实验实训报告中数据与原始记录纸不符者,按本次没参加实验实训处理,凡因各种原因没完成必做实验实训项目的学生,必须在理论课考试前进行补做,否则不得参加理论课考试。

  第二十一条 上实验实训课时,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实训纪律,保持肃静和实验实训室清洁,不准动用与实验实训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实训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准备就绪后,必须经实验实训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实训。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实训结束后,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要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要认真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实验实训或重写实验实训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检查是学校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经常性和重要性工作,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是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的根本目的。进行实验实训教学检查是为了深入了解实验实训教学情况,巩固成绩、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实验实训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实验实训教学检查主要是对实验实训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实验实训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级领导都应该重视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包括院领导、系领导及各系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实训科科长等都要经常深入实验实训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检查各门实验实训课的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验实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文字记载。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实训教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会同学校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的总结,肯定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找出实验实训教学和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实验实训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章 实验实训课成绩考核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实训课成绩考核是检查学生实验实训课学习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每门实验实训课结束后,在期末考试前,各系实训科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训课期末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相关理论课考试,允许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补考。

  第二十八条 实验实训课成绩考核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考核,平时考核可分为预习情况、提问、实验实训操作和实验实训报告完成情况。期末考核可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实验实训课考核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生该门课程总成绩。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实训课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考核由实验实训教师负责组织进行。实验实训教师要严格按“实验实训教师手册”和“学生实验实训课期末成绩考核表”进行记载和考核。平时成绩考核可采取抽取题卡方式。题卡由实验实训教师自制,内容应覆盖所有学生应掌握内容。每个学生被抽测的实验实训项目数不得少于该门实验实训课程总项目数的10%(实验实训项目数在10项以内的,至少抽测一项)。实验实训考核以实际操作为主,凡实验实训操作未通过者,该门实验实训课成绩以不及格计,必须补考。

  第三十条 “学生实验实训课期末成绩考核表”一式三份,在理论课考试前,报系实训科一份、教研室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

  第五章 实验实训教学研究

  第三十一条 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应组织实验人员,开展实验教学法研究活动,不断改革实验实训教学方法和手段,实验实训教学法研究活动要有研究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合理化建议等记录,用专用本记载。

  第三十二条 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在常规型实验的基础上,增加综合型、设计型实验,多开选做实验,更新实验项目,并加强使用现代测试手段和微机进行实验数据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训练。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要创造条件,积极设法对师生实行开放,采取开放式实验教学。

  第三十四条 要鼓励实验技术人员,自制或改造实验装置。

  第六章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管理

  第三十五条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好实验实训课。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有关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实验实训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助理实验实训师以上职称,具有本专业或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新到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试讲、试做,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独立指导实验实训。

  第三十七条 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应根据情况不定期跟随理论课教师听课,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努力掌握技能及仪器维修保养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实验实训开设水平。

  第三十八条 学校鼓励技能实训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校内外培训和进修。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进修应以在职进修为主。实验实训技术人员进修期间有关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系实训科要会同学校有关人员定期对实验实训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优惩劣,有关奖惩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实验实训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教书育人,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对不服从安排和不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而造成教学事故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工作量,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程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篇5:学院实验中心教学指导人员考评细则

  学院实验中心教学指导人员考评细则

  1、劳动纪律。包括考勤,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病、因事不能上班时均需事先请假,以便做好顶替安排。工作时不吃东西,不看报纸,不闲聊溜达,包括学生实习纪律。

  2、为人师表。包括文明教学,上班前穿好工作服,佩戴上岗证。态度和气,礼貌待人,不许说粗话、起外号,不许穿裙子、拖鞋上班,与学生发生分歧,应主动向教学管理部门反映。

  3、安全。按照“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执行。

  4、教学准备工作。包括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检查工、卡、量具等是否齐备,机床、设备、电器等是否运转正常。提前到岗迎候学生,下班时待学生擦好机床,打扫完卫生后再走。

  5、讲解内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时安排表,进行讲解。

  6、演示内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演示。

  7、教学指导方法。应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深化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增强学生独立完成工作的信心。

  8、讲解思路和条理清楚,指导人员应把实习内容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地教给学生,语言需言简意明,幽默风趣,课堂气氛要活跃,激发学生的实习积极性。

  9、操作演示熟练程度。平时须积极演练,必须达到中级工以上的水平。

  10、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学生应按标准全面衡量,严格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能以实习指导人员个人的偏好而转移。评分的依据是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产品质量、工作态度及纪律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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