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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07

猛舟小学减负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教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潘宁

副组长:吴小丹

员:黄洁霞

马泽艳

(二)工作责任

长:全面引领督促学校“减负提质”工作

副组长:分工合作,全面协调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工作的督促贯彻落实。

员:积极进行“减负提质”工作宣传,带头并指导全体教师具体落实“减负提质”各项措施,对“减负提质”具体过程进行的督促,并及时收集、反馈工作信息。

三、实施细则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禁违规补课。

1、学校要按照《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字课;

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三至六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

2、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

3、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占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4、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5、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

6、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组织、介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保证学生周活动总量。

1、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20。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

2、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3、严禁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

4、严禁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和进行全班性集体补课。

5、课程表内的自习课应由学生自己支配,不得用于上课和集体补课。

6、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

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时间,落实“2+1”活动要求。

(三)加强有效教学研究,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1、提高教研活动质量

(1)各教研组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确保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

(2)在教科室的引领下由教研组长负责,各教研组围绕学期教学重难点积极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3)积极参加,认真开展教委和进修校下达的各项教研活动。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优选教学方法,提高课堂40分钟教学效率。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教师善于启发,学生才能善于主动思考、愉快学习。在讲解过程中启发学生思考生疑,促进知识迁移。为了保证课堂的有效、高效,每位教师在课堂中必须精讲精练。尽可能多的把时间留给学生,让学生进行多读精练。教师的语言要简练,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话不说,保证课堂教学的高容量性。

(2)优化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引导学生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语文学科重基础规范的养成,重个性化体验感悟、表达;数学学科提倡独立探究与合作交流相结合,重视思维训练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落实导优辅差工作,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负担,不等于降低教学要求,既要重视对“尖子生”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多种活动,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又要特别重视对部分“差生”的个别辅导,及时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迎头赶上。这样既减轻了大部分学生的负担,也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生对学习的要求。

3、加强特色备课

精心备课。采用集体备课与个人修改相结合的方式。教师以教研组为单位,在充分吃透课标、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备课,形成教案。各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教学特点、本班学生实际情况对教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四)精心设计练习,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

1、老师精心设计课内外练习,减轻重复性作业、避免机械性作业。在“练”字上下功夫,练习贵在得法,重在教会学生练习的方法与技巧,使减负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学生的学情,分层设计作业,提倡设计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作业,使每个学生都得到不同的发展。

2、提倡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

3、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

4、教师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5、规范使用教辅资料。使用教委规定,学校统一订购的教参教辅,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和各种读本,任何领导和教师不得组织小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其它学习用品,增加学生学习负担,更不能以此作为考核、评奖的依据。特殊情况需由学校领导讨论批准。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建立科学评价制度。

1、严格按教育局要求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不盲目增加考试(考查)次数。

2、教育局统考、抽考使用进修校统一命题。其他情况使用学校自命题时,所有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

3、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分制,使用素质发展评价报告书。

4、学校和教师不得排名公布学生的学业成绩。

5、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留级以及不得办重点班、快慢班的规定。

6、入学、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书面考试。

(六)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学校要建设好音乐、美术、科技、劳作、图书(阅览)及实验室等各种功能室和体育场馆,按标准配齐设施设备。

2、要加强实验、实作等课程内容的教学。下午课后安排1节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生活技能训练、礼仪训练等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培养一项科技爱好。

3、学校和个人不得挤占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4、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外阅读习惯,促进课外的知识积累。

(八)其他

1、努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要提高师德水平,教师要爱护每一个学生,严禁歧视、讽刺、挖苦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做好家长工作。为取家长的配合,共同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身体、心理负担。

3、加强家校联系,培养学生良好作业习惯,取得家长对减负提质的理解和配合,避免从家庭角度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主动征求来自家长的意见,交流教育学生自觉学习的有效方法。

四、奖励评优,推广经验

1、对“减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教师要给予表彰,评选“减负增效”模范教师。

2、开好“减负增效”经验交流会。

3、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要点名批评,两年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直接责任人(包括教师)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严重的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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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扬州市市区物业服务行业升级提质、创优争先的奖励办法

  扬住房发〔20**〕71号

  关于引导市区物业服务行业升级提质、创优争先的奖励办法

  为引导市区物业服务行业升级提质、创优争先,切实提高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扬府办发〔20**〕44号)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市区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经营活动的优秀本地及外地来扬物业服务企业、街道(乡镇)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经理和个人。

  二、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升级提质

  1、物业服务企业新申报通过国家建设部一级资质核准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物业服务企业新申报通过省建设厅二级资质核准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鼓励引进优秀外地物业服务企业

  外地来我市承接服务项目一年以上的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区所有外来企业年终考评成绩排名前三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鼓励物业服务行业创优争先

  1、单位获国家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单位获省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3、项目获国家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非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4、项目获省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非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5、项目获市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非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6、项目经理获市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7、街道(乡镇)物业服务中心获市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8、业主委员会获市级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9、对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并参与市房管局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10、在市房管局组织的年度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前三名的物业管理项目,第一名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第二名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第三名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0.8万元。

  11、上述评比奖励不重复发放,按就高原则奖励。

  (四)鼓励物业服务人员争当先进

  个人获得市级先进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其他

  1、各项申请奖励及评优推荐名单,经各区考核初审后,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房管局申报,由市房管 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年终创优评比和审核,审定后予以奖励。

  2、扬州市区年度物业服务优秀项目、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个人等评比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3、考核考评人员必须遵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开展考核考评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旦被举报查证属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4、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5、本办法自20**年11月起执行,由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年11月18日

篇3:宁波探索老小区物业服务提质

  宁波:探索老小区物业服务提质海曙9个老小区完成物业费提价

  宁波日报/20**1227

  昨日上午,记者从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办获悉,海曙区目前已有9个小区完成了物业费提价,不少社区的物业费提价工作也正在酝酿中。

  今年10月,宁波市住建委联合市物价局出台《指导意见》,发布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最低收费标准:即有电梯住房每月每平方米0.70元,无电梯住房每月每平方米0.60元。此次提价就是根据《指导意见》实施的。

  记者从海曙区住建局获悉,海曙区目前共有物业住宅项目259个,其中老旧小区98个。物业收费普遍存在标准偏低的情况,收费标准在每月每平方米0.6元以下的物业住宅小区占全区总数的63%。其中,收取每月每平方米0.15元的物业小区20个,每年收取36元至300元不等扫街费的物业小区6个,甚至还有不收费的物业小区3个,只能通过政府补贴和停车费维持基本运营。

  近年来,由于人工成本快速上涨,水电能源费用的不断增长,物业企业的经营成本大幅度提高,造成服务品质不断下降,群众居住环境及生活体验受到影响,企业退管情况时有发生,物业公司与居民的矛盾层出不穷,合理调整物业费迫在眉睫。

  海曙区住建局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海曙区已有9个小区完成物业费提价工作。“城区望春街道的天一家园由0.45元提价到0.7元,江厦街道的双梁小区,南门街道的澄浪小区、万安小区,鼓楼街道的香榭丽舍、文昌花园都实现0.2元左右的提价幅度;城西高桥镇的桂花苑、西城春天、八方锦苑提价幅度在0.2元至0.4元。”另外,西门街道的高塘花园正在抓紧开展提价工作,万安小区也在积极准备新一轮提价工作。

  物业费提价后,给小区居民带来了哪些利好?记者为此走访了海曙区鼓楼街道文昌花园。该小区是1999年交付的老小区,“小区物业费先后涨了3次,从每月每平方米0.3元涨到现在的0.85元。”业委会唐主任介绍,文昌花园存在着墙面渗漏、道闸系统失灵、摄像头未能全覆盖,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等问题。在物业费涨价后,物业服务的资金更有保障,陆续更新了道闸系统、补种了绿化、修补了破旧的公共设施,还增设了11个摄像头,做到了小区主要道路的摄像头全覆盖,加强了小区的居住安全系数。涨价后的物业费缴纳率达到100%。

  鼓楼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提价是物业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到明年年底,力争街道三分之一的小区物业实现提质提价;再花三年到五年时间,力争实现整个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的优质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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