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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5-20

  物业园区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 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 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

  五 处罚程序

  附件1 《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 时 用 电 许 可 证

  编 号 申请作业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用电设备及功率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

  临时用电人 电工证号

  临时用电时间 从 202 月 日 时 分至 202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签名

  1 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3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

  7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8 临时用电没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9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10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单位意见 配电室值班员意见 运行经理意见

  202 月 日 202 月 日 202 月 日

  完工验收 202 月 日 时 分 签名: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中石化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 若进行用火作业,应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第五条 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格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地埋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应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严禁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六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3、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七条 管理职责

  1、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

  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编 号 施工单位

  所属单位 施工地点

  电源接入点 电压

  作业内容 填写人

  作业人 安全负责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补充措施

  危害

  识别

  施工作业负责人

  意见 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

  意见 基层单位领导审批

  意见 二级单位领导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

篇3: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篇4: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五)

  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五)

  1.目的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布置临时施工用电,进行电源管理。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5.管理规定

  5.1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5.2供电值班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布置模拟图。供电系统模拟图上标明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截面积、计量表及用途编号。

  5.3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二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级电源箱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

  5.4各类电源箱由物资部采购,电源管理单位检验、维修、标识(在电源箱上粘贴《检验合格》标签)、编号和保管;三级电源控制箱由施工队伍向电源管理单位租用。

  5.5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5.6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30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5.7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5.8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5.9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5.10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5.1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5.12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5.13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5.14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6.相关文件

  6.1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篇5: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

  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4.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3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4.4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相关记录

  5.1变配电装置巡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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