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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关于实行员工私人购房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1-13

  集团关于实行员工私人购房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支持大家改善住房品质,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在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现职员工提供购房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1、在员工提出申请,财务部对其还款计划做出相应的评估及调整后(还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具体条款由双方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公司可向员工提供最高可达其所购住房总房款10%的无息借款(借款总额的最高限由财务部根据该员工的年收入情况核定)。

  2、在员工进行按揭还款(包括此办法公布前的购房按揭)期间,自员工提出申请当月,公司每月以现金形式补贴其月按揭款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200元人民币)。

  1、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公司关于员工私人购房资助办法的补充细则

  根据《员工私人购房资助办法》(以下简称文件),就夫妻双方均为本公司正式员工的情况,其购房资助办法补充如下:公司可向两人提供最高可达其共同所购住房总房款20%的无息借款(借款总额的最高限由财务部根据该工的年收入情况核定),两人都享有文件中按揭还款补助。

  本细则自20**年3月1日起执行。

  关于员工私人购房资助办法的补充说明

  根据《实行员工私人购房资助办法》(以下简称“文件” ),补充细则如下:

  一、公司提供的私人购房资助(指限额的无息借款和按揭还款资助)的房产范围仅限其产权属于满足文件规定条件的员工或其配偶的房产(每位员工最多1套)。

  二、文件所指购房的无息借款资助的时间范围为:所购房产的购房合同中规定的首付款交付期间。

  三、若夫妻双方均为满足文件条件的员工,两人均可分别享受文件及上述条款所规定的购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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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购房(工龄)补贴领取办法

  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购房(工龄)补贴领取办法

  一、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每年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当年可领取教职工购房(工龄)补贴人员名单,并测算每人实发金额,报**市房改办批准后,交财务处安排发放,并通知到人(离退休人员转请离退休处通知)。

  二、在职教职工领取购房(工龄)补贴时,凭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103室柜台办理领取手续完毕后,财务人员开具现金支票,领取人可到工商银行汉中门分行领取现金或转存。

  三、退休教职工退休后仍住本市的,根据离退休处具体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汉中门校区离退休处办理领取手续后,财务人员开具现金支票,领取人到工商银行汉中门分行领取现金或转存。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校领取者,可与离退休处联系,财务处安排人员上门服务。

  四、退休后定居外埠的,财务处将通过汇款的方式,直接汇入其工资开户行,并在汇款用途栏,注明为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离退休处负责通知领取人注意查收。

  五、上述人员的购房(工龄)补贴一般不得委托代领。

  六、已去世职工的原配偶仍然健在的,由其原配偶凭身份证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领取手续。若配偶也已经去世,其遗产继承人必须到市级以上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正,财务处根据公证书确认的继承权人发放购房(工龄)补贴。未取得市级以上公正者,财务部门无权发放。

  七、本办法自20**年起执行,由财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共同解释。

篇3:科大学生资助中心岗位工作职责

  科大学生资助中心岗位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 主持中心工作,负责中心制度建设、中心人员工作统筹督办;

  2. 工作计划制订、对外发文、材料撰写上报;

  3. 爱心基金与临时困难补助管理;

  4. 社会奖助学金评定;

  5. 二级学院资助干事管理、辅导员资助业务培训;

  6. 组织学生资助理论研究工作;

  7. 资助三全育人材料申报与撰写;

  8. 青羽微图运营监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训等资助育人项目实施;

  9. 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诚信教育活动;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科员一工作职责:

  1. 指导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 国家三奖一助金评审、管理;

  3.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与管理;

  4. 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管理;

  5. 组织完成各类资助数据报表上报;

  6. 学生资助的信息化与网络化建设;全国学生资助系统、G*学生资助系统数据管理;

  7.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科员二工作职责:

  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

  2.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项目落实;

  3. 指导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开展各类活动;

  4. 城镇医疗保险、校园方责任险参保办理;

  5. 绿色通道办理及资助数据上报;

  6. 具体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诚信教育活动;

  7. 其他各类款项发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室职责

  1.负责学校心理育人网络体系及工作机制建设;

  2.负责拟定及实施学校大学生心理育人工作计划;

  3.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育人工作;

  4.负责专兼职心理育人教师及学生骨干等队伍建设工作;

  5.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6.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7.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心理育人专题讲座及报告;

  8.组织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心理案例研讨与督导、心理沙龙等心理育人活动;

  9.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测量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10.负责大学生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团体辅导等工作;

  11.建设公寓心理育人工作站,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进公寓工作;

  12.运维心理育人工作线上平台,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进网络工作;

  13.开展大学生心理育人工作的调查研究,编印心理育人工作资料,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14.指导大学生心理科学协会及微风心理工作室开展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科大学生资助中心科室职责

  科大学生资助中心科室职责

  1. 组织实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 开展全校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与管理工作。

  3. 组织实施全校本专科生国家三奖一助评审与发放;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4. 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发放与管理。

  5. 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学费补偿代偿工作。

  6. 组织校内勤工助学。

  7.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诚信教育。

  8. 本科生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校园方责任险缴费工作。

  8.实施资助育人项目,指导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困难学生创业实训基地青羽微图运营。

  9.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学生爱心基金审核与管理。

  10.资助队伍培养与业务培训、资助工作年度考核与评优;开展学生资助理论研究工作。

  11.资助信息化建设;全国、全区资助管理系统数据采集与上报。

  12.学生伙食补助统计与发放。

篇5:经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岗位职责

  经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岗位职责

  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参与制定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

  2、制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资助工作;

  3、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建档等工作;

  4、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做好政策咨询工作;

  5、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审批、发放等工作;

  6、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及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

  7、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办理学费缓交等工作;

  8、负责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审批、申报等工作;

  9、全面负责各类社会资助工作,积极拓展校外帮困渠道;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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