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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会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编制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14

  长沙市工会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编制制度

  一、责任单位

  长沙市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

  二、责任人

  法律保障工作部实行部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部长主持部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工会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编制责任人为部长、副部长、承办人。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编制方案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财建〔20**〕468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总工发〔20**〕36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号)、《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湘工发〔20**〕28号)。

  四、编制方案资金范围

  中央财政的专项拨款、省、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工会经费中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各界的捐款(物)、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五、资金分配方案制定程序

  (一)市总法律保障工作部起草工会帮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

  (二)帮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呈请分管副主席初审;

  (三)分管副主席初审批示后,呈请主要领导审阅批示;

  (四)将分配建议方案提交市总工会常委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

  (五)市总法律保障部根据市总工会常委会议(或主席办公会)决议,拟定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分呈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实施;

  (六)向省总法律保障部报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计划;

  (七)市总工会财务部根据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划拨资金。

  六、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部务会制度,部内分工实行AB角,每项工作资料归档保存;

  (二)部内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市总工会机关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接受国家、省、市级的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分配方案编制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没有严格按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2、擅自截留帮扶资金;

  3、违反规定程序作出分配决定;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

  6、其他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

  分配方案编制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的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部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部长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1、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由市总纪检机关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处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上述责任人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相关处理。

  附件:长沙市工会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编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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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利润分配表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利润分配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规定进行调整,填人本表“上年实际”栏。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

  1.“净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一致。

  2.“年初末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公司上年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相一致。

  3.“盈余公积转入”项目,反映公司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

  4.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5.“提取总准备金”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总准备金

  6.“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7.“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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