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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13

  超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工须经过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吊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超过2米。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穿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吊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在“0”位置,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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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每个同志必须爱护国家的一切设备,对司炉同志,经常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及安全生产的思想。同时要有明确的分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作其它工作,违反者将酌情处理。

  一、锅炉生火前的检查

  1、必须详细检查锅炉各部分,如入孔、除火门、除渣门是否严密。同时检查仪表、水位表、进永阀、逆水阀、排污阀、排汽阀等附件的结构是否完好、操作灵敏。必须打开烟道闸板。

  2、附属设备检查后,打开安全阀,徐徐打开进水阀,开泵向炉内蓄水,保持一定水位。

  3、按本炉规定,来定火焰大小,烤的时间长短。

  4、如在检查之中,发现炉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

  二、生火、送气

  1、送气前,必须密切和用汽部门和主管人员联系,事先将热力阀各部管道路、排水阀打开,排除凝结水,全部阀门检查好后再送气。

  2、炉内达到一定气压时送气,要注意慢开气门,并注意道压力表的灵敏性,送气时,不要--下达到压力要求,应缓慢开放节门,以免管道发生故障。

  三、炉运行及管理

  1、必须保持水位高度不能大于3/4,最低不能低于1/2。

  2、要经常注视气压表,决不使气压升高到气压表的红线上,要保持一定的规定气压。

  3、回水池中,不可积存水太多。供水箱内储水量充足。

  4、有专人进行水处理,将结果填写在记录中。不经处理,不能使用。

  四、清炉

  1、为了保证煤的充分燃烧,一定使用震动炉,排清火,但一定保持一定的出灰量不要太快。

  2、清炉,一般为四至八小时一次,一般煤灰不能超过75~120公厘,均在100公厘左右进行清炉。

  3、清火时,注意水位保持正常。

  五、锅炉排污

  1、锅炉燃烧蒸发运行后,进行排污,每24小时排污6次。每8小时排污不少于2次,排污时,保持一定的水位。

  2、排污时应严密注视水位计,不能低于二分之一。无论放水或排污,在此以前,均应仔细检查供水阀和排污阀设备是否正常,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放水,排污及进行检修。

  3、排污或放水时,发现管路或阀门有猛烈震动,则应严加检查是否有管道堵塞现象。

  六、遇以下几种情况,及时紧急停火

  1、锅炉气压超过允许工作压力,采取减弱通风,停止加入燃料,加强给水等措施,压力继续上升时。

  2、锅炉缺水,虽经采用关闭水位表上的气考克的方法进行叫水,仍看不到水位时。

  3、不断向炉内给水,但是水位仍然继续下降时。

  4、锅炉水位升到最高,可见水位以上,虽然放永仍不能迅速见到水位时。

  5、给水机械全部失效时。

  6、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7、炉墙倒塌支架被烧红等,严重情况威胁锅炉、人身安全时。

  8、锅炉元件损坏对,运行人员有危险时。

  七、司炉工须知

  1、气压表、水位表、排污设备、泵房、鼓风机房、上水伐门等附近和道路上必须有很好的照明,安装图定的梯子和平台。

  2、锅炉周围有很好的照明,通路上不能存放东西,门窗必须向外开,工作时严禁锁门,锅炉房内经常保持清洁。

  3、检查锅炉附属部件,松紧螺丝时,不要用管子或其它东西加长搬子把。气压升至三个气压时,严禁松动螺丝,开关节门一律侧身,头部要躲开正面。

  4、锅炉运行时,要保证一定水位,并保持水位计的清洁,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汽水联箱和水位表,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清洗,避免堵塞。

  5、锅炉给煤时,注意检查煤中杂物,以防爆炸物和铁之类的东西进炉发生故障。

  6、一切重要阀门和开关,必须标志清楚,并有指定人员来亲自操作,其它人禁止乱动。清炉出灰时,注意防火。

  7、司炉在工作中,应保持高度严肃态度,决不许打闹谈笑。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甚至睡觉或涂改交接班记录。

  8、锅炉房闲人免进,不许外人来洗澡、闲谈、干与本行无关的事。

  9、上班者不许喝酒,有上述者,同志间,有权停止工作,并汇报领导,酌情处理。

  10、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对所属的设备,如:水泵、鼓风机、上煤车、出灰等一切设备,检查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身修理,以免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

篇3: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超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用机动车辆搬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成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厢内不准坐人。

  11、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在高栏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篇4: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超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卷扬机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须检查机件安放位置是否妥当牢固,工作场所周围有无障碍。

  2、卷扬机在启动前,必须检查钢丝绳、刹车和机件各部分的电气和机械装置、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

  3、用卷扬机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工具、索具是否完好。操作人员必须听从专人指挥。

  4、严禁超负荷吊运。不得将吊物在半空中悬挂。吊物下禁止人员逗留或行走。

  5、卷扬机运物吊架不准与载人升降机混合使用。不准乘卷扬机上下。载人升降机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卷扬机在升降到极限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两圈以上。

  7、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控制开关恢复“0”位,并切断电源。

篇5: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超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知基本性能加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二十,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盘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军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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