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工程学院教职工伤病及喜丧事慰问的有关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10

  工程学院教职工伤病及喜丧事慰问的有关规定

  1、学院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因伤病住院,院领导代表、工会主席(或福利委员)应亲往探视,学院行政和工会分别提供200元慰问金。

  2、学院教职工结婚、生子,院领导代表、工会主席(或福利委员)应亲往参加或探视,学院行政和工会分别提供200元慰问金。

  3、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学院行政和工会分别提供200元慰问金。丧事办理地点在长沙市内(含郊区),原则上学院领导代表出席(违反国家丧葬政策的出外)。

  4、本院在职教职工去世,学院一次性补助3000元;本院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学院提供200元慰问金。

  5、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因施行整容、整形或违反生理的手术及因自戕致病、违反计生政策的,均不在本补助办法之列。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酒店住客伤病处理规定

  酒店住客伤病的处理规定

  1、饭店备有急救箱,备有急救时所需的医药用品与器材。

  2、员工发现有伤病客人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3、客房部经理接到有伤病客人的报告,应立即赶至现场查看。

  4、如伤病情况不严重,应征得客人同意,应按排医生来出诊或送客人到医院,作仔细检查或治疗。

  5、如伤病情况严重,应边进行急救,边安排急救车将客人送到医院治疗,不可延误时间。

  6、事后写出客人伤病的有关报告,列明病由、病状和处理方法及结果。

  7、根据生病客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在工作中多留意客人的情况。工作结束后楼层服务员应就有关内容做好交接工作。

  8、将生病客人的情况通知部门经理。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