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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21

  *Q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甲、奖励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关心政治,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平时学习成绩优秀,考试在班内前五名或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3、品学兼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学生拥护的学生干部;

  4、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者;

  5、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突出贡献者;

  6、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异,取得较好名次者;

  7、一年来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或在某一方面成绩显著者;

  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当众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学生”等光荣称号;

  5、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乙、处分

  一、凡违反本(《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者,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按照江苏省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1、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学期旷课36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学籍。

  2、在学校吸烟、喝酒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凡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凡勾结校外人员进校打架或到校外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有盗窃行为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思想品质差,有追逐、拦截、侮辱、调戏女同学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敲诈、勒索、抢劫他人财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讨以上处分。

  8、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或留藏着,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不爱护校舍,严重破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还要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0、凡在教学区内乱放自行车或不在规定位置存放自行车的,除由班主任开具证明领取外,还要按违纪予以处理。

  11、不接受教育,不服从管理,不尊敬师长,顶撞、谩骂、威胁老师,甚至有动手行为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记过以上处分。

  12、凡离校、离家出走者,或有早恋行为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

  13、对考试作弊者,除试卷记“0”分外,同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处分方式: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此条不适应初中部)。

  说明:1、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填写奖惩登记表,并通知家长。

  2、凡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一律不发给任何证件。

  3、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行机关依法论处

  三、处理权限

  1、年级组有对违纪学生处以警告、严重警告的权力。

  2、政教处有对违纪学生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权力。

  3、开除学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校长签字,报上级批准。

采编:www.pmceo.cOm

篇2:职院学生公寓宿管员工作职责及奖惩细则

  职院学生公寓宿管员工作职责及奖惩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学生公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学习环境,同时激励广大员工敬业爱岗,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切实发挥宿管员队伍的作用,推进学生公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细则。

  一、宿管员工作职责

  (一)岗位态度

  1、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踏实肯干。

  2、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二)安全工作

  1、宿管员熟练掌握分管宿舍区的布局及各系、各班的住宿情况。

  2、认真做好楼栋巡查,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及时向系辅导员及班主任反映。

  3、如所辖楼栋发生学生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报告系部领导和学生处。并在第一时间到位,积极协助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对安全隐患时常排查,及时汇报。做好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工作。

  5、防火、防盗、防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防乱接乱拉电线,确保安全。加强对寝室内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的管理,对查处到违章用电或使用明火的寝室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制止。经常对宿舍内门、窗、床等寝具进行检查,特别要留意学生使用的接线板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注意观察男生寝室是否有管制刀具、铁棒、啤酒瓶等违禁物品存放并及时督促清理。出现学生躺在床上吸烟,及时进行劝阻。

  6、常查常巡,教育学生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寝室失窃事件的发生。

  7、防止学生越墙爬窗外出,防止意外事情。

  8、严禁外来人员入内、留宿

  9、做好宿舍门卫工作;按规定时间执行关锁宿舍区大门、熄灯开灯等工作,每晚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对夜不归宿、外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及时报学生处处理。

  10、出现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并报告保卫处、学生处、相应教学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卫生工作

  1、做好当天的保洁工作,做好卫生工作。监督学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和废弃物,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2、持检查各寝室环境卫生,每天责成寝室长安排本室人员轮流打扫宿舍卫生并整理内务,督促、检查值日生打扫宿舍走道、厕所、楼梯等卫生,并进行评比打分,作好记录,为文明宿舍评比提供依据。

  (四)公物财产管理、日常维修

  1、宿管员认真负责必须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存在。对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楼者要检查并进行登记,各类家具一律禁止带出宿舍。

  2、凡人为损坏、丢失的宿舍物品、设施,要及时认证,按照学校规定的价格填写赔偿单并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联系系部、财务规划处、后勤管理处,对损坏的公物及时赔偿并维修。

  (五)纪律管理

  1、负责学生在宿舍区时的纪律,严禁在宿舍区发生矛盾纠纷和喝酒打架事件。

  2、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3、防止打牌、抽烟、喝酒、赌博,防止异性学生进入本宿舍区。

  4、对违纪学生(如:未归、吵闹、喝酒打架、不关灯、点蜡烛、抽烟、娱乐活动等)进行及时教育制止,并作好记录(房号、班级、姓名、违纪情况)及时上报系部、学生处。

  (五)其他日常工作

  1、每天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巡查记录须填写工整,事实准确、详实;

  2、对非楼内人员出入,必须进行登记,限定时间,方能允许其进入,如超过限时,有责任催促其离开。

  3、无条件执行学生处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4、做好系部书记、主任、辅导员、学生处领导深入学生寝室的登记工作。

  二、宿管员工作纪律

  1、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学生处的统一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学生服务的思想。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禁止喝酒、带小孩、干私活、赌博,禁止打瞌睡、走神、离岗、窜门;

  4、讲究卫生,合理布置值班室的生活用品,做到整洁,清洁;

  5、严禁在宿舍楼内收购物品,严禁向学生出售日用品及食品;

  三、违纪处罚

  1、工作时间不在岗位的,半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

  2、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导致本楼幢内出现的失窃案件。学生满意度测评中,不满意率达到65%以上,出现其中一条扣50元。

  3、抽查中发现在做与值班无关的(包括打牌、下棋、喝酒等)事,每次扣发工资20元,当月发生2次者,作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

  4、严禁给学生出售日用商品及食品,一经发现即扣当月工资100元。批评教育仍不改悔,二经发现坚决作无条件辞退处理。

  5、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中责任心不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生携酒入室、在宿舍酗酒、使用违规电器、未经允许进入异性宿舍、留宿外人、夜深喧哗等违规违纪现象不敢管或视而不见,对本楼幢出现门禁损坏、消防设施损坏、进入楼幢散发宗教书籍或非法宣传品等安全隐患或不良苗头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作无条件辞退处理。

  6、所辖楼幢发生严重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未能及时到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无条件辞退处理。

篇3:商学院学生公寓宿舍长奖惩机制

  商学院学生公寓宿舍长奖惩机制

  一、星级宿舍评定办法

  以下条件全部符合的宿舍,则可向班级管理委员会社区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经社区工作部批准后则被评为星级宿舍。

  (一)、申请条件

  1、宿舍成员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宿舍成员本学年内没有处分记录。

  2、宿舍成员成绩优异,期末考试每人挂科数目不得超过一科。

  3、宿舍卫生良好,连续四周卫生成绩平均分高于95分。

  (二)、星级宿舍成员权利与义务

  1、星级宿舍享有本学期内宿舍卫生免检权。

  2、星级宿舍成员在评优评先时可以优先考虑。同时可以优先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3、班级管理委员会将对星级宿舍实施物质奖励。同时对其成员在实施个人综测加14分,班级综测加7分的奖励。

  4、在班级工作表彰大会上给星级宿舍颁发奖状,并全院范围内表彰。

  5、星级宿舍成员有义务作为全院宿舍的表率。若表现欠佳,则班级管理委员会社区工作部有权撤销其星级宿舍资格。

  二、 舍长职责

  1、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刻苦学习,努力提高成绩,增强自己综合能力。

  2、心系宿舍,注意与舍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采纳舍友的合理化建议。

  3、强化自身民主意识,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宿舍公约》。

  4、按学校规范组织布置好宿舍,所有物品放置力求整齐划一。

  5、发现同学夜不归宿等现象,给予积极关注,确保其人身安全,并且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报告。

  6、监督宿舍,严禁宿舍内成员使用酒精炉、电吹风等违禁用具。一经查处,舍长为第一责任人。

  7、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制定明确的值日分工表。

  8、提醒或督促同学认真做好值日工作。

  9、督促同学保持地面全天候无杂物。

  10、督促同学按时起身,按时休息,按时关灯。

  11、发现公物损坏,及时告知楼长,做好维修工作。

  12、定期组织同学对宿舍进行大扫除,并负责检查。

  13、有同学生病时应主动帮助送往医院,并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报告。

  14、平时注意观察同学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应主动向辅导员反映。

  三、舍长权利与义务

  1、舍长每学期享有综测分数奖励(个人4分,班级2分)。

  2、舍长享有评优评先优先考虑的资格。

  3、舍长可以优先考虑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4、宿舍出现违纪状况,舍长将与责任人一并接受处罚。

  5、舍长若不能较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的同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

  四、寝室管理条例补充条款

  1、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或违禁物品的(如电热器、电饭锅、电吹风、酒精炉等)。一经查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罚。

  2、宿舍成绩优异者(连续两个周平均成绩95分以上),对宿舍实施物质奖励,并进行额外综测分数奖励,同时通报表扬。

  3、宿舍成绩优异,符合“星级宿舍评定办法”的宿舍。经过书面申请合格后可被评为星级宿舍,予以本学期宿舍卫生免检奖励。同时给予物质奖励以及综测分数奖励。并颁发奖状,全院范围内通报表扬。

  4、宿舍成绩连续四次低于85分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5、以上规定,若学生干部违反则从重处罚。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

篇4:学生公寓值班室工作奖惩细则

  一、“两规范”每条、款未达要求者扣1分,每扣1分罚款2.00元,负责楼长连带罚款2.00元。

  二、奖惩依据:

  1、中心主任或安排专人每周不定期检查各楼值班室不少于1次,并认真作好记录。

  2、住寓学生、学校教职工及其它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属实。

  三、奖惩程序

  主任办公室对各值班室的检查情况于当周及时通知各楼,被通知者必须于次日17:00以前到主任办公室交纳罚款或领取物质奖励,主任办公室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通报。

  四、其它

  1、对屡犯不改或其言行严重有损于学生公寓中心形象的值班人员将坚决予以清退。

  2、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由主任办公室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无论奖罚,中心都将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篇5: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检查与奖惩规定

  一、学生公寓楼楼内公共区域卫生每日检查由各楼楼长负责,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每日检查记录必须于当日与被检查人见面),每月月底汇总与考勤记录同时报至中心办公室。

  二、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人对各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检查或抽查(负责楼长必须同时参加),检查结果通知本人并做好记录。

  三、按照《学生公寓保洁员服务规范》要求,每扣1分罚款1.00元。各楼长每日检查结果月底汇总后,在被检查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中心组织检查结果亦与被检查人当月工资挂钩,负责楼长以相同标准连带罚款,在当月工资或酬金中扣除。

  四、连续2个月满分者,每人次奖20.00元,连续3个月未被扣分者每人次奖50.00元,依次类推(以每学期5个月为准)。

  五、各公寓楼楼长及其它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做到客观、公正,检查结果必须与被检查人或负责楼长见面,及时督促其改进工作。

  六、其它《规范》未尽情节,参照已有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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