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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借用、赔偿、报损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9

  学校实验室借用、赔偿、报损制度

  实验室内的教学仪器、设备、药品等物品都是学校的教学资源,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履行正常手续,按章办事。

  一、实验教学用品的使用。先由任课教师填写实验记录(实验通知)单,列出所需仪器、药品等,凭此单向实验教师领取实验用品。实验结束,实验教师按单清点收回仪器。

  二、教学仪器、药品是实验教学的必需品,严禁挪作它用或变相转化成私人用品。一律不准借给与实验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三、外校借用实验所缺仪器时,需经学校领导批准,留有借据,由实验教师登记,方可借出。到期由实验教师按数索回,不得长期借用。

  四、授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在教学中不慎损坏仪器,应据实填写原因,对无法修复的可做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玩忽职守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外单位借用仪器,无论丢失与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五、学生在实验时,不慎损坏仪器,应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查实有意违章操作或随意玩弄而致仪器损坏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

  六、凡失去使用价值和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学校仪器、设备报废后应及时登记或填写报损单(即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并写明原因,每学期末进行统一销帐。报损仪器销帐应填写报损单,由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销帐,并报主管部门一份备案。

  七、学校被盗、失火或其它非正常使用损失的仪器,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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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莲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莲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篇3: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进一步为全院科研和工程试验做好服务,结合实验室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 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 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院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验室服务对象为院内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副院长、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收取每人500元押金,交至院财务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 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到院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取回押金、离开实验室。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 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实验室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院长批准。

  第七条 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院领导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 院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院长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 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院内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第二章 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 管理员负责安全卫生规定的实施,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内容包括:安全监督、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措施以及负责试验场所、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 试验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试验的安全,所有试验人员应严格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每天进入实验室工作和离开时应签写时间。

  2、试验前必须正确估计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重大仪器设备要事先制定好安全操作规程。

  3、试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试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并关好门窗,由管理员检查确认后方能离开。

  4、试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涉及有毒物质的试验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试验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化学试验室备有废液桶,试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

  5、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钢瓶。

  6、及时将使用后的试验药剂、仪器设备、器械放回原处;玻璃器皿必须当天清洗干净,放置规定位置,不得隔夜;对试验完成后剩余的样品按有关规定处置,不得长期存放于实验室中。

  7、进行有危险的试验操作,应事先书面申请(含应急方案),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二条 管理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日常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排风扇及通风橱等是否能正常使用,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检修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保证安全;保持实验室的上、下水道通畅、完好,冬季要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防止水管水阀龙头受冻爆裂酿成水患。如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向院办公室、分管行政副院长汇报予以解决。

  2、按药品的性能,妥善存放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如遇火警,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灭火,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如发生人员中毒,应立即切断毒源控制扩散,将中毒人员移至通风处,并急送医院救治。

  4、未经分管副院长、实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外借仪器、设备,不得同意无关人员参观;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不得将各房间钥匙转借或复制他人。

  5、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坚持每天小扫、每周大扫。每天试验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面和整理台面物品。仪器设备应布置整洁、表面无尘。实验楼大厅和走廊,不得堆放仪器设备、废瓶和废纸箱等物品,以确保大楼安全通道的畅通和环境的整洁。

  6、每天下班前检查确认电源、水源和火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检查试验人员环境卫生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第二天上班要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试验人员,督促其整改,必要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走廊内禁止流动吸烟。进入实验室工作需穿工作服,实验室严禁进行玩电脑游戏、吃东西或睡觉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管理员负责整个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等事务,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操作,精密仪器实行上机培训、定期检查制度。

  2、建立健全贵重仪器和精密仪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购买合同、随机文件、技术资料、安装调试、维修使用记录等。

  3、对一般仪器和设备装置实行定期保养。定位存放仪器及相关附件,醒目标出仪器操作要点、附件名称。

  第十五条 试验人员在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未经批准,严禁使用精密仪器。

  2、不得擅自改变仪器及附件存放位置,确需移动位置必须经管理员同意,使用后放回原处。使用后及时清理仪器及附件。

  3、一旦发现整个实验室中有关设施、设备和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等情况,每个试验人员均有义务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配合查找原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院长办公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重点实验室来样测试委托表;

  2、重点实验室试验申请表;

  3、实验室开放服务收费标准;

  4、重点实验室试验评估表。

篇4: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并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

  二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 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分类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 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消毒或灭菌);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废弃的血标本应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并及时用封口绳封口和贴标签。

  六 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七 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八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九 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十 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检验科的管理要求。

篇5:实验学校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学校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注意总结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工作经验,经常检查仪器设备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促进实验教学仪器工作的开展。

  三、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编组有序地入座,不经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四、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五、未经实验教师许可,实验室内的仪器、模型标本和其它设备不准带出实验室。

  六、实验室要专室专用,不要用于搞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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