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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8

  PM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采编:www.pmceo.cOm

篇2:施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施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1、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篇3: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搞好生产中涉及到的各种安全文字资料等归档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是生产中涉及到当年的各种安全文字资料、不论是公司、科室,还是各二级单位,都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二、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运行记录必须如实规范填写,做到字迹清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以便正确指导生产。

  三、各种机械设备所附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必须如数保存,在使用中认真阅读,以正确使用和操作机械设备。

  四、生产中对工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的各种资料及特种行业培训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并做好各种原始档案记录。

  五、安全巡查记录、班前会议记录、矿长安全日志、公司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对违章工人处罚的记录及数据等,各二级单位年底放假前应如数上交上述资料,由安全科统一交档案室归档保管,安全资料的保管期限暂定十年。

  六、对于各种有关安全的证明资料应该细心保存,在使用过程中尽量用其复印件,以免出现丢失和损坏。

  七、每年年底各单位及各科室必须将本年度的各种安全生产的所有资料全部上缴,由公司档案室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篇4:职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职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档案资料,保证基建档案的真实、安全性,结合我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二、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属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从设计资料,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扩初设计的批复,地质钻探资料,小区规划、土方平衡,室外标高、外水、外电、下水,道路驳岸,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预算,开工报告,测量定位记录,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图纸会审记录,修改设计资料,设计修改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室内设备安装资料和图纸,竣工结算,招投标工作文件等资料。

  三、档案资料统一由资料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资料室存档。资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办理手续,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特殊情况必需借出时,由处领导批准,限期交还。若有丢失,除须作出书面检讨外,还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赔偿。

  四、为便于及时使各种应存档的资料归档,凡属设计好的图纸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各项资料整理装订成册由经办人发放。两天内送达到各科室,三天内送达到施工单位。

  五、凡属订购、采购各类书籍资料,所需数量由处领导审批决定。需借阅使用,或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者,统一由资料室编目登记,使用者应及时归还或办理移交手续。若有丢失损坏,视其情节处以赔偿。

  六、对已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各种资料壹年之内及时归档。

  七、妥善保存好图片资料,建筑模型。

  八、资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篇5:建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档案集中存放,分类管理。其中文书和人事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管理;技术档案由相关各部门负责管理;合同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财务科及相关经办部门各存一份。

  2、各部门对公司下发的文件、会议纪要及相关的合同、技术资料等都要编号存档,丢失或毁损,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罚款50元/份。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机密,不准擅自将公司文件资料等带出公司或泄露给他人,严禁无关人员私自借阅档案。

  4、档案的销毁要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销毁档案造成损失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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