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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对外宣传奖励的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8

  职学院对外宣传奖励的规定

  对外宣传是促进学院各项建设,对外推介学院,树立学院良好形象,扩大学院社会影响的有力手段。为了更好地鼓励全院师生努力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特就对外正面宣传实行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凡在xt日报、xt晚报发稿的,头版头条奖励100元,头版其它稿件每篇50元。

  2、在xt电视台综合频道、都市频道发稿的,头条奖励100元,其余为每条50元。

  3、在省级主要媒体发稿的,头条奖励200元,其余每条100元。

  4、在国家级媒体如《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发稿的,每条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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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公司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的宣传公司,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打造公司的品牌,经研究决定,实行刊稿奖励办法。

  一、 宣传内容:必须是公司经营生产、改革改制和党、政、群、团等各个方面的正面报道以及公司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文章。

  二、 所有稿件都必须送公司党委工作部审阅、登记,在上级媒体刊发后,才能纳入刊稿奖励范围。未经公司审阅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各单位相关领导和作者承担后果。

  三、 奖励标准:

  (一) 在中央、省、部媒体上发表的宣传企业稿件奖励标准:依据字数多少,按每篇300-500元计算。

  (二) 在地市级(含《山西建工》、《山西建筑业》)媒体上发表的宣传企业稿件奖励标准:

  1500字以上的稿件奖励200元/篇;

  1500字以下、1000字以上的稿件100元/篇;

  1000字以下的稿件50元/篇。

  (三) 凡正式递交给党委工作部参加总公司政研会获奖论文,按200元/篇的标准奖励。获得上级单位奖励的,公司再按同等标准奖励。一篇多发的稿件,不重复计奖,按最高奖励标准发放。

  四、奖励兑现:公司所有宣传稿件由党委工作部每季度或半年造表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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