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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6

  PM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PM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出差必须经董事长书面批准;PM集团部门人员、各单位其他人员出差必须经各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

  2、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审批人员签署意见批准后方可出差。

  3、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各单位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4、出差人员回公司后1日内,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单位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⑴PM集团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18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⑵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PM集团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星级宾馆,误餐津贴8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⑶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15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⑷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10元/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三、几点具体规定:

  1、主要工作地点在异地的,异地工作不算出差。

  2、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3、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 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

  (3) 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

  (4) 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PM集团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带车辆外出,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四、财务部门审核程序。

  1、各单位主管会计负责按照上述规定认真审核出差费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费用不予报销,并按查出的超额费用20%奖励财务部门。

  2、本制度由PM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造价咨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造价咨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出差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销范围

  差旅费报销项目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订票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贴、出差参加会议的会务费。

  三、报销标准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下表的标准报销差旅费:

  职称 火车 轮船 飞机 所长、总工 软卧 头等舱 经济舱 一般员工

  硬卧普通舱

  备注:

  1、一般员工因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应提交正规车票。由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经总工审核、所长签字,方能报销。

  (二)搭乘公司或甲方安排的交通工具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三)省外住宿费及交通费实行限额制,限额内据实报销,超额部分自负。出差一般地区,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180元,所长及总工限额300元。出差省会或以上城市(含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240元,所长及总工400元。出差发达地区(仅限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300元,所长及总工限额500元。两人可以合住的应合住,另一人限额核减80%。

  (四)因公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食宿已由对方负担的,不予报销。

  (五)一般员工随领导出差时,报销费用标准可同领导。

  (六)短程(指省内)出差人员,车船费、住宿费及交通费按实报销。

  (七)员工回家车票不予报销。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须乘坐出租车时,应经领导同意。

  出差期间因公支付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按规定办理:

  (一)、邮费应取得邮局的正式发票。

  (二)、因公宴请费用,应取得统一发票,并由总工和所长批准。

  (三)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得正式的运费发票。

  四、出差补助

  1、未购到卧铺票,在火车或轮船上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50元的补助,超过12小时补贴80元,超过24小时补贴120元。

  2、其他补助 :

  省内城市:

  (1)公司普通员工每人每天20元伙食补助,10元电话费补助。

  (2)公司所长及总工每人每天30元。

  省外城市

  (1)公司普通员工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助,10元电话费补助。

  (2)公司所长及总工每人每天40元。

  3、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享受半天补助。

  (2)返回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西安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西安的,享受全天补助。

  4、当天能往返者不计出差。能往返未往返者不计出差。

  5、以西安为半径100公里内不计出差,如阎良等。

  6、完成业务后,经所长或总工允许,逗留期间不计补助,不报消费用。

  五、差旅费预支、结算及报销:

  (一)、出差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准备现金,借款时将预计所需金额,填写借款单,经所长或总工签字后,方可到行政财务部领款。

  (二)出差返回一周内必须结算差旅费,不按规定报销者,如有借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违反两次者,以后出差不准借款。

  (三)、报销时,要填写公司统一的差旅费报销单,将原始凭证粘贴整齐,应填项目填写齐全,金额计算准确,经总工审核,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员工出差返回后应立即销差,方能报销。

  六、如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一律自负。

  七、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批准就近办私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此出差直线单程费用,多开支的部分自负,如果少于单程费用可凭票据实报销,绕道办事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不予报销。

  八、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除患病及天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九、员工报销差旅费,应据实出具单据,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况,除将所报销金额退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本规定由所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由公司行政财务部负责解释。

篇3:电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

  电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

  1主管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1.1交通

  a、 交通:火车、汽车车程在12小时之内的不能坐飞机;

  b、 市内交通车程6公里以内,且有公交到达之处,不能打的士;

  c、 到机场时,一律坐大巴,不能打的士;

  d、 如打的士必须注明时间、地点、客户及重要性;

  1.2住宿

  a、 公司设点之处一律住公司宿舍;

  b、 无公司设点之处住宿费不超过120元/天;

  1.3如有特殊原因须招待客户,必须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招待,否则不予报销。

  2普通职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2.1普通职员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填明出差事由、时间、预计出差天数等,再经部门主管批准。

  2.2普通职员出差原则上不允许坐飞机,白天十二小时内不允许坐卧铺。外地市内公交通费按实报销,但每张标须注明去处。的士费每天不超过两张。

  2.3普通职员市内办事不允许打的,公交费按实报销,但每张票须注明去处。

  2.4普通职员出于特殊原因所致费用超标的票据一律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予以报销。

篇4: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管理原则。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实行“分级补助、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 实行出差报告制度。各部门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报告单》(附后),注明出差人员姓名、预计时间、地点、办理事项等,并对交通工具、交通费、住宿时间及金额、生活补助等进行详细预算。

  三、《出差报告单》的审批:出差人员先填写《出差报告单》,再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四、 差旅费的借支。出差人员持经批准的出差报告单到财务填制差旅费借支单,财务对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

  五、 出差回来后,再在《出差报告单》上填写实际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并详细填写出差情况汇报、各事项办理结果、途中时间安排等;

  六、 出差人员回来后三天内凭《出差报告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按相应程序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报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七、 出差人员的开支和补助标准如下:

  项目  等级 火车

  轮船

  飞机 长途客车 省会城市 地级及县以下城市 住宿

  伙食 交通 合计 住宿 伙食 交通 合计 高管人员 软席 二等舱

  普通舱 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 硬席 三等舱 无 实报实销 主管 硬席 三等舱 无 实报实销 其他人员

  硬席 四等舱

  无

  实报实销

  八、 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按出差的自然天数(含头含尾)计算,住宿费按出差天数减去一天计算(含头不含尾);

  九、 下列人员出差不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会)和各种培训的人员。

  十、 凡出差到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四大城市的(指实际在当地的天数,不包括中转),各项包干费用均上浮20%;

  十一、住宿补贴费报销采取男女分开报销,出差人数每2人只能报销一个人;

  十二、各项费用包干以后,住宿发票需作为凭证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以备查验;市内交通票可以不粘贴,但的士票必须粘贴;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必须按时间、起始地点分列填写,不能笼统填写,否则不能报销;

  十三、多人一起出差,报销差旅费时必须同时集中一起审批签字报销,或全部填写同一报销单据一起报销;

  十四、特殊情况乘坐的士的,需请示上级同意后才能报销的士票(票上注明时间、起始地、乘坐原因),同时凡报销的士票一次的,扣除当天交通补助费的一半;

  十五、出差期间,凡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的,其招待费必须随同差旅费一起单独报销(具体参照《招待费管理办法》),同时每报销一次(餐)招待费相应扣除其当天伙食补助费的30%,招待费必须注明招待单位、人数、地点、时间、事由等,否则不予报销;

  十六、自带公车出差人员,交通费不予补助,公车费用按实报销;

  十七、乘坐火车,从晚上8点到次日早晨7点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十八、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而未发生住宿费的,其住宿费补助按标准的60%补给;

  十九、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否则不能报销(但可报销其他票标准的费用,并补贴因节约时间而省下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二十、公司领导出差,随行人员经同意可以乘坐火车软席和飞机普通舱;

  二十一、以上费用按工作内容及实际发生额核算进入相关的预算及考核内容之中。

篇5:网络技术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网络技术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出差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报销范围

  差旅费报销项目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订票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贴、出差参加会议的会务费。

  第二条 报销标准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下表的标准报销差旅费:

  职称 火车 轮船 飞机 总经理、总工

  软卧 头等舱 经济舱 一般员工

  硬卧

  普通舱

  备注:一般员工因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应提交正规车票。由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经总工审核、总经理签字,方能报销。

  2.搭乘公司或甲方安排的交通工具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3.省外住宿费及交通费实行限额制,限额内据实报销,超额部分自负。出差一般地区,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180元,总经理及总工限额300元。出差省会或以上城市(含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240元,总经理及总工400元。出差发达地区(仅限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300元,总经理及总工限额500元。两人可以合住的应合住,另一人限额核减80%。

  4.因公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食宿已由对方负担的,不予报销。

  5.一般员工随领导出差时,报销费用标准可同领导。

  6.短程(指省内)出差人员,车船费、住宿费及交通费按实报销。

  7.员工回家车票不予报销。

  8.因工作需要员工须乘坐出租车时,应经领导同意。

  9.出差期间因公支付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按规定办理:

  ①邮费应取得邮局的正式发票。

  ②因公宴请费用,应取得统一发票,并由总经理批准。

  ③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得正式的运费发票。

  第三条 出差补助

  1.未购到卧铺票,在火车或轮船上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50元的补助,超过12小时补贴80元,超过24小时补贴120元。

  2.其他补助 :

  省内城市:①公司普通员工每人每天20元伙食补助,10元电话费补助。

  ②公司总经理及总工每人每天30元。

  省外城市:①公司普通员工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助,10元电话费补助。

  ②公司总经理及总工每人每天40元。

  3.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①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享受半天补助。

  ②返回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武汉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武汉的,享受全天补助。

  4.当天能往返者不计出差。能往返未往返者不计出差。

  5.以武汉为半径100公里内不计出差,如孝感等。

  6.完成业务后,经总经理或总工允许,逗留期间不计补助,不报消费用。

  第四条 差旅费预支、结算及报销:

  1.出差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准备现金,借款时将预计所需金额,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或总工签字后,方可到行政财务部领款。

  2.出差返回一周内必须结算差旅费,不按规定报销者,如有借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违反两次者,以后出差不准许借款。

  3.报销时,要填写公司统一的差旅费报销单,将原始凭证粘贴整齐,应将项目填写齐全,金额计算准确,经总工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4.员工出差返回后应立即销差,方能报销。

  第五条 如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一律自负。

  第六条 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批准就近办私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此出差直线单程费用,多开支的部分自负,如果少于单程费用可凭票据实报销,绕道办事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除患病及天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八条 员工报销差旅费,应据实出具单据,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况,除将所报销金额退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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