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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5

  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1.零伤害和零职业病。

  2.零环境污染。

  二、安全信仰

  1.所有的伤害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

  2.关心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至关重要,必须优先于关心其他的各项目标。

  3.工人是公司的重要财富,每个工人对公司作出的贡献都具有独特性和增值性。

  4.为了取得最佳的安全效果,管理层针对其作出的安全承诺,必须表现出领导作用并作出榜样。

  5.安全生产将提高企业的竞争地位,在社会公众和顾客中产生积极的影响。

  6.为了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应积极地采取先进技术和设计。

  7.工人并不想使自己受伤,因此能够进行自我管理,预防伤害。

  8.参与安全活动,有助于增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对危害的识别能力,对预防伤害和职业病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三、公司的安全管理原则

  1.将安全视为所从事的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2.确立安全和健康作为就业的一个必要条件,每个职工都必须对此条件负责。

  3.要求所有的工人对其自身安全负责,同时也必须对其他职员的安全负责。

  4.管理者对伤害和职业病的预防问题负责,对工伤和职业病的后果负责。

  5.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6.遵守一切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并努力做到高于法规的要求。

  7.把工人在非工作期间的安全与健康纳入我们关心的范畴。

  8.需要以各种方式,充分利用安全知识来帮助我们的客户和社会公众。

  9.使所有工人参与到职业安全卫生活动中去,并使之成为产生和提高安全动机、安全知识和安全成绩水平的手段。

  10.要求每一个职员都有责任审查和改进其所在的系统、工艺过程。

  四、预防工伤、疾病、事故

  公司相信一切工伤和职业病,以及安全和环境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公司的目标是这类事件的发生率为零。

  1.对每一个设施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设计、建造、运作和维护公司所有的设施和运输设备,使之能够安全有效地发挥作用。

  2.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努力帮助员工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现场安全

  1.根据公司的安全和健康原则,所有工厂管理人员都应定时对工厂进行安全检查。各级主管也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根据生产运行情况做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在这些检查中,主管人员定期和员工一起共同研究具体操作程序,以确保员工完全理解安全程序,并检查安全程序的适当性。

  3.一经查出的不符合安全规定之处,检查者都要拍照并通知员工,以引起注意,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六、员工下班后的安全

  1.员工上下班途中出现了安全问题,要向公司汇报。

  2.员工在家里因做家务受了伤,要向公司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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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广大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场所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7.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10.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有水地面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2.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3.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4.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篇3:中铁工程经理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中铁工程经理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承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励。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

  (1)通报表彰;

  (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

  (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处罚

  (一)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处罚50~200元。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违章项目处罚标准(元)备注

  单位个人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20**0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100

  3 驾驶室内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500 200

  4 违章接拉电线 200 50

  5 电工带电操作50

  6 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00

  7 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50 第二次100

  8 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0 第二次100

  9 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绳 200 100

  10 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处

  未配设消防器材 200

  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室储存 200

  12 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 100

  13 开挖爆破无统一指挥,200

  警界和防护未完成起爆

  14 火工品在工地留存过夜 200 100

  15 雷管和炸药一起存放 500 200

  16 瓦斯隧道内进行电焊、气焊500200

  17室内、隧道内熬制沥青、硫磺砂浆 10050

  18 易火场所吸烟50

  19特种作业人员未无资格证书 上岗作业20**0

  20 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投入使用 200

  21 随意抛撒施工垃圾 100 50

  22 吊装作业无专业指挥人员 200

  23 酒后操作100

  24 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100

  25起重设备的载荷、限位、制动装置有缺陷20**00

  26 机动车专向、制动装置有缺陷 200 100

  27 违反放火安全规定20**00

  28 通风设施不健全,不按规定通风200

  29 隧道内施工不穿反光背心20**00

  (每人次)

  30 装载机载人500100

  司机200元,乘坐人员100元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1、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2、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中铁建总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五)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六)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七)项目经理部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篇4:客运车站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客运车站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日常及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值班。

  二、日常安全生产值班由值班站长全权负责,行使站长职责。

  三、安全生产值班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值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值班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故。

  四、安全生产值班建立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交接班时必须对接班人员说明本班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交代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五、安全生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事故突发情况,值班人员必须续班,不得在突发事故处理期间中途换班。

  六、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值班人员不得将与本单位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随意放入车站内。

  八、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单位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单位内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办公楼、售票厅、候车室、发车现场、消防器材等。

  九、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十、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危险品上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

  十一、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篇5:中铁工程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中铁工程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本项目安全费用能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施工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消毒、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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