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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检测中心科室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4

  职业卫生评价检测中心科室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评价科管理制度

  ①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公正、科学、严谨、优质地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③做好建设项目记录材料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管理,以及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

  ④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评价技术服务水平;

  ⑤指导区(县)级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⑥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人员的培训;

  ⑦指导工矿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咨询服务;

  ⑧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⑨完成本院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管理制度

  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技术标准。

  ②严格执行本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按《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环境监测及其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联的活动。

  ③负责客户委托的工作场所或室内空气有害因素的现场采样、现场监测与评价。

  ④按职业病报告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⑤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⑥负责本市区(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⑦负责各类运行中仪器设备动态档案管理。

  (3)职业卫生实验检测科管理制度

  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标准。

  ②严格执行本院职业卫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 按《质量管理手册》及相关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实验检测工作及其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联的活动。

  ③负责客户委托的资质认定项目范围内的实验室检测工作。

  ④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⑤负责本市区(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检测与评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⑥负责各类运行中仪器设备动态档案管理。

  (4)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检测室管理制度

  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放射卫生相关防护、评价和检测标准。

  ②负责开展射线装置(医用*射线诊断设备和工业*、γ射线探伤装置)工作场所的防护检测,特别对医用*射线诊断设备进行性能检测与评价,指导放射工作单位做好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检测工作。

  ③负责非密封源α、β放射性表面污染的放射防护工作。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放射事故的应急监测等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⑤负责各类运行中仪器设备动态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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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室工作制度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室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1)负责组织每个季度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究任务分配、汇报工作情况,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组织科室内部会议。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主要议程为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研究业务动态和汇报个人工作情况,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科室印鉴使用及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科设职业卫生业务合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公章,专人保管,并按科室印鉴管理制度,由科主任授权使用。

  (2)公章原则上只作职业卫生业务合同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用,不作行政公章使用。

  (3)各类公章用于职业卫生业务合同签署、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管理业务等工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职业卫生档案室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室是医院档案室的属下分支,日常工作由职业卫生管理科领导,设专职档案资料员,遵守医院档案室的工作管理制度(详见医院档案室工作制度),并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和使用制度如下:

  (1)健康监护中心的厂企健康检查资料、评价检测中心的厂企评价和检测资料、诊断办公室的职业病诊断材料和诊断鉴定办公室职业病诊断鉴定材料可在本部门存放一年,第二年六月前向职业卫生档案库移交归档。

  (2)档案材料进库或调出必须进行登记和统计;

  (3)每年对库房档案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报告分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4)除保管人员,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5)库房门窗必须坚固安全,箱柜锁匙专人保管,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6)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注意放火、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尘等;

  (7)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遵守:

  ① 凡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填写《档案借阅登记本》,并填写利用目的,

  ② 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室内查,原则不外借;

  ③ 查阅档案时不得吸烟,桌面不得放水,不得撕毁、折叠、拆卸、涂改、污损和在档案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追究责任;

  ④ 查阅重要材料,需经主管档案工作得领导批准;

  ⑤ 各科人员查阅非本人职责范围内得档案资料需经本科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科科长得同意;

  ⑥ 非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查阅人员必须与介绍信上的姓名相符,否则不得查阅;

  ⑦ 查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

篇3:P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室管理制度

  P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室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工厂企业(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3)严格遵照职业卫生管理业务指南和工作程序,做好职业病诊断、厂企职业卫生管理和质量控制业务的受理登记、材料收集与审核、现场组织实施、资料信息的整理与录入,相关报告的编写、审核、核签、发放、档案管理等工作。

  (4)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严格执行PCC办公室工作制度,实施突发化学中毒与突发核辐射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与日常管理。

  (5)自觉按照《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办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务,填写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流程记录。

  (6)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及时更新各项数据和制度,按时进行年度汇总和上报。

  (7)协助组织并参加职业卫生工作例会、职业卫生工作专题会议、PCC办公会议;职业卫生各项资质评审会议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传授和技能培训。

  (8)实行科室会议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研究业务动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9)科室各人员需以认真、耐心、严谨、求实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同事之间应做到平等、团结、关爱、互助;保持工作环境安静、整洁、有序。

  (10)执行科室印鉴使用及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

  (11)对外发出文件要认真审校,负责办理呈批签发手续。

  (1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因公外出要报告,工作要安排交待,去向要留言。

  (13)防火、防盗、防泄密。下班前,关闭所在场地的水闸、电闸、门窗,存放好科室器材和文件。

  (14)积极配合院领导和相关科室做好其他工作。

篇4: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仪器、设备使用与保管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仪器、设备使用与保管制度

  1、所使用仪器必须有销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产品必须有产品注册证。

  所有国家强制检定或需自行校验的仪器设备均应张贴有统一格式的明显标志,即“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各种标志的内容应包括仪器编号、检定日期、检定结论、下次检定日期以及检定单位等内容。

  2、仪器设备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仪器设备未经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拆改、调换、私用和外借。

  4、安置仪器设备的场所应采取切实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震等措施。

  5、每台仪器设备按一卡一物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正副卡、器材分户卡帐本、电脑数据库、使用登记卡(册)。

  6、使用或保管人员如变更或离院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保养人员因故缺勤或调动时,应办理帐面和仪器质量的移交手续,手续不清不接,不办移交者要追究责任,未使用过该仪器的人,在使用前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

  7、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要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会排除一般故障,保持设备清洁,干燥润滑,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8、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档案的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2)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3)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记录;

  (4)仪器设备检定或检验合格证书;

  (5)使用记录;

  (6)检测前后仪器设备情况记录;

  (7)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9、在仪器设备档案中有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及保管人等)、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最近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等)、仪器设备档案总目录和仪器设备档案借阅记录等。

  10、严守操作规范,要有操作规程,贵重仪器应有专人负责保养,上机人员应经过培训方可上岗。任何学生及进修生未经带教教师的允许,不得擅自操作。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按院有关规定办理。

  11、各科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科主任及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用。

  12、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须建立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时间,使用情况,使用人等。

篇5:附属医院其他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附属医院其他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高压氧治疗室消毒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日应对房间、物表、器械设备等清洁,保持通风。

  (2)、进入高压氧治疗室应换专用鞋。

  (3)、坚持做到一人一专用吸氧面罩,疗程结束后弃去面罩。

  (4)、每日上、下午治疗结束后立即对高压氧舱内空气、物表消毒,清洁舱内地面。

  (5)、需隔离的患者治疗时,应设专舱治疗,治疗后应按患者的病种进行清洁消毒。

  2、特检科消毒管理制度

  (1)、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接触患者前后均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对手进行消毒;进行无菌操作应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2)、感染或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尽量安排在最后检查或操作,检查、操作结束后应对患者接触的物品、仪器、周围环境作适当的消毒处理。

  (3)、无菌物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条件的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物品。

  (4)、重复使用的物品使用后应按要求进行消毒或灭菌。

  (5)、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标准防护措施。

  (6)、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地面、物表清洁,有污染时应及时消毒,仪器或探头等贵重物品的消毒应按照产品使用提供的方法进行。

  (7)、医疗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3、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并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分类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消毒或灭菌);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废弃的血标本应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并及时用封口绳封口和贴标签。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检验科的管理要求。

  4、理疗科消毒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消毒制度,保持物表、地面清洁,做好室内通风。

  (2)、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接触患者前后均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对手进行消毒。

  (3)、每日更换检查治疗床床单,受到污染应及时更换。

  (4)、使用的仪器应清洁、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5)、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存放。

  5、药剂科消毒管理制度

  (1)、上班时着装整洁,配、发前应洗手。

  (2)、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定期对地面、物表、发药篮、储药冰箱进行清洁。

  (3)、非本科工作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工作间。

  6、病理科消毒管理制度

  (1)、工作室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室内物表、地面、桌面应每日清洁,受到污染应及时消毒。

  (2)、制片用过的吸管、试管、器械等应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3)、冰冻切片机台及器械等污染后应及时消毒。

  (4)、制片后的液体可直接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如为感染性的液体应加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在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5)、制片剩余的标本应按医疗废物分类存放。

  (6)、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7、被服房感染管理制度

  (1)、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

  (2)、在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走廊进行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3)、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并做好标记,先消毒后清洗。

  (4)、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5)、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8、救护车消毒管理制度

  (1)、每天坚持做车内清洁处理,保持车内清洁卫生。

  (2)、每周用含氯消毒剂擦拭车内物品两次。

  (3)、运送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患者)及尸体后应立即对车内空气和物表进行消毒。

  (4)、驾驶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方向盘等物品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运送传染病患者(包括疑似患者)时戴口罩、穿工作衣、戴手套。任务结束后洗手及手消毒(必要时沐浴更衣),彻底冲洗消毒车辆。

  (5)、运送病人时驾驶室尽量保持通风。

  9、营养室、食堂消毒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工作人员就业前的体格检查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感染性疾病人员不能在营养室、食堂工作。

  (2)、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应暂时或永久调离工作岗位。

  (3)、应有严格的洗手、剪指甲的习惯,进入工作间应穿戴好工作衣帽,帽子应把头发罩住,不留胡子,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在工作间抽烟。

  (4)、开始工作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及前臂。工作过程中手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洗手。

  (5)、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6)、工作中应做到:

  ①各类食品的储存必须半成品和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冷藏室和常温室都必须有防毒、防鼠、防虫和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严禁变质腐败的食品入库。

  ②烹调用的操作面、切菜板、刀具等,应分蔬菜用、水产类用、肉食类用三种,并应做到生、熟分开,以预防食品间发生第二次污染;分发食品应用餐具,不得直接用手拿取;各种金属机械如切肉机、绞肉机等必须有防尘罩,使用后应彻底清洗;公用食具使用后必须消毒。

  ③食品制作必须有严格的卫生制度。蔬菜应先洗后切,切后放置时间不宜过长;经过烹调的熟食品不得存放时间过长;对剩余饭菜,尤其是肉类、鱼类再食前必须经过检查,经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凉拌食品及生食蔬菜,食前必须洗净及烫洗消毒。

  (7)、定期大扫除,定期抽查储存食品的卫生质量和进行环境卫生检测。

  (8)、患者的饭菜票应一次性食用,禁止患者直接到食堂就餐。

  (9)、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10、太平间消毒管理制度

  (1)、太平间应门窗严密,做好防鼠、灭鼠等工作,每日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2)、运送尸体的担架、推车等用具专用,用后及时消毒处理。

  (3)、每取放一具尸体后,停放尸体的台面都要进行消毒处理。

  (4)、烈性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用浸泡过消毒剂的棉球将口、鼻肛门等开口处堵塞,,并用浸有消毒剂的被单包裹尸体放入不透水的塑料袋内密封。

  (5)、太平间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口罩、帽子、手套,穿胶鞋、隔离衣,进行各项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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