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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室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4

  P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室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工厂企业(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3)严格遵照职业卫生管理业务指南和工作程序,做好职业病诊断、厂企职业卫生管理和质量控制业务的受理登记、材料收集与审核、现场组织实施、资料信息的整理与录入,相关报告的编写、审核、核签、发放、档案管理等工作。

  (4)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严格执行PCC办公室工作制度,实施突发化学中毒与突发核辐射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与日常管理。

  (5)自觉按照《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规定》办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务,填写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流程记录。

  (6)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及时更新各项数据和制度,按时进行年度汇总和上报。

  (7)协助组织并参加职业卫生工作例会、职业卫生工作专题会议、PCC办公会议;职业卫生各项资质评审会议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传授和技能培训。

  (8)实行科室会议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研究业务动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9)科室各人员需以认真、耐心、严谨、求实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同事之间应做到平等、团结、关爱、互助;保持工作环境安静、整洁、有序。

  (10)执行科室印鉴使用及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

  (11)对外发出文件要认真审校,负责办理呈批签发手续。

  (1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因公外出要报告,工作要安排交待,去向要留言。

  (13)防火、防盗、防泄密。下班前,关闭所在场地的水闸、电闸、门窗,存放好科室器材和文件。

  (14)积极配合院领导和相关科室做好其他工作。

采编:www.pmceo.cOm

篇2:附属医院门、急诊科室人员职责

  附属医院门、急诊科室人员职责

  (一)、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定期讨论门诊系统在贯彻医院(门诊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7、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8、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9、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急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急诊科的医疗、教学、护理及行政管理工作。为本科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医院工作要点,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定期召开急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种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整顿急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负责领导、组织、检查急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遇有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人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组织全科人员业务学习,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并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协助医院搞好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组织安排临床教学,提供人员聘任、晋升、奖惩意见。

  6、负责组织急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工作,督促检查急诊科医师医疗文件的书写、急诊日志登记工作,并协助预防保健科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

  7、负责安排转科、会诊、转院等工作。

  8、积极组织本科人员配合医院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管理科室财产物品等。经常检查督促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与配置情况。

  9、带领全科人员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医疗任务。按月统计上报医院。

  10、负责做好留观、隔离留观和输液病人的病情观察与医疗工作。

  (三)、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督促检查科内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诊疗质量。

  4、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5、参加急诊、会诊、出诊等工作。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急诊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遇有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3、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

  作。

  4、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6、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五)、急诊科值班医师岗位责任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班的急诊、接诊、抢救、急诊收容和留观患者的治疗工作。

  2、及时对急诊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下达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对危重疑难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并做好详细的抢救记录。向患者和家属解释说明病情危重情况,以取得他们的合作。

  4、对留观患者的体检要准确、及时、仔细,并书写急诊留观病历及病情记录,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5、批量急诊患者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告科主任或请上级医师到现场指导抢救。

  6、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患者需做手术,应在抢救室做好各项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科室和手术室,由值班医师或护士亲自陪送到手术室并交待病情。

篇3: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仪器、设备使用与保管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仪器、设备使用与保管制度

  1、所使用仪器必须有销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产品必须有产品注册证。

  所有国家强制检定或需自行校验的仪器设备均应张贴有统一格式的明显标志,即“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各种标志的内容应包括仪器编号、检定日期、检定结论、下次检定日期以及检定单位等内容。

  2、仪器设备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仪器设备未经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拆改、调换、私用和外借。

  4、安置仪器设备的场所应采取切实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震等措施。

  5、每台仪器设备按一卡一物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正副卡、器材分户卡帐本、电脑数据库、使用登记卡(册)。

  6、使用或保管人员如变更或离院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保养人员因故缺勤或调动时,应办理帐面和仪器质量的移交手续,手续不清不接,不办移交者要追究责任,未使用过该仪器的人,在使用前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

  7、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要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会排除一般故障,保持设备清洁,干燥润滑,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8、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档案的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2)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3)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记录;

  (4)仪器设备检定或检验合格证书;

  (5)使用记录;

  (6)检测前后仪器设备情况记录;

  (7)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9、在仪器设备档案中有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及保管人等)、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最近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等)、仪器设备档案总目录和仪器设备档案借阅记录等。

  10、严守操作规范,要有操作规程,贵重仪器应有专人负责保养,上机人员应经过培训方可上岗。任何学生及进修生未经带教教师的允许,不得擅自操作。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按院有关规定办理。

  11、各科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科主任及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用。

  12、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须建立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时间,使用情况,使用人等。

篇4:附属医院其他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附属医院其他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高压氧治疗室消毒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日应对房间、物表、器械设备等清洁,保持通风。

  (2)、进入高压氧治疗室应换专用鞋。

  (3)、坚持做到一人一专用吸氧面罩,疗程结束后弃去面罩。

  (4)、每日上、下午治疗结束后立即对高压氧舱内空气、物表消毒,清洁舱内地面。

  (5)、需隔离的患者治疗时,应设专舱治疗,治疗后应按患者的病种进行清洁消毒。

  2、特检科消毒管理制度

  (1)、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接触患者前后均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对手进行消毒;进行无菌操作应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2)、感染或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尽量安排在最后检查或操作,检查、操作结束后应对患者接触的物品、仪器、周围环境作适当的消毒处理。

  (3)、无菌物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条件的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物品。

  (4)、重复使用的物品使用后应按要求进行消毒或灭菌。

  (5)、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标准防护措施。

  (6)、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地面、物表清洁,有污染时应及时消毒,仪器或探头等贵重物品的消毒应按照产品使用提供的方法进行。

  (7)、医疗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3、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并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分类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消毒或灭菌);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废弃的血标本应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并及时用封口绳封口和贴标签。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检验科的管理要求。

  4、理疗科消毒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消毒制度,保持物表、地面清洁,做好室内通风。

  (2)、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接触患者前后均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对手进行消毒。

  (3)、每日更换检查治疗床床单,受到污染应及时更换。

  (4)、使用的仪器应清洁、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5)、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存放。

  5、药剂科消毒管理制度

  (1)、上班时着装整洁,配、发前应洗手。

  (2)、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定期对地面、物表、发药篮、储药冰箱进行清洁。

  (3)、非本科工作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工作间。

  6、病理科消毒管理制度

  (1)、工作室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室内物表、地面、桌面应每日清洁,受到污染应及时消毒。

  (2)、制片用过的吸管、试管、器械等应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3)、冰冻切片机台及器械等污染后应及时消毒。

  (4)、制片后的液体可直接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如为感染性的液体应加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在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5)、制片剩余的标本应按医疗废物分类存放。

  (6)、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7、被服房感染管理制度

  (1)、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

  (2)、在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走廊进行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3)、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并做好标记,先消毒后清洗。

  (4)、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5)、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8、救护车消毒管理制度

  (1)、每天坚持做车内清洁处理,保持车内清洁卫生。

  (2)、每周用含氯消毒剂擦拭车内物品两次。

  (3)、运送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患者)及尸体后应立即对车内空气和物表进行消毒。

  (4)、驾驶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方向盘等物品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运送传染病患者(包括疑似患者)时戴口罩、穿工作衣、戴手套。任务结束后洗手及手消毒(必要时沐浴更衣),彻底冲洗消毒车辆。

  (5)、运送病人时驾驶室尽量保持通风。

  9、营养室、食堂消毒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工作人员就业前的体格检查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感染性疾病人员不能在营养室、食堂工作。

  (2)、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应暂时或永久调离工作岗位。

  (3)、应有严格的洗手、剪指甲的习惯,进入工作间应穿戴好工作衣帽,帽子应把头发罩住,不留胡子,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在工作间抽烟。

  (4)、开始工作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及前臂。工作过程中手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洗手。

  (5)、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6)、工作中应做到:

  ①各类食品的储存必须半成品和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冷藏室和常温室都必须有防毒、防鼠、防虫和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严禁变质腐败的食品入库。

  ②烹调用的操作面、切菜板、刀具等,应分蔬菜用、水产类用、肉食类用三种,并应做到生、熟分开,以预防食品间发生第二次污染;分发食品应用餐具,不得直接用手拿取;各种金属机械如切肉机、绞肉机等必须有防尘罩,使用后应彻底清洗;公用食具使用后必须消毒。

  ③食品制作必须有严格的卫生制度。蔬菜应先洗后切,切后放置时间不宜过长;经过烹调的熟食品不得存放时间过长;对剩余饭菜,尤其是肉类、鱼类再食前必须经过检查,经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凉拌食品及生食蔬菜,食前必须洗净及烫洗消毒。

  (7)、定期大扫除,定期抽查储存食品的卫生质量和进行环境卫生检测。

  (8)、患者的饭菜票应一次性食用,禁止患者直接到食堂就餐。

  (9)、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10、太平间消毒管理制度

  (1)、太平间应门窗严密,做好防鼠、灭鼠等工作,每日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2)、运送尸体的担架、推车等用具专用,用后及时消毒处理。

  (3)、每取放一具尸体后,停放尸体的台面都要进行消毒处理。

  (4)、烈性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用浸泡过消毒剂的棉球将口、鼻肛门等开口处堵塞,,并用浸有消毒剂的被单包裹尸体放入不透水的塑料袋内密封。

  (5)、太平间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口罩、帽子、手套,穿胶鞋、隔离衣,进行各项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篇5:附属医院重点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附属医院重点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取用无菌物品时应用无菌持物钳或镊近距离夹取,干式无菌持物筒应4小时更换一次,一旦污染随时更换。

  (4)、抽出的药液应在2小时内使用,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4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5)、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6)、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速干型手消毒剂。

  (7)、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处理。

  (8)、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

  (9)、每月进行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卫生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的应查找原因,再次消毒后检测,直到符合要求。

  2、血液净化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室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1)、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

  (2)、布局合理,清洁区和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设普通病人血液净化间、隔离病人血液净化间。

  (3)、管理要求:

  ①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透析器、管路应一次性使用。

  ②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③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④应对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等相关检查。

  ⑤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诊病人应专机透析。

  ⑥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⑦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⑧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

  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口、反渗水出口、透析配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标准值为透析

  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不得超2000cfu/ml

  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⑨每月对透析净化中心进行卫生学监测。

  ⑩血液透析器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

  3、ICU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ICU医院感染管理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1)、布局合理,分治疗室(区)和监护区。治疗室(区)内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每天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条件应配备空气净化装置。

  (2)、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诊疗护理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3)、工作人员进入ICU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外出时也需更衣,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5)、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6)、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8)、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9)、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4、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产房、母婴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1)、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①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物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②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 

  ③凡是进入产房人员必须洗手、更衣、换鞋。

  ④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2)、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5-6.5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m2。

  ①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②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③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④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⑤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⑥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3)、新生儿病房(室)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新生儿病室、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隔离室、配奶室、沐浴室、治疗室等,严

  格管理。

  ①病房(室)入口处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

  ②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3m2,床间距不少于90cm,NICU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少于一般新生儿床位的2倍。

  5、口腔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口腔诊疗区域和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单独设立,配备器械清洗消毒设备。

  (2)、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操作后对环境表面及空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3)、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时,必须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戴帽子、口罩、配备护目镜、橡胶手套,手套一人一换,更换时洗手,必要时手消毒。

  (4)、对器械清洗消毒时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器械消毒灭菌应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进行。

  (5)、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灭菌;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6)、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7)、*线照相室应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片器一用一消毒。

  (8)、棉球、敷料等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h。

  (9)、用物理灭菌法灭菌,如使用化学灭菌剂,每日必须进行有效浓度的测定。

  (10)、麻醉药品尽量现抽现用,尽量使用小包装,抽出的药液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h。

  (11)、蒸汽灭菌器灭菌器械,可不封袋包装,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

  (12)、提倡使用防虹吸手机。无防虹吸手机应在治疗前后用水冲洗30s。

  (13)、*线照相室应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

  (14)、使用后的敷料等医疗废物按分类收集。

  6、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2)、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3)、手术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

  (4)、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

  (5)、手术用器具、物品的清洁和消毒灭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加强消毒灭菌质量的监测。

  (6)、麻醉用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7)、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8)、手术室工作人员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皮肤化脓性感染时,一律不准进入手术间;参加污染手术的人员术后不得参观或出入其他手术间;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工作人员因事外出必须更衣或穿外出衣。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

  (10)、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参观手术人员禁止串手术间。

  (11)、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2)、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应专车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13)、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专用的塑料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7、导管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部有关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的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1)、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其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①导管应编号、记录使用情况。

  ②用过的各类导管经高效消毒剂消毒后用高压水枪冲洗。

  ③检查导管的长度,表面是否光滑、打折,用放大镜检查有无裂痕,管腔有无阻塞。

  ④用含酶清洗液浸泡、清洗,蒸馏水高压冲洗,高压气枪干燥。

  ⑤用密封袋密封进行灭菌,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期。

  ⑥电极导管要检查测试导电性,并记录结果。

  ⑦传染病人使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8、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部(88)卫医字第6号《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具体参考本院《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2)、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应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存储、发送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4)、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灭菌效果的监测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其使用与管理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6)、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消毒供应室。对消毒剂的浓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初洗、精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高压灭菌锅每天先进行一次空炉B-D测试。每锅每次消毒时,物品不可放置过多,每包大小严格按规定执行,包内放压力蒸汽灭菌包内化学指示卡,包外帖上高压蒸汽指示胶带,每包均有灭菌日期和有效日期及打包者和消毒员的代码。每灭菌一锅要有登记,详细记录温度,每月做一次嗜热芽孢杆菌生物指示检测。每月一次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发现超标,及时查找原因并改正,以防污染。

  (7)、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符合分区工作要求,各区人员相对固定,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供应室工作。进入无菌室要洗手、戴口罩、帽、穿隔离衣、换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

  (8)、在污染间刷洗器械应做好个人防护,遵循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原则,特殊感染性疾病污染的器械应执行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处理流程。出污染间应脱隔离衣,认真洗手。洗刷间每日工作后应用消毒液擦拭工作台及地面。

  (9)、收发人员要经培训,严格无菌操作,区分清洁车及污染车。消毒员必须取得压力容器人员资格证方能上岗。

  9、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版)》和《消毒技术规范》。

  (2)、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保证通风良好。

  (3)、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4)、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5)、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手术室进行,并按照手术室的要求进行管理。

  (6)、各种内镜的清洗消毒应严格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版)》和各科室内镜清洗消毒制度执行。

  (7)、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8)、内镜室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9)、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10)、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10、输血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3)、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台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剂处理。清洁区洁净度应达到Ⅱ类环境标准。

  (4)、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份,每周清洁和消毒一次,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5)、工作人员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6)、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体检。

  (7)、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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