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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仪器、设备使用与保管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2

  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仪器、设备使用与保管制度

  1、所使用仪器必须有销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产品必须有产品注册证。

  所有国家强制检定或需自行校验的仪器设备均应张贴有统一格式的明显标志,即“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各种标志的内容应包括仪器编号、检定日期、检定结论、下次检定日期以及检定单位等内容。

  2、仪器设备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仪器设备未经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拆改、调换、私用和外借。

  4、安置仪器设备的场所应采取切实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震等措施。

  5、每台仪器设备按一卡一物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正副卡、器材分户卡帐本、电脑数据库、使用登记卡(册)。

  6、使用或保管人员如变更或离院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保养人员因故缺勤或调动时,应办理帐面和仪器质量的移交手续,手续不清不接,不办移交者要追究责任,未使用过该仪器的人,在使用前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

  7、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要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会排除一般故障,保持设备清洁,干燥润滑,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8、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档案的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2)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3)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记录;

  (4)仪器设备检定或检验合格证书;

  (5)使用记录;

  (6)检测前后仪器设备情况记录;

  (7)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9、在仪器设备档案中有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及保管人等)、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编号、检定周期、检定单位、最近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等)、仪器设备档案总目录和仪器设备档案借阅记录等。

  10、严守操作规范,要有操作规程,贵重仪器应有专人负责保养,上机人员应经过培训方可上岗。任何学生及进修生未经带教教师的允许,不得擅自操作。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按院有关规定办理。

  11、各科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科主任及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用。

  12、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须建立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时间,使用情况,使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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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级中学印刷室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高级中学印刷室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1.打印机由专人使用管理,其他人严禁动用。

  2.打印机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对机器零部件要进行认真擦洗除尘,保持机器良性运转。

  3.复印机每季让专门维修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管理使用人员要进行经常检修保养,使机器运转正常,不得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胶印机要经常检查保养,零部件要保持完好、清洁,运转正常,保证油印件字迹清楚、整洁。

篇3:高级中学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电教设备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入后,经验收后登记入帐,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2.学校各部门借用相关电教设备时,履行相关借用手续方能借出,借出后的设备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电教员有跟踪监督管理的责任。

  3.班级的投影机、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班主任负有主要管理职责,在班级变动时做好交接工作,电教员应定期对班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在每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中,电教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保管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发现管理漏洞应及时督促改正。

  5.对电教设备每学期应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一次,保证设备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6.电教员应帮助任课教师学习掌握各种电教设备的使用常识和方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减少故障的出现。

  7.各班级应确定一名电教协管员,经电教部门培训后,协助班主任管理电教设备的日常使用,电教协管员还要在班级的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试验电教处报告。

  8、学校的电教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由学校统一修理,对非正常使用出现的设备损坏,根据情况有责任人负责赔偿。

篇4: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制度

  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制度

  1.做好实验器材的采购保管工作, 凡购入的教学设备仪器经验收登记后,设专人负责保管。

  2.实验小组将定期清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3.破旧或常用的仪器设备要一年维修一次。

  4.实验教师要积极钻研业务技术, 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掌握使用和维修的基本技能,随时维修和保养设备。

  5.实验教师向学生传授使用保养机具的知识技术, 提高设备的使用利用率。

篇5:中医药大学教学设备费使用管理办法

  中医药大学教学设备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了积极规范我校教学设备费的使用管理,增强教学设备管理工作的计划统筹性,确保教学设备费使用的公开、透明,努力促进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称的教学设备费,是指由学校每年财政经费预算用于当年维持、更新和添置本专科教学设备、应用软件的经费。偏重于日常教学管理的办公设备的购置,从办公设备费渠道支付。

  三、根据实验教学工作的需要,各学院应于每年10月份编制次年教学设备费需求基本信息,交教务处汇总,并由学校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力,提出次年教学设备费预算数,报校务会议批准后,由教务处统筹计划,专款专用。

  四、根据经费预算,教务处每年4月组织教学设备购买申报、论证工作。各学院应认真填写当年拟购教学设备申购表,于4月底前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需要,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各学院申购方案,形成我校当年教学设备申购计划,经分管校长批准后,交后勤资产处采购。

  五、教学设备费采购标的额不得超过当年该项目的经费预算额。后勤资产处在执行教务处提供的采购计划过程中,如发现预算价格低于市场实际价格,应暂停采购,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商议调整采购计划。

  六、按规定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或学校招标采购的教学设备,后勤与资产处应按规定办理。设备采购到位后,应由设备使用学院和国有资产管理科共同开箱验收。《**中医药大学科技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设备档案应交档案馆保管的,由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交档案馆。

  七、教学设备费的报销,由教务处处长负责审批。教务处处长审批前,应由使用学院及国有资产管理科共同签字确认,后勤与资产处分管固定资处采购工作的处领导作为分管领导审批。按规定应将设备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还应有档案馆的签字认可。

  八、每年预算的教学设备费应于当年使用完毕,当年年底结余经费将由学校全额收回。因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限制等特殊原因需延期使用的,应于当年11月10日前由学院申请,分别经教务处、后勤资产处、财务处批准或备案后,方可转入下一年度教学设备费中使用。若因不能及时计划、招标等原因导致当年预算经费节余,节余部分不能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九、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专项建设经费中的教学设备费的使用,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计划,学院及教务处审核、论证批准后,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

  十、各学院分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院长及实验中心负责人应认真指导与督促本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20**年元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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