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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2

  医疗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凡病情紧急危及生命,需立即进行抢救及监护者,均应列为重危抢救病例,进行积极抢救。医师未到位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包括:

  (1)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

  (2)各种原因所致的昏迷;

  (3)各种原因所致的呼吸、心跳骤停(包括麻醉意外);

  (4)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5)各种原因所致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6)各种原因所致的严重的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全心衰、急性心肌梗死、阿斯氏综合征、重症心绞痛);

  (7)各种原因所致的心包填塞;

  (8)各种原因所致的高血压危象;

  (9)各种原因所致的重度急、慢性呼吸衰竭(肺心病、休克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气管异物、肺梗塞、羊水栓塞、高压性气胸、大量胸腔积液等);

  (10)急性大咯血(支气管扩张、二尖瓣狭窄、肺结核等);

  (11)各种原因所致的喉梗阻(急性喉炎、白喉等);

  (12)急性肝、肾功能衰竭(重肝、尿毒症、肝肾综合症等);

  (13)严重颅脑损伤、脑疝;

  (14)海绵窦栓塞、血栓形成;

  (15)大面积烧伤Ⅲ°>20%或Ⅱ°>50%;

  (16)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各种腹腔内脏器穿孔等);

  (17)重度坏死性出血性胰腺炎;

  (18)重症急性溶血危象(输血反应、血型不合、蚕豆病、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

  (19)急性粒细胞缺乏,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0)各种药物、食物或毒物急性中毒;

  (21)甲亢危象;

  (22)破伤风、急性坏疽等特殊感染且病情严重者;

  (23)重症剥脱性皮炎;

  (24)自缢、刎颈、电击伤、溺水;

  (25)器官移植术后及体外循环术后需抢救者。

  以上情况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必要时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

  2、主管医师应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3份,一份交患者近亲属,一份由患者近亲属签名后贴于病历上,一份送医务科备案,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及时视诊病人,指导抢救工作。在抢救工作中,各级医护人员要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到观察细致、诊治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

  3、抢救工作由科室(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值班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组织,必要时应指定专人床边守护,做好床边记录,详细交接班;特别危重者由科主任或二线值班主任指导抢救工作。

  4、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必须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统一组织全科力量,若需多科配合者,科主任要及时向医务科汇报,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抢救小组;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协调,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

  5、属大型灾害性事故的抢救,接到抢救信息后要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主管副院长、院长,启动执行医院相关应急方案;

  6、抢救活动需要外院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申请,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进行联系,科室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

  7、在抢救过程中,要及时、准确做好各项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并做好登记;科室上报的治疗抢救过程及意见要实事求是。

  8、各科室的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固定位置,每班交接清楚,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清理、补充等工作。

  9、及时向患者家属讲明病情,履行告知义务。

采编:www.pmceo.cOm

篇2:L市中医院急、危、重患者救治管理规定(暂行)

  L市中医院急、危、重患者救治管理规定(暂行)

  为加强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

  1、凡急、危、重病人来院就诊,接诊医生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所接诊病人的检查、治疗、抢救、会诊、转科、转院等工作及时、认真负责到底。

  2、属于两科以上多种疾病的危、急、重病人,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相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接到电话后,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

  3、如需转科治疗的病人,待生命体征平稳后,接诊医生填写会诊意见,转科前必须经所在科科主任同意,并写好转科记录;转科病程记录上需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转出科需派人做好路途中救护准备工作再行转科,送至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有关情况。

  4、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应及时邀请其他医院或上级医院会诊。如需转院,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请示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转院;转院前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如病情不允许搬动、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5、凡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拒诊或推诿,病房不得借故无床而拒收,住院处不得强调预交住院费而不及时办理入院手续,以免贻误抢救时机。危、急、重病人可优先快速检查,优先治疗,遇临时未带钱者通知医务科、总值班,可先抢救治疗,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但收治科室事后必须抓紧督促病人缴费。

  (二)凡危、急、重病人入院或住院过程中出现危、急、重情况时,住院医师应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并随时观察病人的神志及生命体征的变化,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抢救工作由主治以上医师主持。

  (三)医务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各种抢救药品的安瓶、输液袋、输液空瓶等用完后要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五)抢救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六)为了加强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利用医疗资源优势,急诊、病房,危、重病人按照ICU收治病人的标准,收治ICU重症病房治疗。

  (七)凡危、急、重病人入院或住院过程中出现危急重情况时,在《危重病通知单》上详细记录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病危通知时间,在相应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就患者的病情、危重程度、发生病情变化的可能原因、疾病转归,拟采取的治疗方案等告知患者家属,并要求其在《危重病通知单》上签字。《危重病通知单》一式三联,医患双方签字后一联入病历保存,一联交患者家属保存,一联及时递交医务科保存(门急诊下《危重病通知单》方式与此相同)。

  (八)医务科接到《危重病通知单》后,应及时深入科室了解患者病情,协助科室制定并落实救治方案,督促并检查病历书写、医患沟通记录情况,必要时负责组织全院会诊及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

  (九)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急、重、疑难病人;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并注明时间;应详实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时的病情分析及诊治意见;抢救记录应由经治医师及时书写,主治医师审签,其内容包括危重病名称、主要病情、抢救起始时间、抢救措施、抢救结果、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职务)等,如因抢救工作不能及时书写时,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如实补记;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手术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均应按要求详细、及时书写。

  (十)对危、急、重病人的值班、交接班具体要求: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簿,并做好床边交接工作。值班医师对危、急、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的记录,详细书写病历;并做好与下一位医师的交接班工作。若遇有疑难、重症病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及时处理。

  (十一)科主任、护士应做好抢救病人的组织管理工作,并随时督促检查医疗、护理情况,给予具体指导。科主任不在时,由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抢救,设专人护理(建立特护记录),病情发生变化,医护人员应及时研究,制订医疗和护理计划。

  (十二)科室要做好对危重病人的登记工作,对本科室的危重病人要登记在《危重病人登记本》上,重点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抢救日期、抢救方案及转归。

  (十三)护士要密切观察病情,按时正确记录,并向负责医师报告病情变化,严格执行医嘱和护理计划。

  (十四)护士长或主班护士应该经常检查和补充急救药品及器材。

  (十五)抢救危重患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抢救水平。

篇3:中医院进一步落实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

  中医院进一步落实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医生做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而且要有患者或委托人签字。现就落实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通知如下:

  1、做门诊手术前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必须签署手术同意书。

  2、门诊手术同意书应告知患者包括手术名称、适应证、手术内容、风险及并发症等内容。

  3、手术同意书原则上留存于门诊手术室,已办理住院的,留存于住院病历中归档。

  4、开展门诊手术的临床医师必须有相应手术资质。

  5、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手术指征,不得超权限和超范围手术。

篇4: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主治医师等组织,并电话或书面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院领导参加指挥。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积极抢救病人。

  2、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3、医生、护士要密切合作,情况紧急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做好抢救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5、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填写病情危重通知单一式二份,分别交给病人家属和贴在病历上(须病人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篇5: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抢救工作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1)各病房遇有需抢救的危重病人,主管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即填写“危重病人通知单”,并立即通知家属或单位。凡干部保健对象的病危通知应先报医务科,再由医务科通知卫生厅保健办或有关单位。

  (2)各科要建立健全急、重、危症抢救组织、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四落实。

  (3)对急危重病人要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抢救有困难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急诊科接诊的危重病人,如暂不宜搬动,则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如需立即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2、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抢救制度

  (1)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发生地震、水灾、风灾、塌方、交通事故、爆炸、传染病及各种中毒等自然或人为灾害中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事故。

  (2)成立院抢救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务科长和急诊科主任担任。成员包括门诊部、护理部、总务科、设备科负责人。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人员、设图示、器械、车辆等有关事宜,指挥协调抢救工作。

  (3)成立院急救小分队,队长由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队员包括骨科、脑外、普外、胸外、ICU、急诊科和内科中高年资医师及l~2名护士组成。现场急救指挥由队长负责。

  (4)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并通知有关科室抢救队员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5)院内重大抢救:病房由科主任负责,急诊由急诊科负责,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负责,特殊情况由院抢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有关科室须协作配合,一切从病人出发,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延误抢救。

  (6)配合上级部门成立相应的应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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