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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1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目的: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2.范围:全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3.责任者: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人员。

  4.制度:

  4.1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新药监测期以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超过新药监测期限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4.2建立院科二级ADR监察组织网络,医院各科室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由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及时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4.3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收集本院发现的不良反应情况,每季度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集中报告。

  4.4发现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4.5发现怀疑由ADR引起死亡病例时,各科室立即通知临床药学室,由临床药学室报告院ADR小组,提出因果关系及初步的分析评价意见,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和卫生行政部门。

编辑:www.pmceo.Com

篇2:Pm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Pm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三级管理按照“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办法管理。

  (一).一级管理

  1、范围

  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原料药。

  2、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管理根据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二级管理

  1、范围

  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

  2、管理办法

  专柜存放、专账登记,贵重药品每日清点,精神药品管理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三).三级管理

  1、范围

  普通药品

  2、管理办法

  金额管理、季度盘点、以存定销,误差率<±1%。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供应、生产和使用麻醉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2~3年以上临床经验,经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方有处方权。

  (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病人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医师要亲自见到病人。若是晚期癌症病人,经当地卫生局药政科批准,建立“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的就近医疗单位开方配药,凭卡每次发药不超过五日用量(每次开药在病历要有记录),再来开方配药时,需把上次用过的空瓶全部交药房。

  (四).药学部(科)调剂科(室)对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1、专人负责应由药师或有经验的药士负责管理,逐日统计消耗,处方单独装订,单独保存3年,每班都要进行交接班,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2、专柜加锁应选用结构坚固,安全保险的木柜或铁柜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单独加锁保存。

  3、专用账册要建立麻醉药品收支总账,有专人负责做账,日清月结,账物相符,若有不符应及时追找查清。账册保存3年。

  4、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3年。

  5、专册登记调剂室对麻醉药品要逐方消耗登记,经常分析使用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清问题的实质。

  (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按其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药学人员应拒绝调配。

  (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四、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2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六).毒性中药材的加工炮制,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或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七).医师应合理正确使用毒性药品。中药调剂室凭医生正式处方调配毒性药品,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均应炮制,调剂室不发单味毒性中药。西药调剂室只发毒性药品制剂,不发原料。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八).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九).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五、有效期药品管理

  (一).一般普通药品在正常的保管条件下能较长期地保持其有效性,但有些药物如生物制品、抗生素、生化制剂和某些化学药品等,即使是正常合理保存,但过了一定时期,有些效价降低,有些毒性增高,而不能继续使用。

  (二).为了充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部分药品根据其稳定性,规定了使用有效期限。但药品有效期限与外界条件(如湿度、温度、光线等)和包装好坏有关,若保存不当,包装不好,可能提前失效,应当注意。药品的有效期通常在药品内外包装上标明。

篇3:Pm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Pm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一、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一).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二).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三).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四).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五).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二、库房管理

  库房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二).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三).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五).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六).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三、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一).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账,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

  (二).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四、账目及统计报销

  (一).药品应有实物、会计账,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账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账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报表。

  (二).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篇4:Pm医院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Pm医院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一、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物管理、核算、报销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固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二、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几项主要统计报表

  (一).药品逐日消耗统计表。

  (二).药库的收、付、存月报表。

  (三).药材盘存明细表。

  (四).药材盈、亏报告表。

  (五).药材损耗报告表。

  四、统计范围及要求:

  (一).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按处方逐日统计消耗,品种自定。

  (二).药材清点:

  1、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报依据。

  2、其他药材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定期盘点。

  3、年终盘点,核对账目,综合报告,检查分析药材库存及储备定额情况。(三).药材报表要求:

  1、药库收、付、存月报: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盘存四项作出报表,上报院领导和财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报核药材消耗支出。

  2、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

篇5:z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

  z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

  1、禁止使用假药、过期变质药。

  2、内外科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必须到国家卫生部门认可的医药商店采药。

  4、药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负责领导检查签字后方可入柜。

  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及时补充常用药,并保持药柜整洁。

  6、买药严格执行“三查”(即查药品批号、查药品有效期、查药品有否变质),用药坚持“五对”(即对处方、对班级、对姓名、对剂量、对浓度)制度。

  7、教职工、临时工及家属开药要有专本登记。离开保健室任何药物不得再返回保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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