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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6

  高级中学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电教设备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入后,经验收后登记入帐,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2.学校各部门借用相关电教设备时,履行相关借用手续方能借出,借出后的设备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电教员有跟踪监督管理的责任。

  3.班级的投影机、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班主任负有主要管理职责,在班级变动时做好交接工作,电教员应定期对班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在每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中,电教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保管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发现管理漏洞应及时督促改正。

  5.对电教设备每学期应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一次,保证设备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6.电教员应帮助任课教师学习掌握各种电教设备的使用常识和方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减少故障的出现。

  7.各班级应确定一名电教协管员,经电教部门培训后,协助班主任管理电教设备的日常使用,电教协管员还要在班级的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试验电教处报告。

  8、学校的电教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由学校统一修理,对非正常使用出现的设备损坏,根据情况有责任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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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中电教设备使用制度

  职中电教设备使用制度

  一、电教设备是学校重要财产,是教学设备,只能在校内进行教学使用,任何人不得拿作它用或私用。

  二、电教设备统一存放,由电教员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拿藏。借用者须先登记使用的物品名称及型号,借用前须当面使用器材,查明是否完好。

  三、电教设备出借归还时,经当面检查后完好无损的,由电教室人员签字方可收藏,如有损坏必须根据损坏程度给予赔偿。

  四、电教设备登记造册,定期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对于使用管理的教师和小电教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不使用,不负责任损坏设备,视情节给予批评或处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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