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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谷集团员工奖励、惩罚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4

  绿谷集团员工奖励、惩罚条例

  奖励

  一、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晋级

  二、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奖励500元左右: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经常超额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者;

  2、遵守规章,服从领导,堪称楷模者;

  3、热心公务或公众利益,维护团体荣誉,事迹显著者;

  4、其它事迹足堪表扬者。

  三、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记功,并一次奖励1000元左右;

  1、对实务操作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试行有效者;

  2、遇有突发异况,勇于负责,处理得宜者;

  3、举报违规损害公司利益或其它不法情事,经查明属实者;

  4、具有其它较大事迹,足堪表扬者。

  四、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并一次性奖励 元左右:

  1、遇意外事件或灾情,奋不顾身,不顾危难,因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它重大功绩,是其它员工之表率者。

  五、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晋级:

  1、研究创造,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二次以上者;

  3、具有其它特殊功绩者。

  惩处

  一、员工之惩处分为以下四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辞退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1、在工作时间吃零食、闲聊、打瞌睡、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干其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情节较轻者;

  3、初次不遵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者;

  4、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者;

  5、因为过失引起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6、搬弄是非,影响同仁团结者;

  7、浪费公务,情节轻微者;

  8、破坏环境卫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500元并扣除当月奖金。

  1、一年内累计旷工两天者;

  2、对所保管、使用之物品不加爱护,不保持整洁或任意损坏浪费者(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3、因疏忽导致运输设备、物品材料等遭受损害或伤及她人者;

  4、对公司财务丢失损坏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不向有关部门报告者;

  5、对上级指示或限期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有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6、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所得利益者;

  7、侮辱或使用粗言秽语对待同事、上级领导者;

  8、其它不遵守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罚款500-1000元,并扣除当月及当年度奖金。

  1、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消极怠工者;

  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3、机器、车辆、仪器及有关技术性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擅自操作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故意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者;

  5、遗失、损坏经营之重要文件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件者(赔偿损失);

  6、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7、对上级有关职务之查询,故意隐瞒或者报告不实,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赔偿损失);

  8、撕毁公告或者公共文件者;

  9、恶意中伤她人,无中生有,造谣生事,破坏她人名誉,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10、它不遵守规定,行为严重者;

  11、记过后一年内,再犯同等过失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1、故意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者(公司按规定保留追索权力);

  2、请病假、事假为由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者;

  3、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达十天者;

  4、工作时间不完成任务,经多次教育无效者;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6、严重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信誉受重大损失者;

  8、用虚假学历、职称等证明欺骗公司者;

  9、侵占公司财物或营私舞弊者;

  10、在危及公司安全的紧急状态下,不听从上级管理人员指挥者;

  11、故意偷窃或损害同仁财物者;

  12、酗酒、打架、肇事者;

  1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者;

  14、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15、其它遗失、损坏经营之重要文件、物件而导致公司损失超过1500元者;

  16、在记大过后再一次违反公司规定者。

  六、为了公正合理地处理劳资纠纷,对于员工的辞退事宜,必须经过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批准。在辞退尚未最后确定或者对员工进行违纪调查时,能够采取停工停薪的办法,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七、惩处有效期限:

  1、警告、记过签发两年后失效;

  2、记大过签发两年后失效。

  有关规定

  一、员工功过能够按以下规定抵消:

  1、嘉奖与警告;

  2、记功与记过;

  3、记大功与记大过;

  4、之前受到的奖励不能够用来抵消之后的受到的惩处。

  二、奖惩累计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三次嘉奖等于一次记功,三次记功等于一次记大功;

  2、三次警告等于一次记过,三次记过等于一次大过;

  三、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将员工之奖惩建议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

  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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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奖励制度与惩罚制度

  医院奖励制度与惩罚制度

  第一节:惩罚制度

  第一条 :过失

  1、上班迟到、工作服不整洁、上班时间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2、早退、不穿工作服、不戴工号牌、上班时吃早餐、吃零食、串岗、离岗、调侃、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玩手机。

  3、上班时间睡觉、服务态度生硬、顶撞患者。

  4、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者;故意不服从上级指示、无理取闹、无理顶撞领导。

  第二条:纪律处分

  1、第一次过失给予口头警告;

  2、第二次过失给予书面警告;

  3、第三次过失给予严重警告;

  4、第四次过失给予辞退;

  5、凡是被病人投诉一次扣个人工资50元;

  6、以上处罚制度要严格遵守,如发现一次扣个人工资10元、第二次20元累计算。

  第二节:奖励制度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兢兢业业为医院工作,默默无闻为医院奉献,同时得到员工公认, 并多次受到患者书面表扬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医院安全,积极挽回经济损失者。

  5、在严格开支、节 约费用、节 支节 能方面做得出色的班组或个人。

  6、以上处罚制度如能严格遵守,每月给予一定奖金。

篇3:音乐酒馆奖励与惩罚制度

音乐酒馆奖励与惩罚制度

  1分等同人民币5元

  公司本着多鼓励少批评的原则对员工的积极行为及时给予肯定井进行相应奖励,公司将对员工的奖励行为进行大力宣导,较差的工作表现或不良行为可能会导致处分,所采取处分的程度是根据所造成的损害情况而定,公司将本着以较育为目的的原则进行相应处罚,所有的纪律处分程序或合同终止,均符合目前的劳动法律和劳动.

一、奖励

  嘉奖:员工在工作中或生活中有优秀表现,对他人有着正面的影响,为公司、门店、部门带来一定的可作为优秀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发100元奖金,当月绩效考核加5分).小功:在本职范围内表现出色,为公司、门店、部门范围带来很好的影响或创造一定的利益价值(发200元奖金,当月绩效考核加10分)

  大功:在本职范围内表现杰出,并因其建设性的建议或行为,或优秀完成活动/任务,而为公司品牌形象带来大的利益和好的影响,大功可作为提升依据,并在年终奖金中进行奖励(发500元奖金,当月绩效考核加15分.特殊奖励:在特殊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经总经理特许后给予的奖励发一定金额奖金,当月绩效考核加20分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时公司将会进行奖.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嘉奖

  1.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均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1.2维护团队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1.3服务认真,获客户赞许或为公司争取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1.4在公司专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

  1.5预防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拍修建筑等工程,得以防止损失于未然或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或有积利于生产者

  1.6平时对人和调:在不影增态身工作职贵外,能自动协助其它员工工作及招导新进人员避免工作错误与危险,或对困难工作率先领导解决,有具体事实者

  1.7调解较大纠纷有功或规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1.8抬物(金)不昧者

  现金100元加1分,以此递增手机加2分,电脑加4分

  1.9着有其它优良事迹,足以表扬者

  收到顾客小费当天每累计100元加1分;

  2、有下列事迹之一,得小功

  2.1对于生产技术或顾客服务、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2.2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2.3爱护公物,节约物料成对于原材料利用卓有成效者,领导有方,使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发展有很大进步者

  2.4热诚尽责,工作效率超群,堪为全体员工之楷模者

  2.5代表公司参加政府机关举办大型活动获前3名,为公司争取荣博者

  2.6主动举报行为不良的员工,并能使公司避免造成损害

  2.7有其它较功绩并能使公司雕免造成损.

  3、有下列事迹之一

  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3.2维护门店、工厂。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实功绩者

  3.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3.4防杜重大灾害于未然,避免公司损失,而有事实证明者

  3.5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以记大功者.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特殊奖.

  4.1在公司重大活动中表现极为突出,极大的提高公司各项正面影响

  4.2在公司重大困难面前有重大突出表现,保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

  5、本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子级或颐发奖状、奖金

  5.1对于服务、管理、生产及技术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5.2发明或改良各项生产设备、生产方法或其它管理制度上有关事项,经确认为对本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5.3对国家或社会有特殊功劳或贡献,因而提高本公司声誉者

二、处罚(1-500分不等)

  警告:行为性质属不合理、不能被接曼,一舰非主观造成,属偶尔失误或疏忽,未造成严损害大脱响,而且能及时井主动认识昌误,井纠正和补救的。当月绩效考核减5.小过:员工工作中因个人失误,造成具有一定影响成校大损失,问题性质一般,影响面仅在小范内,成造成的损失少,当月绩效考核减10分

  大过:为主观意识行为成严重的非主观行为,问题性质严皿,影响面广、对品牌形象,声誉影响团度较深。严重损害到公司及集体利益,成造成校大损失,当月绩井行考核减15.

  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后果严重,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者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警告

  1.1在工作时间谈天嫡笑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1.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1.3因过失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1.4初次不尊重主管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1.5故意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1.6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情节轻微者

  1.7在工作时间内怠勤、瞌睡或无故拖延工作者

  1.8违反服装管理规定,经指正后仍不及时改正者

  1.9当月(考勤月)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次数达三次者

  1.10检直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好.

  1.11出入办公室(门店)内,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警卫或管制人员查问.

  1.12乱涂墙壁随地吐痰、丢弃废物,破坏绿化及环境卫生者

  1.13连反宿舍管理卫生清洁管理规定.

  1.14特种作业人员末按照规定穿戴安全装备,经纠正仍不改正者

  1.15经指正后仍越级呈报者

  1.16其它情节较轻微之过失,须子警告.

  1.17口头警告:员工违反公司的规定、纪律等,引发不良影响,情节轻微者,给予口头警示

  1.18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面的或面复的损害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将会受到书面警告

  1.19禁止入进仓库、吧台、收银台、红酒库、电房、厨房、灯光台设.

  1.20仪容仪表不合格.

  1.21餐前摆台及餐中服.

  1.22被客人投诉者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网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小过

  2.1因忽致机删设销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情节轻微者;

  2.2在非吸烟场所吸烟者

  2.3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者;

  2.4他人犯规,而有意作伪证包庇者

  2.5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查询故意隐瞒或报告不实者

  2.6非准驾人员,未经许可,于工作时间、场所擅自驾驶机动车辆者;

  2.7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兴风作浪情节轻微者

  2.8损坏公物或公共文书轻节轻微者

  2.9不良嗜好或行为不检而致本公司声誉受损者

  2.10无故旷工一天以内(含),明显耽误工作者

  2.11末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或有其它不良意图者

  2.12当班人员非休息期间,不请假外出.

  2.13进入禁区妨碍或影响现场工作秩序.

  2.14客户请示或协调事项故意刁难者

  2.15当月(考勤月)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次数达3次者

  2.16其它情节过失和不当,须记小过.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大过

  3.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2泄漏生产、营运或事务上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3.3携带违禁物品入工作场所不听制止.

  3.4遗失重要文件、机件或工具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本公司蒙受严重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3.6非紧急事由或未经许可越(翻)墙(窗户)出入本公司(办公室等)者

  3.7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3.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不改者

  3.9散播谣言,影响工作士气及团结和谐.

  3.10无故旷工2日,严重耽误工作者

  3.11有意毁损公物或公共文书情节重大.

  3.12加班或签注不实者

  3.13代刷卡.伪造考勤记录者

4、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给予相应处罚

  4.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重大者

  4.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失者

  4.3携带刀枪或其它危险品或违禁品,情节恶劣者

  4.4向外泄露业务上或技术上之秘密,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5在外行为不端被形式拘役或判刑确实.

  4.6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合理调谴井有侮辱或恐吓之行为而情节重大者

  4.7故意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或因过失致使公司装受重大损失者;

  4.8思想不良,烷动或黑职、聚众向本公司非法要求恐吓勒索者

  4.9于签订《势动合同》或应聘报到时,提供相关学历、体检等证件时弄虚作假,使公司误信而受损

  4.10年度内积满2次大过未经抵销者

  4.11无故连续旷职3天天含以上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6日以上者;

  4.12员工于请病、事假或停薪留职期间,末经许可而往他处工作者

  4.13在公司内外滋事斗殴者

  4.14愉窃公司或同仁财务者

  4.15参加非法组有贪污受财行为.

  4.16徇私舞弊,有贪污受贿行为者

  4.17其它重大过失行为或不当导致严重后果者

5、其他规定

  5.1若涉嫌违法犯里,除依用本规定处理外,并由其所在门店或人力资源部会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2依主管命令或指导而发生过失者其命令或指导有欠适当,而未事前陈述者

  5.3特殊重大西就,依本奖励办法不足以联显其功绩者,得依习升办法相关规定量总经理决

  5.4有本奖惩规定未尽事项,而对本公司确实有贡献,或确实有不良行为成过失须奖惩者,得比照类似之规定,予以奖惩

  5.5对员工的过失行为,公司本着惩前后,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不宜公开的事件在小范围内处理

篇4: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手册:入职指引篇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1、奖励

  1.1员工奖励分以下四种:

  ①、嘉奖:每次加发3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②、记功:每次加发10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③、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④、特别奖励: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0元(暂定)。

  1.2有下列事实者,予以嘉奖:

  ①、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应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②、拾金不昧(物品价值300元以上)者;

  ③、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④、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增添荣誉者;

  ⑤、忍受勉为其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以作为楷模者。

  1.3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记功:

  ①、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②、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③、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益者;

  ④、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⑤、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1.4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记大功:

  ①、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②、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③、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④、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1.5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奖金或晋级:

  ①、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②、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③、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④、服务每满5年 ,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处分者。

  2.惩罚

  2.1员工惩罚分以下五种

  ①、警告:每次减发3天本薪,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②、记过:每次减发10天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③、大过:每次减发1个月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④、降级:降级聘用,相应核减薪金;

  ⑤、开除:予以解雇。

  2.2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警告:

  ①、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自离岗,怠忽工作者;

  ②、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③、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④、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⑤、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⑥、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3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过:

  ①、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②、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③、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④、工作中饮酒导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⑤、未经许可不做接替工作先行下班者;

  ⑥、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4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①、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②、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办公、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③、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④、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⑤、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⑥、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⑦、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⑧、1个月内矿工达5日者;

  ⑨、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设备,非经设备使用人及公司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⑩、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嘉奖与警告抵消规定;

  ①、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②、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注: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篇5:房地产公司员工奖励和惩罚细则(3)

 房地产公司员工奖励和惩罚细则(三)

  一、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四种:

  ■嘉奖:每次加发3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记功:每次加发10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特别奖励: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0元(暂定)。

  2.有下列事实者,予以嘉奖: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应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拾金不昧(物品价值300元以上)者;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增添荣誉者;

  ■忍受勉为其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以作为楷模者。

  3.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记功: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益者;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4.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记大功: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5.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奖金或晋级:

  ■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服务每满5年 ,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处分者。

  二、惩罚

  1.员工惩罚分以下五种

  ■警告:每次减发3天本薪,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记过:每次减发10天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大过:每次减发1个月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降级:降级聘用,相应调整薪金级别;

  ■开除:予以解雇。

  2.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警告: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自离岗,怠忽工作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工作中饮酒导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未经许可不做接替工作先行下班者;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4.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办公、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1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设备,非经设备使用人及公司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5.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注: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6.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开除处分

  6.1禁止下列情形的经营活动,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从事以下活动: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6.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兼职工作,或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者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兼职与公司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业务产生竞争的;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的。

  6.3禁止下列情形的利益冲突

  ■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或者接受业务单位非公司许可的业务招待、任何方式的佣金和回扣;

  ■利用内幕消息,在有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从事个人消费。

  6.4禁止下列形式的交际应酬

  ■任何涉及违法的不良行为;

  ■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参加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获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员工有任何贪污、作假或欺骗行为,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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