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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2

  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取得教学、科研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我院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成果奖励对象为我院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教学科研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

  第二章 奖 励

  第三条 教研、科研成果奖励

  (一)获得国家级科研四大奖(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每项按下列办法奖励:特等奖,奖励8万元;一等奖,奖励4万元;二等奖,奖励3 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四等奖,奖励5000元。

  (二)获得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其它部委科研、教研成果奖以及省自然科学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科技进步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科研、教研成果,每项按下列办法奖励:一等奖,奖励1.5万元;二等奖,奖励1 万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四等奖,奖励1000元。

  (三)获得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以及其它同级部门奖励的科研、教研成果以及获得市级奖励的科研、教研成果,每项按下列办法奖励: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四等奖,奖励1000元。

  (四)横向课题没有获奖但通过市级(含市级)以上组织鉴定的科研、教研成果,具有明确的鉴定结论,合作署名且我院为第一作者或第一研究单位,每项按下列鉴定结论奖励:省内领先水平,2000元;省内先进水平,1500;市内领先水平,1000元;市内先进水平,500元。合作署名但我院不是第一作者或第一研究单位,不给予奖励。

  说明:

  1.以上获奖的成果是指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

  2.以上成果奖专指项目(课题)奖,并且获奖成果应以有效形式注明是z职业学院的成果或参与的成果,否则,不得享受学院所给予的奖励。同一项目成果获得多种形式(等次)的奖励,学院在计发奖励标准时取高不取低。

  3.若先获得较低等次奖励并报学院计发了奖金;后又获得较高等次的奖励,学院按较高等次的奖励追加差额。

  第四条 学术论文奖励

  (一)被自然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工程引文索引(EI)、科学评论引文索引(ISR)收入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二)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标准)或国家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三)用外文在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上述SCI、SSCI、EI、ISR等),每篇奖励500元。

  (四)在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或省、部级专业学术刊物获奖者,每篇按下列办法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 元; 优秀奖,100元。

  (五) 在非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六)在职业学院学报(含我院学报)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元。

  (七)多人合作发表的论文,奖金由第一作者分配。

  说明:

  1.学院凭刊物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奖励。

  2.一篇论文只能按较高标准奖励一次。

  第五条 著作、教材奖励

  专着、编著、译着、教材以及教学参考书等按不同等级(档次)给予奖励。

  (一)公开出版的学术专着,按每万字150元进行奖励。

  (二)公开出版的编著、译着,按每万字100元进行奖励。

  (三)公开出版的教材,按每万字60元进行奖励。

  (四)作为课题在学院立项,出版前与学院签订购书协议的公开出版的教材,按每万字50元进行奖励。

  (五)公开出版的教学参考书,按每万字50元进行奖励。

  (六)学院规范印刷并使用的讲义(如实验指导书、实习、实训指导书等),按每万字30元进行奖励。

  说明:

  特殊情况处理:以上奖励的等级由学院教务处负责界定,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奖励等级,由教务处交学术委员会裁定。

  第六条 专利成果奖励

  z职业学院所属的集体或个人取得职务专利成果,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证书者,按以下标准奖励:发明专利:15 00元;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

  第七条 软件、课件成果奖励

  各类应用软件和高职教育教学课件参照第三条(二)、(三)项的奖励标准执行。

  第八条 省级示范专业、精品课程奖励

  获得省级示范性专业,每个专业配套50000元专业建设经费,奖励5000元;获得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每个专业配套20000元专业建设经费,奖励2000元;获得省级精品课程,每门配套30000元课程建设经费,奖励3000元。

  第三章 成果奖励的申报办法

  第九条 申报办法

  教学、科研成果奖由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z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所在部门初审符合条件,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申报。

  第十条 申报材料

  (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需提交反映成果的原件和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教学、科研成果复印要求:获奖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论文,复印正文和版权页;著作,教材的封面、封底及版权页;专利证书;横向课题的鉴定结论书。

  (二)申报材料由各部门汇总交科研科审核。原件经审核后返还。

  第十一条 申报时间

  为保证成果的质量,教学、科研成果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一次具体的申报和评审时间一般在当学年度的5月份,如遇特殊情况适当调整时间。

  第四章 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审程序与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教务处科研科负责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成果的完成人,不得参加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奖励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教务处科研科汇总申报材料,核查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教学、科研成果奖。投票须有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赞成方有效。

  第十五条 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学术委员会通过的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向全院公示。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科研成果奖若持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教务处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异议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处理。教务处在受理异议后,应当在7日内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材料,并将核实情况书面材料向学术委员会汇报,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异议期结束后,评选结果由教务处报学院,由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发布。

  第十七条 学院授予主要完成人获奖证书和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与外单位合作取得的获奖成果奖金,只限我院参与的集体或个人享有。

  第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教研成果的获奖者,撤消奖励,收回证书、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表彰和奖励:

  (一)召开学院表彰会,向获奖项目颁发证书;颁发奖金。

  (二)获奖成果材料归档并记入成果完成人档案。作为教师及管理人员年终考核、评定职称、晋级评优、推荐先进等的重要依据。

  (三)在校园网和校园宣传栏介绍重要获奖成果和获奖者个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z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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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方案通知

  中学(学校)关于教科研成果奖励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办公室、教研组:

  现将《zz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处室、年级办公室、教研组认真学习,对照执行。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zz中学教科研成果方案》

  主题词:教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通知

  湖北省zz中学办公室20**年11月6日印

  共印30份

  zz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的质量,推动学校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国学科竞赛辅导奖

  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应用物理、英语、信息学)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等竞赛。

  1、进入国家冬令营及以上,将据学校财力给予重奖

  2、全国决赛辅导奖

  一等奖奖2万元

  二等奖奖1万元

  三等奖奖8000元

  进入省集训队奖6000元

  3、赛区全国竞赛:分两个部分

  (1)有保送资格的竞赛(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

  全国一等奖5000元

  全国二等奖100元

  全国三等奖50元

  (2)无保送资格的竞赛(如英语、应用物理等)

  全国一等奖150元

  全国二等奖100元

  全国三等奖50元

  4、奖励办法

  (1)同一学生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奖

  (2)辅导教师按所指导学生人数与对应的档次计算

  二、各科讲课、说课竞赛奖

  (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学会组织的)

  省以上一等奖奖1000元

  省以上二等奖奖500元

  省以上三等奖奖400元

  市一等奖奖300元

  市二等奖奖200元

  市三等奖奖100元

  说明:①指导教师同奖

  ②学校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另行奖励

  三、电教课件奖(课件必须和自己从事的专业相对应)

  省以上一等奖奖600元

  省以上二等奖奖450元

  省以上三等奖奖300元

  市一等奖奖240元

  市二等奖奖150元

  市三等奖奖100元

  说明:因为优质课而获奖的课件不计奖

  四、论文与课题研究奖

  1、论文发表奖

  凡在刊号带“CN”字头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教学教研和学校管理类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奖1000元,3000字以下的奖800元

  2、参与学术研讨会获奖的论文,省级100元,市级50元

  3、在《zz日报》、《zz教育》每篇50元

  4、教育叙事论文每篇50元

  5、课题研究奖励:

  奖励范围: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

  奖励标准: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实施奖励:结题证书、论文及相关材料交教科处验收后,由学校根据课题的实际效果给予奖励,其结题过程中发表的论文参照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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