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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驾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2

  某驾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调动、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

  五、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六、下属单位的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下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方案,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校长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八、各部门、下属单位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

  九、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公司所聘用的员工,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及安排。

  十一、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校长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校长、校长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下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由校长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单位副职负责人及其他员工,经校长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聘任。

  4、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二、各部门、下属单位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办资源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进行招聘。

  十三、录用程序

  1、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面试合格的受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报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担保书(特殊岗位),员工个人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资料;

  2、受聘人员上交资料后,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员工工作牌,核查所交资料和担保书准确、真实、无误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3、新入职需要公司提供岗位技能培训的员工,应签署《培训合同书》和缴纳培训费。培训费亦可在工资中扣除。

  4、受聘人员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后,其薪酬从应聘之日起计薪。

  5、人力资源部须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受聘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实习部门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其考勤情况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由人力资源部和实习部门每周共同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并给予评价。试作期间的工资,按《工资标准》所拟定的岗位标准给予下发。

  十四、受聘员工即将完成试用期时,于每月下旬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特别岗位员工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十五、受聘员工经审批成为正式员工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由公司统一购买社保等,并根据其能力和特长安排相应工作,享有**驾校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

  十六、试用期满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报校长审批是否延缓试用期限,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后结束工作。

  第四节 工资、待遇

  十七、依据公司《工资标准》,结合个人能力和岗位而定。**驾校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某些岗位设有效益工资和特殊补贴。

  十八、录用员工的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行文报校长审批后通知财务部门发放。特聘人才由校长报董事会批准后通知财务部发放。

  十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进步。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在指定岗位工作年限满一年者,由本人提出晋级申请,所在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可进入公司后备干部储备库。确能胜任更高一级工作者,经校长批准后予晋级及奖励。 特别岗位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二十、其它未明事项依照公司《工资标准》及相关附件而定。

  第五节 辞职、辞退、开除

  二十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二十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三、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二十四、合同期内员工需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所属部门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后(部门主任以上级别员工需报董事会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五、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十六、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和岗位不适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七、因公司内部发展或部门需求,需要进行岗位调动的,受调员工必须服从调配,若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辞职,并自动放弃在公司所享有的所有权益(包括年终奖等福利待遇)。

  二十八、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九、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上报到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理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校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和校长批准的,不得辞退。

  三十、需公司辞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试用期间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者。

  三十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需继续留任公司者,须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前到人力资源部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三十二、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十三、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移交相关业务渠道,且有义务教授接替其岗位的员工相关业务知识,终止与公司的一切协议。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三十四、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但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

  第七节 附则

  三十五、公司属下各单位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三十六、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负责执行,**驾校人力资源部现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三十七、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以往与该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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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餐饮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入职

  公司的人员聘用标准是:符合本地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管理条件,根据本公司的岗位需要,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者。

  1、面试

  1)基层员工(包括主管、部长等基层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经理进行面试接待,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进行面试接待,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详细信息。

  2)面试人员介绍企业概况、薪资福利等基础信息,并需注明面试意见。

  3)面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安排试用,并安排住宿、就餐、领用工服等事宜。

  2、试用、转正

  1)新录用的员工需经7天双向选择期,双向选择期间离职无工资。

  2)入职需带身份证复印1张,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试用时需持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卫生健康证,非当地人口需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能进入试用期。

  4)试用期为1--3个月,执行试用工资。试用期满后,由部门经理提供试用签定说明以及岗位考核结果,填写《员工变动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结束试用期,享受该岗位正常工资待遇。试用不合格,公司将与试用员工解除试用协议或延长试用期,但不能超过一个月。

  5)以上规定,适用于厨房、前厅、保安、收银相关岗位。保洁员、勤杂工、洗碗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内,其试工程序与转正程序和其它部门员工相同。

  6)试用不合格者,重新调整岗位或劝其离店,退还时工装如有污染或损坏,需赔偿一定的费用。

  二、调岗

  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及部门之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技术等,有权调换员工的工作。员工应服从安排,不得推托阻碍,否则按规定给予处分。不同部门之间调岗时需填写《员工变动表》注明详细信息,由调出部门及接收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晋升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才能,提供晋升的机会。

  2、所有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晋级考核。

  3、晋级考核每三月组织一次。

  4、晋级将根据其工作表现、思想品德、业务技能、岗位需要等进行考核及综合评定。

  5、晋级员工由部门经理签批《员工变动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5、晋级后执行相应级次的薪资标准。

  四、离职

  1、辞职

  1)员工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在酒店工作而提出辞职,试用期内需提前10天递交辞申请书,合同期内需提前30天交辞职申请书到部门经理处,经部门经理批准。

  2)离职时需做工作交接及退还酒店配发物品(工服、工牌、员工手册、住宿等),清理财务借款及担保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

  3)任何员工离职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否则财务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离职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财务部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2、劝退

  1)员工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性质严重者将予以劝退。

  2)员工在职期间因患病或其它情况无法从事本职工作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劝退。

  3)员工因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时,将予以劝退。

  4)因企业进行重大经营调整时,将进行人员劝退。

  4)劝退员工需办理正常交接手续。

  3、开除

  员工如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屡教不改或制造社会治安案件被警方拘留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且无任何赔偿;如因违纪造成损失,必须按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开除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重新任用。)

  五、培训押金

  1、普通岗位员工(服务员、厨师及其他岗位)入职后需收取培训押金300元。该押金从当月及次月工资中扣除,当月扣除200元,次月扣除100元。如当月工资不足押金额度时,次月一次扣清。

  2、吧台、收银岗位员工入职后需收取岗位风险保证押金1000元。该该押金从入职当月起分3个月在工资中扣除,根据应发工资数额分配不同的扣除比例。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未满6个月主动离职时,培训押金不予退还。

  4、员工未按正常程序离职时,培训押金不予退还。

  5、员工按正常程序离职(包括劝退)时,全额退还培训押金。该押金与工资同时发放。

  六、薪资

  公司实行月薪制度,根据员工上月出勤情况考核后发放,考勤日为当月1日到30日(31日)。

  1)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提成发放日期为次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

  2)以人民币或银行卡形式支付。

  3)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全勤工资、工龄工资、提成等(由公司参照有关规定根据单位经营情况而定)。

  4)自动离职、开除员工无工资。

  5)劝退员工按考勤情况发放工资。

  6)正常离职员工工资于每月15日发放。

  7)员工薪资变动需填写《员工变动表》,报总经理审批。

  七、休假

  1、员工享有全年11天带薪法定节假日。

  2、法定节假日不能正常休息时,可补假或享受双薪。

  3、离家路途较远员工,可存假用于探亲,存假期限不超过3个月。

  4、因工作安排或其它特殊情况,员工可提休假期,提休天数不得超过次月公休天数。提休以次月公休充抵。

  5、休假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需保证本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具体实施流程参照'好好涮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6、员工每月公休假期按原规定执行。

  该制度自即日期实施。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篇3: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休假管理

  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休假管理

  第八部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国家、地方法规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假期主要有:

  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工伤假。

  第三条 法定休假: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指双方结婚时年龄超出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3周岁以上)可再增加10天假期。婚假要一次性连续使用。

  第四条 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享受3天丧假。

  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享受1天的丧假。

  员工的去世亲属在外地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

  第五条 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的,可享受产假90天(包括假日),难产可延长15天,一律按时上班。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后假2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一胎绝育享受假期30天,二胎绝育享受假期15天,男工绝育可休假7天。

  男员工配偶分娩,享受护理假1天。

  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第六条 探亲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远地员工(500公里外),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在合理安排工作前提下,可批准享受一定探亲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1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探望配偶一年一次20天。

  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离家1000公里以上,可给予2天的路程延期,2000公里以上可给予3天的路程延期。

  员工请探亲假必须由公司统筹安排,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服务部门审核,报总裁批准。员工探亲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法定休假期间(如春节、五一、十一等),如果休假期较短的,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天数。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

  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30天或累计病假超过40天;

  一年内一次性请事假超过20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35天;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已享受了婚假。

  如在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探亲假。如果已享受探亲假,再请婚假,则取消下一个年度探亲假。

  第七条 年休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为:

  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

  年休假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公众假期。

  年休假仅限当年使用,不累积。

  员工个人全年请各类假(包括婚、丧、产、病、事假等)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员工请事(病)假可冲减年休假,每请一天事(病)假冲减一天年休假。

  第八条 病假

  员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供医生开具的病休诊断证明,同时,开具病休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应是公司认可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事,经公司批准,在一定的时间不在公司内工作的,称为事假。

  第十条 工伤假

  按国家和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请假手续

  1、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属于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假,由部门负责人、综合服务部经理、公司总裁批准后享受(婚假、探亲假、年休假应提前一周申请);

  2、请事假、病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3天的,由分管副总裁批准;3天以上的,由执行总裁批准;

  3、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休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十一条 请假期间薪资待遇

  1、员工请福利假期间,全额享受月度岗位保障收入,月度岗位考核收入不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以及公司规定的假期不计算在内)。

  女职工在享受法定产假期间,工资水平按其本人休息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的70%确定。相关费用按公司医疗制度报销;若参加了生育保险,按国家和当地生育保险条例执行。

  2、员工请事假,每缺勤1-10天者,按缺勤天数扣减实际岗位日收入;缺勤1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月岗位考核收入,并按缺勤天数扣减岗位日保障收入;季度累计缺勤12天以上,年累计缺勤35天以上,不再享受该季度、年度内公司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按请事假标准扣减工资,最低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员工因工(公)负伤或死亡,按国家和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旷工及相关待遇

  员工每旷工1天,扣减当月岗位考核收入的50%,旷工2天不享受当月岗位考核收入,旷工3天以上不享受该季度或该年度内公司给予员工的奖金,并按旷工天数扣减当月岗位保障收入。

  因旷工而被公司除名、辞退或开除的,不再享受当月的岗位保障收入及今后可能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或福利。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休假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4: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考勤管理

  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考勤管理

  第七部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时间

  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0时,下午12:30--17:00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另行通知。

  第三条 打卡制度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相应的处罚。

  3、员工因出差、请假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的,须提前半天(或因故无法提前说明的,期满到公司上班后半天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见附件)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否则,按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的,须填表(见附表)及时说明情况,情况说明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交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3次,不及时书面说明或超过3次以上,视为无故缺勤。

  5、上班以后至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条 弹性安排

  考虑到上午交通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对员工上午考勤设置10分钟的弹性安排,每月最多3次不作迟到处理。

  第五条 考勤结果处理

  1、除以上弹性安排外,对迟到、早退者,公司实行罚款处理,每次以100元为起点,罚款最多至当事人月收入的20%。

  3、由别人代打卡和替别人打卡者,对当事人双方各罚款200元/次。

  4、对员工缺勤的薪资扣减按公司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计算。

  第六条 考勤记录、汇总和审核

  部门经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月末向综合服务部递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综合服务部负责对所有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和审核,并于次月10日前统计公布上月的考勤打卡记录情况,以便于公司顺利实施考核管理和员工月度工资造册。

  第七条 考勤表的规范:

  一、考勤表的统一--(附格式):

  说明:1.考勤符号:(1)上班:白班--“√”,中班--“∮”,夜班--“⊙”;(2)休息:休息--“○”,调休--“+”,事假--“⊕”,病假--“△”,公伤--“*”,产假--“#”(3)加班:一般直接用上班考勤符号,连续上班可用以下符号

  白

  中 夜

  中 白

  夜

  2.统计栏:(1)出勤:填实际出勤天数;(2)中班、夜班填实际上班班数;(3)加班填实际加班天数。(4)病假、事假、产假、公伤、调休等填实际休息天数;

  二、请销假规定

  1、请假在三天内由所在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2、考勤表必须及时、正确汇总,并于每月初二天内报综合部,考勤表经综合部汇总后,由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审核、签字确认;

  3、关于考勤规范工作,将列入考核,若有违反,处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另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 员工应当爱护打卡牌,若不慎遗失或损坏而不能打卡,员工应及时向综合部提出制作申请,但重新制作成本费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5: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教育培训开发管理

  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教育培训开发管理

  第六部 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 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 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 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 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 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 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 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 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 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 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 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 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 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 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 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 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 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 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 需服务年限 违约赔偿

  *<3000 1 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6000 2

  6000≤*<10000 3

  10000≤*<20000 5

  20000≤*<50000 8

  *≥50000 10

  第二十五条 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 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 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 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 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 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 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 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 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 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 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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