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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2

  社区卫生服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 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 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 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 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 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 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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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一医院预防保健部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预防保健部工作制度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网,培训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做好本院职工保健工作,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定,为职工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负责职工疾病的诊治、病假、会诊、转诊等事宜,定期组织院内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查体工作。

  3、按医保中心要求,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工作。并在实施此项工作过程中,建立管理组织和工作制度,落实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审批制度,特殊疾病鉴定制度,制定医院对科室及医务人员在医疗保险中医疗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等,使医疗保险服务有序进行。

  4、贯彻执行涉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离休干部保健和健康查体工作,为离休干部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院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树立新型婚育观念,为职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6、协助上级放射防护机构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卫生防护条例》。完成本院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工作,对放射装置和放射场所定期监测、检查,做好放射治疗及影像的质量监控。

  7、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工作。定期对医护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8、主动督导布置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宣传计划、档案、总结等文字资料工作。

  9、贯彻院内外相结合的预防保健方针,搞好人群健康查体。

篇3:XX市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市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二、管理职责

  (一)卫生(保健)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游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医务室建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9、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二)卫生(保健)室药品管理职责

  1、卫生室老师必须具有经过资格认证的专业临床医疗技术职称,保健室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2、 卫生(保健)室购买药品必须由学校到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统一采购。

  3、 卫生(保健)室购进药品,必须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4、 卫生(保健)室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5、 卫生(保健)室属非临床医疗机构只需临时为师生提供应急处置,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6、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特殊药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

  7、 严禁使用假劣或过期失效药品。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当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销毁或换货。

  8、卫生(保健)教师必须做好药品和医药器械进、用、销、存等方面的记录管理。

  三、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篇4:学院医疗保健注射室工作制度

  学院医疗保健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各种注射应按照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情、周到、随叫随到。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反应,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报告医师或建议及时转诊。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抢救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每天清扫、消毒,做到干净整洁。

  七、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篇5:学院医疗保健服务中心门诊工作制度

  学院医疗保健服务中心门诊工作制度

  一、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无误地填写门诊日志。

  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三、医务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对重病员要协助其家属或同学办理相关转诊、住院手续。

  四、门诊医生要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五、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医保、休学、复学等相关手续),认真填写学生门诊医疗统筹台账登记表。

  六、认真做好教职工、学生健康档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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