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中学生参加生产劳动,业务训练实习的守则
职中学生参加生产劳动,业务训练实习的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接受实习单位的生产安排,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总体素质,准备为建设小康贡献力量。
二、每天提前5分钟到达实习单位,自觉做好上岗前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仪容端正、穿戴整洁、负责朴素、秀美、大方。
三、坚持微笑服务,养成使用礼貌用语的良好习惯。对待顾客、同学和职工都要亲切热情,讲话和气,文明。
四、坚守劳动岗位,在劳动场所,不嬉笑、喧哗,不随便乱窜科室车间,不乱打私人电话,
擅自会客人。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打架。
五、服从分配,比进步、比技术、比贡献。不论工作单调、劳动脏累,都尽心尽力,有始有终地做好劳动服务工作。
六、尊敬师长,尊重同事(同学),虚心求教书,刻苦钻研,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学会懂理论、懂操作,按照生产工艺、服务规程从事劳动服务,完满完成任务。
七、根据实习任务,联系实习课和各个实习项目复习专业理论知识,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生产习作、业务操练,做到理论基础扎实、关键准确,技能成熟,“应知”“应会”双达标。
八、爱护文具、工具、爱护一切公物。
九、加强安全第一观念。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就餐、购物要排队,敬老爱幼、不抢位,上下班注意行路行车安全。
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壳等废物。
十一、随时主动、细心地做办公室、车间、客房、餐厅和工具设备的清洁工作。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科大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科大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实习要按照教学计划,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实施,切实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二、毕业实习必须在学生出发之前联系实习单位,编写毕业实习指导书,制订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确定指导实习的教师。
三、毕业实习单位的联系,采取学院(系、部)负责组织联系和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办法。实习单位原则上选择我校的实习基地。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时,须先申请,实习单位同意接受实习后,经学院(系、部)研究同意,到学院(系、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各学院(系、部)在实习出发前两周内必须将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五、带队教师对所在实习点的学生全面负责,其他指导实习的教师按分工,各负其责。
六、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驻点认真指导实习的全过程,不驻点的指导教师应采取适当方式与实习单位和学生保持联系及实地考察,对外出实习的学生进行指导、监督和宏观指导,及时掌握实习动态。
七、指导教师应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实习计划和指导书规定的实习任务,并会同接受实习单位负责对学生的全面考核。
八、每个学生都要认真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九、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业务能力和实习报告的水平,客观、公正地评定实习成绩。
十、毕业实习结束时,实习指导教师应写出指导实习的工作报告,填报学生实习成绩登记表。同时各学院(系、部)应在毕业实习结束后,撰写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上报教务处。
十一、教务处要加强对实习的指导与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学院(系、部)并列入对各学院(系、部)工作评估的内容。
十二、学院(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务处,要不定期到实习单位检查,及时解决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对指导教师不履行指导职责等情况作为教学事故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十三、各学院(系、部)应根据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篇3:科大实习管理规定
科大实习管理规定
实习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一次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了解国情的机会。为提高实习教学质量,认真严密地组织教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计划的制订
各学院(系、部)及教研室要按照培养方案制定各专业的实习大纲。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并做好实习的各项经费开支预算。
实习大纲是按照培养方案制定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大纲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任务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时间的分配;实习考核要求及实习参考教材或文献资料等。实习大纲不能随意修改。
实习指导书是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的实习教学文件,也是学生实习教材。其内容除了阐述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的、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外,还应说明对实习报告的要求和考核要求。
实习计划主要包括实习班级、人数、实习地点、单位、时间、内容、指导教师等。
二、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一)为了达到实习的预期目的,必须认真准备,周密计划,合理选择实习地点或单位。实习地点或单位首先必须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然后再按照就地就近、勤俭节约的原则去安排。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外实习基地。
(二)各学院(系、部)应提前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制定实习计划。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协助,共同落实好实习计划和有关事项,提前做好交通、住宿等安排。
(三)分散实习要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习地点由各学院(系、部)指定或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和生活自我管理。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必要时,指导教师可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四)各学院(系、部)在实习前两周将《生产实习计划》和《经费预算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审核后,到财务处办理相关经费使用手续。
实习经费根据实习时间按标准由财务处拨到各学院(系、部)包干使用。各学院(系、部)应按照节约开支、勤俭办学的原则,做好经费开支。
(五)各学院(系、部)选派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实习的各项工作。带队指导教师应由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每个学生班应配备1-2名实习指导教师。学生人数较多时,年级主任应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学生的生活、纪律和安全。
(六)为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各学院(系、部)必须制定严格的实习纪律。
(七)实习开始前应由各学院(系、部)主管领导主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全体实习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并负责督促有关教研室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实习质量。
三、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负责组织实施实习计划,掌握实习经费开支,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小范围内调整实习计划。
(二)负责对学生说明实习目的、要求及考核办法,宣布实习计划,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安全教育,安排好学生生活,抓好考勤和检查工作。
(三)指导教师必须按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要求认真指导,严格要求,因材施教,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四)会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
实习结束时负责向学校和学院(系、部)汇报实习情况。做好实习工作书面总结,交学院(系、部)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一份。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端正实习态度,按实习要求,认真参加并完成实习任务。
(二)要听从指挥,尊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帮助实习单位开展技术革新,参加公益劳动等)。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要认真学习指导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对允许做笔记的资料,学生应认真做好笔记。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观察、仔细分析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完成35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收获、技术报告、自我鉴定等三方面内容。技术报告部分是实习报告的重点内容,是根据实习期间学习的技术文件资料、工程技术人员的讲课内容、在实习中观察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经过自己分析整理而成。
五、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实习结束时,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实习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检查等方式,应认真检查学生对重点实习内容的掌握情况。
分散实习的考核工作须在学生回校后立即进行,考核可采用小型答辩、口试或其他形式,学生必须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实习单位或指导人员的鉴定或证明方可参加考核。
(二)实习成绩应结合学生实习表现(25%)、实习笔记、实习报告质量(45%)、考核成绩(30%)综合评定。成绩评定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成绩评定标准附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应将实习成绩上报。
(三)实习期间因故请假超过一天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者,成绩降低一个等级;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或无故旷课二天以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四)实习成绩评定参考以下标准
优秀: 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全面达到实习大纲要求;技术报告内容正确完整,条理分明,语句通顺,书写工整,较好地运用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分析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某些问题,能圆满回答考核及实习中提出的问题;遵守实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良好: 实习态度端正,努力认真,较好地达到实习大纲要求;技术报告内容正确,能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实习中碰到的某些问题,条理分明,语句通顺;能正确回答考核及实习中提出的问题;遵守实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中等: 实习态度端正、认真,达到实习大纲要求;技术报告内容较正确,条理分明,语句通顺;能回答考核及实习过程中提出的问题:遵守实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及格: 实习态度端正,基本达到实习大纲要求;技术报告内容基本正确,条理基本分明,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能回答出考核及实习过程中提出的主要问题;遵守实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不及格:凡是不能达到“及格”要求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六、本规定从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4: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守则
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守则
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位号进行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学生宿舍每一宿舍设立宿舍长一名,管理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卫生检查。
学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将垃圾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之后由宿舍清洁工人负责清理。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或泼水,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剩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及书写。
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高声喧哗、起哄、骚扰周围环境等,违者按学校规定处理。对于宿舍楼晚上锁门后的晚归者,应主动出示学生证,经登记后方可入内。
严格执行宿舍会客制度,学生一律在会客室会见客人。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如因公进入,需持有本中心证明。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得留宿异性。
学生宿舍楼内不得踢球,不得有出售书籍、电话卡、化妆品、服装等物品的经商行为,不得跳舞、酗酒、打麻将,严禁赌博。
学生应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器材。设在宿舍楼内的消防箱、消防水龙头、水龙头带和灭火器不得乱动、乱拆;禁止在宿舍内燃烧纸张等物品;禁止在床上点燃蜡烛照明;夏秋季节点蚊香,必须做好安全设施,不得直接放在床上、桌面、凳面、地板上,睡眠之前熄灭;不得在床上吸烟或点燃明火,不乱丢烟火;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宿舍、门厅、走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自觉爱护楼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家具及设施不得擅自拆卸和搬走。毕业生离校时,经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对宿舍内的各种家具及电器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节约用水,随手关龙头,杜绝常流水。爱惜使用安装在宿舍楼内的水龙头、淋浴器。
学生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棒、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杯、电饭锅等电热器及酒精炉、煤油炉等灶具。若发现除没收电器和灶具外,还要按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应讲究饮食卫生,三餐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宿舍。
学生患传染疾病时,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学生宿舍内如发生偶发事件,可找楼长或值班员,也可直接拨打保卫部门电话5****0。
篇5:大学餐饮服务中心员工守则
餐饮服务中心员工手册
大学餐饮服务中心员工守则
一、 服从领导
1、各级员工必须服从上级指示、决定、工作布置及人员调动,不得擅自改变。
2、各级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报告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
3、尊重领导、服从上级,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事后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有特殊情况可以越级反映问题。
二、合作精神
师生的体验度,有赖多个部门或岗位的共同合作;餐饮中心各部门的工作一切都是为了师生的满意,要出色完成餐饮服务工作,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合作的意识,团队的精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协助其它岗位或部门,保证师生在食堂接受服务期间的满意程度,领略到食堂是自己理想中的家。
三、工作态度
1、 面带微笑、礼貌用语、宾客至上、热忱有礼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团结协作、高效服务
3、认真踏实、尽心尽责、虚心好学、多作贡献
四、仪容仪表
1、员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个人修饰服装:一律穿戴公司配发的制服和饰物。制装应整洁合体,佩戴胸牌,扣好纽扣,拉好拉链。不能有破损、缺扣、污迹。
2、指甲:保持清洁,不得超过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
3、饰物:不得佩戴手表以外的其他饰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张。
4、鞋: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
5、男员工:头发:前部过眉,侧不遮耳,后不盖领,鬓角不过中耳线,整齐、清洁,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保持黑色,头发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洁,不得有胡须,无眼垢、耳垢。
袜子:黑色或蓝色袜。无破洞,裤脚不露袜口。
6、女员工:头发:前部过眉,后不过肩,长发盘起,头饰颜色与发色反差小,整齐、清洁、管理(啫喱水),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头发保持黑色。发长不得短于10公分。
袜子:肉丝袜,无脱丝、无破洞,裙角或裤脚不露袜口。
面部:应化淡妆,口红颜色为红色(浅不过粉红色,深不过朱红色),无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脉搏部位。
个人卫生:身体清洁无异味,口腔清洁无异味,牙齿无残留物,双手清洁,鞋、袜清洁无异味,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
五、行为举止
1、员工对宾客彬彬有礼、站立服务、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不做任何不礼貌的动作,如抓头、摸耳、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应转身用手帕遮住口鼻)等。
2、员工必须保持谈吐得体,态度和蔼,不得大声喧哗,对师生不能有任何不礼貌的言论和行为。如师生有不礼貌的言行时,应克制忍让,及时向上级报告,妥善处理。
六、上、下班
1、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指定通道出入。
2、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或签到,不得重复签到。
3、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签到,应主动向部门领导说明或递交有关证明,并由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在签到表上签字,以备考勤。
七、工作制服
1、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员工配备工作制服、工号牌,员工必须在工作时按规定着装。
2、除因公事或批准外,员工不得穿着或携带工作制服、工号牌离开,下班后应将制服存放在更衣箱内,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规定赔偿。
八、私人电话
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准接打私人电话,若因紧急情况接打需得到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批准。
九、拾遗物品
员工在工作区域拾到任何物品,都必须立即交服务台或者办公室,并作详细记录。私自占有上述物品,都是违纪行为,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代表餐饮中心的精神面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杂物,不乱涂画,不在禁烟区吸烟,若发现任何不洁之处,主动解决或反映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经营环境优美,整洁。
十一、安全工作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任何情况下,员工不应违章作业,必须按照正确方法作业。
十二、爱护公物
1、员工必须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2、员工若损坏公司财物,应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按处罚条例执行。
十三、保密
员工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外界提供本中心/食堂机密材料和内部(人事、财物、经营、设备、管理方面)资料,一旦违反将执行本中心/食堂保密管理制度条款处理,严重者送至公安机构处理。
十四、个人资料
员工填写档案登记表时应认真、仔细、逐项填写准确、完整,否则,可能导致日后应有权益的损失。
十五、入/离职程序
1、入职
按照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执行,从事餐饮服务职工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2、离职
A、员工正常离职需递交书面申请,食堂主任批准,由员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递交餐饮服务中心。
B、餐饮服务中心自接到离职申请日起,交由集团人力资源部。30日以后或经食堂主任允许,员工方可离职。
C、 员工晋级、提升等,参照集团及餐饮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D、一切相关事宜必须按照程序填写申请及正规表格方可审批。
3、离职、辞退、开除
a) 离职、辞退、劝退、开除之人员,必须做好工作移交,归还中心所发用品用具,结清欠款账目,若用品用具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b)离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限离开单位,根据规定全额结算薪资,按照在职员工发放时间统一核发。
十六、投诉处理
1、 员工必须认真听取师生投诉,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师生争辩。
2、师生投诉,员工应向师生致谢道歉,在未查清事实前,则不急于承认错误,但要妥善处理。
3、师生投诉由部门小组长或员工直接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当事人原则上不得自行处理。
4、投诉的内容,处理经过都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做好工作日志;事无大小,处理结束后,都应向投诉者有明确交代,并向餐饮中心汇报,需要汇报集团领导的,由餐饮中心负责汇报。
餐饮服务中心员工禁止违反的规定(a)
1、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2、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
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其它破坏性经营环境卫生的行为。
4、在公共场所或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操作安全条例和治安消防安全条例规定的行为。
6、工作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吃零食,打瞌睡、接打私人电话机抽烟。
7、上班时私自会见亲友或私自带亲友在公司各部门走动。
8、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离开学校。
9、办公场所内大声喧哗或在岗位上哼小调。
10、工作时交头接耳,聚众聊天。
11、未向师生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12、工作服务时,在客人面前有打哈欠、伸懒腰、别牙、挖鼻孔、剪指甲等不礼貌行为。
13、因事、病缺勤,未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14、员工更衣柜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物。
15、报到签退或填写相关表格不认真。
16、不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卫生,工作区域内卫生清理不到位。
17、擅自搬动、损坏和浪费公物或擅自拆用单位设施。
18、工作粗心造成差错错的,损失较小。
19、未按工作流程操作。
20、带个人情绪工作。
21、未认真执行单位仪容仪表规定。
22、未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作业。
23、工作中玩手机,上网聊天。
24、吃客人剩下食物的或擅自把食物带出食堂。
25、未穿工作服在后场区域逗留时间超过5分钟。
26、未按时开启灯箱、照明灯、空调及背景音乐
27、未经允许,在食堂内进行电瓶车充电。
28、员工就餐随意倒饭菜,造成浪费。
29、冰箱生熟不分、不清洁有异味。
30、未按标准验收采购原料,导致菜品质量不达标。
31、未按量化标准投料,菜品量过多或过少,主辅料配比相差过大。
32、下班不关电器、水、电、煤气等开关。
33、未按正常程序申请汇报越级请示。
34、借用厨房和工作之便,偷吃食物。
35、浪费物料,情节轻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