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医疗器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22

  医疗器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适用范围: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和文件、资料。

  4、职责: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制度内容:

  5.1、文件、资料管理

  5.1.1、文件、资料归口于质量管理员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校审、修订、换版和宣传;负责对制度的内容进行解释并使有关人员理解制度;确定不超范围并对制度文本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1.2、文件、资料的发放应按规定范围及其数量、编号登记并办理签收手续,明确文件、资料的持有人或保管人,并规定必要的保密范围和保密责任。

  5.1.3、对已失效的文件、资料由质量管理员或授权相关人员销毁。

  5.2、记录管理制度

  5.2.1、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由质量部门予以控制,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5.2.2、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相关栏目签字不允许空白。

  5.2.3、各岗位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岗位本年度的质量记录。

  5.2.4、各岗位的原始记录按有关期限保存,以便备查。

  5.2.5、除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外,质量记录不对外单位人员借阅或复制。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篇3: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二、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2、进货查验检查项目: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有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产品注册证中批准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采购合同(采购记录);

  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5、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