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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04

  经济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教务科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4、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5、学校组织教师到校外听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

  二、听课要求

  1、学校组织示范课、观摩课,全体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究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7、教务科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许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由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如果评课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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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心校听课周集体评课简案

  中心校听课周集体评课简案

  一、评课目的

  1.对课堂教学的优劣作出签订。

  2.对课堂教学成败的原因作出评价、分析帮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教学水平。

  二、评课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坦率诚恳原则

  3.局部兼整体原则

  4.方法灵活原则

  三、评课标准

  1.教学目的

  2.教学程序

  4.情感教育

  5.教学基本功

  6.教学效果

  7.教学特色

  四、评课方法

  1.从教学目标上分析

  2.从处理教材上分析

  3.从教学程序上分析

  4.从教师教学基本功上分析

  5.从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分析

  6.从教学效果上分析

  五、评课技巧

  1.要抓主要矛盾

  2.要采用多种形式

  3.工坚持激励原则

  4.要端正学风,讲求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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