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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03

  学院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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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传递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及安全文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文件及材料。

  (2)认真督察安全目标管理的相关事项,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及提案,负责落实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安全督查、检查。

  (3)为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公司行车安全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4)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5)负责组织并加强项目部人员内部教育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6)搞好项目部、各工区、班组食堂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适时监督、检查食品卫生安全。

篇3:物业办公室加强用电安全的通知

  物业办公室加强用电安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租户:

  进入秋冬季,天气转寒、气候干燥,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电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用电安全通知如下:

  1、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2、使用取暖设备功率不得过大,同时要远离桌子、纸张、衣物等易燃物品;

  3、加强消防、电力设施设备检查。针对管理及使用物业的消防、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消防、电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确保用电、用气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检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以防漏电触电;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规范使用、储存罐装天然气。

  特此通知。

  *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年11月1日

篇4: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文)

  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市、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区物业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和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重点抓、抓重点”的工作思路,以点带面,发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第三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物业办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副主任对所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分管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具体责任。

  第四条 区物业办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物管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制度制定、宣传培训、责任制考核以及督促检查,负责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工作决策。

  第五条 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职责,落实责任分工,任务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到人。综合部负责单位办公场所用电安全等安全工作,负责对各部门(科室)工作协调和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物管部负责经营性政府物业及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管理,负责对运营公司、物业公司或承租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产权部负责非经营性政府物业及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对使用单位或使用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班子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半年或年终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使用单位、运营公司或承租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促本单位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七条 各部门(科室)应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履职抽查和评估,杜绝责任盲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认真抓好业务工作对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履行出租人消防安全职责,监督承租人落实承租人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科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按消防规定提供二次装修有关消防手续的证明文件,并签署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九条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安全巡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各部门(科室)采取不定期方式,严抓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包括:节假日发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通知书、消防安全温馨提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重点抽查、问题整改通知书、专业检测和评估、落实整改、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记录和拍摄记录等。

  第十条 对建筑物结构、消防设施配置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科室)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进行检测;对消防设施配备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安全评估,出具安全检测或安全评估报告;对于专业报告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科室)落实整改。

  第十一条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根据实际需要,每半年或年终可以邀请消防专业人员,对承租人、使用人以及管理运营公司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政府物业承租人、使用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逃生本领。

  第十二条 各部门(科室)对接到政府物业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为的投诉,依法受理或登记,对投诉问题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或处理;核查或处理后,及时告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将工作情况、收取函件、发现问题、发出函件、整改情况以及上报情况记录等在案,以便备查。同时,相关部门(科室)做好统计和报表报送工作。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列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于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切实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个人,不得作为参与评先评优人选,年终不得评为优秀。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5:建筑公司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及时办理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简报等。

  2.在进行全公司工作总结时,应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要协助和支持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

  3.负责行政方面对于劳动防护物品、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收发工作,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

  4.按要求管好文件档案,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5.负责将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安排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

  6.负责本公司范围内房屋等设施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苗子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

  7.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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