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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责任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26

  住宅房屋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责任书

  为加强对装修工程队的管理,凡住户申请装修经物管处备案登记后,工程队进行施工前必须签订“装修公司责任书”,并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1. 装修保证金:承担室内装修的工程队或人员必须预缴装修保证金贰仟元,装修完毕按规定退还。

  2. 办理临时出入证:办证时需申报工种、人数、装修时间,并交身份证、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装修人员进入小区一律凭物管处发出的临时出入证,无证不得进入,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装修完后此证退回物管处存入业主档案备查。

  3. 装修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将建筑装修物品堆放在公用部位,不得爬窗、越围墙进入他人住房,保持楼层的干净、美观等。如违反规定,物管处将采取停电、停水、收取违约金等形式处理,由此所耽误的工程进度,由施工负责人负责。

  4. 保证住户原电器及卫生设备的完好。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抽烟、用电炉做饭,做到安全防火等;如有违反,由施工队及有关施工人员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 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工作的,必须事先向物管处提出申请,方能施工。

  6. 土建改造时,应特别注意给排水管道的保护,暂时封闭所有地漏入口,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7. 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如果住户装修工期紧,需加班加点,禁止使用电动机械和发出各噪音,禁止晚上在楼内喷油漆、烤漆,避免影响邻居的正常休息。

  8. 工程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住户要求违章装修时,应予以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住户承担责任外,工程队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9. 装修工程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到物管处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交回临时出入证,结清各项费用,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10. 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装修单位或房屋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制止并按约定收取50-5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11. 城建监察举报电话:*****

  装修公司盖章签字: 物业管理处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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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班长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分局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参加“三工”教育,坚持班前“五分钟”的安全教育,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6、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7、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8、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施工中发现危险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10、积极参加“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1、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权力

  1、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

  2、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

  A=A0*[(Q-85)/(Q0-85)]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本班班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本班班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本班班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班组如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班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长签字(盖章):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篇3:小区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责任书(5)

  小区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责任书(五)

  为加强对装修工程队的管理,凡住户申请装修经物管处备案登记后,工程队进行施工前必须签订"装修公司责任书",并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1.装修保证金:承担室内装修的工程队或人员必须预缴装修保证金贰仟元,装修完毕按规定退还。

  2.办理临时出入证:办证时需申报工种、人数、装修时间,并交身份证、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装修人员进入小区一律凭物管处发出的临时出入证,无证不得进入,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装修完后此证退回物管处存入业主档案备查。

  3.装修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将建筑装修物品堆放在公用部位,不得爬窗、越围墙进入他人住房,保持楼层的干净、美观等。如违反规定,物管处将采取停电、停水、收取违约金等形式处理,由此所耽误的工程进度,由施工负责人负责。

  4.保证住户原电器及卫生设备的完好。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抽烟、用电炉做饭,做到安全防火等;如有违反,由施工队及有关施工人员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工作的,必须事先向物管处提出申请,方能施工。

  6.土建改造时,应特别注意给排水管道的保护,暂时封闭所有地漏入口,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7.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如果住户装修工期紧,需加班加点,禁止使用电动机械和发出各噪音,禁止晚上在楼内喷油漆、烤漆,避免影响邻居的正常休息。

  8.工程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住户要求违章装修时,应予以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住户承担责任外,工程队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9.装修工程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到物管处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交回临时出入证,结清各项费用,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10.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装修单位或房屋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制止并按约定收取50-5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11.城建监察举报电话:****

  装修公司盖章签字:物业管理处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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