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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17

  建筑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正确配戴、使用合格的防护用品。

  二、加强对职工(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的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危险场所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设专业进行旁站监督。

  四、建立长效的安全检查机制,对施工现场采取定期性、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施工现场建立责任区域制度,明确区域负责人经常巡视现场,确保安全生产。

  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到防护及时牢固可靠,无死角,严禁随意拆除或移动毁坏防护设施和安全醒目标志牌,以便发现加重处罚。

  七、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临电设施、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设专人管理,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八、严禁进入非作业区域场所,凡违反规定者,均以责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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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工伤事故分类。

  A、一般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B、较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C、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D、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条、发生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上级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条、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项目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处安监处。发生重伤事故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A、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处安监处负责组织。

  B、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公司安监处负责组织。

  C、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由主管安全生产监督局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第六条、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A、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B、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C、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D、因官僚主义、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E、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的事故重负发生的,由主管领导负责。

  F、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G、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H、对于已发现的事故隐患,项目部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或上报,而造成事故,由项目部主管经理负责;项目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工程处,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主管处长负责。

  第九条、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首先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A、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B、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C、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D、安全设施不齐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E、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F、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亡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G、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严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当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拟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事故结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A、轻伤事故由处安监处审批,报公司安监处备案。

  B、重伤事故由工程处处长审批,报公司安监处备案。

  C、死亡一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事故统计及数据处理。

  A、及时准确报送伤亡事故统计月、季、年报表,按报表所列内容如实逐项填写。

  B、对本公司的大量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利用数据统计科学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统工程管理方法,预测控制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及预防方法指导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篇3: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A、企业必须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B、安全生产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边坡监测、岩石移动观测、涌水量观测、洪水量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噪声测定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1)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4)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C、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D、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该上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E、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步完善和科学管理。

篇4: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集团有关安全奖罚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A.奖励

  A.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A.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A.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A.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A.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A.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A.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公司全体员工的奖励标准以公司当年下发的文件为准。

  B.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B.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B.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B.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

  B.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B.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B.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C.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篇5: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监察处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还应该定期进行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几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综合检查和阶段性检查,检查可互相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由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几项工作。

  3、安全生产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要做到不等、不靠、不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进行及时处理。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公司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处、科、队、厂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检活动。

  5、因漏检而发生的事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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