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网络技术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出差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报销范围
差旅费报销项目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订票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贴、出差参加会议的会务费。
第二条 报销标准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下表的标准报销差旅费:
职称 火车 轮船 飞机 总经理、总工
软卧 头等舱 经济舱 一般员工
硬卧
普通舱
备注:一般员工因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应提交正规车票。由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经总工审核、总经理签字,方能报销。
2.搭乘公司或甲方安排的交通工具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3.省外住宿费及交通费实行限额制,限额内据实报销,超额部分自负。出差一般地区,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180元,总经理及总工限额300元。出差省会或以上城市(含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240元,总经理及总工400元。出差发达地区(仅限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般员工每人每天限额300元,总经理及总工限额500元。两人可以合住的应合住,另一人限额核减80%。
4.因公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食宿已由对方负担的,不予报销。
5.一般员工随领导出差时,报销费用标准可同领导。
6.短程(指省内)出差人员,车船费、住宿费及交通费按实报销。
7.员工回家车票不予报销。
8.因工作需要员工须乘坐出租车时,应经领导同意。
9.出差期间因公支付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按规定办理:
①邮费应取得邮局的正式发票。
②因公宴请费用,应取得统一发票,并由总经理批准。
③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得正式的运费发票。
第三条 出差补助
1.未购到卧铺票,在火车或轮船上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50元的补助,超过12小时补贴80元,超过24小时补贴120元。
2.其他补助 :
省内城市:①公司普通员工每人每天20元伙食补助,10元电话费补助。
②公司总经理及总工每人每天30元。
省外城市:①公司普通员工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助,10元电话费补助。
②公司总经理及总工每人每天40元。
3.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①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享受半天补助。
②返回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武汉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武汉的,享受全天补助。
4.当天能往返者不计出差。能往返未往返者不计出差。
5.以武汉为半径100公里内不计出差,如孝感等。
6.完成业务后,经总经理或总工允许,逗留期间不计补助,不报消费用。
第四条 差旅费预支、结算及报销:
1.出差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准备现金,借款时将预计所需金额,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或总工签字后,方可到行政财务部领款。
2.出差返回一周内必须结算差旅费,不按规定报销者,如有借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违反两次者,以后出差不准许借款。
3.报销时,要填写公司统一的差旅费报销单,将原始凭证粘贴整齐,应将项目填写齐全,金额计算准确,经总工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4.员工出差返回后应立即销差,方能报销。
第五条 如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一律自负。
第六条 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批准就近办私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此出差直线单程费用,多开支的部分自负,如果少于单程费用可凭票据实报销,绕道办事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除患病及天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八条 员工报销差旅费,应据实出具单据,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况,除将所报销金额退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马集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马集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1)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各部门必须按照校长统一安排,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到一切从简,并先办理出差审批手续。
(2)派人外出办事,要做到三个紧缩:一是人数紧缩,能一人办的不要派两个人;二是时间紧缩,能一天办的不要花两天;三是安排紧缩,各部门派人外出办事,要相互通气,尽量做到综合办理,减少单项出差。
(3)外出办事人员,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精神,相关费用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
(4)出差人员不得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出差期间因私绕道乘车,绕道车费自己负责,绕道期间不给出差补助。
(5)出差人员不得乘坐高档旅游车,亦不得雇用出租车;市内交通费按规定金额包干使用。确因时间问题不能乘车的,必须报请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
(6)出差费用原则上由个人先行垫付,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从学校会计处申领适度数量的费用。
(7)严格差旅费手续,报销差旅费,要贴好票据,交会计室办理审批手续。
篇3:A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A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篇4:网络科技股份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
网络科技股份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物价水平,结合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差,应持有关会议通知或申请,注明出差人数、事由、地点和预计天数,填写出差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三条 出差人员预计差旅费在5000元以内的不予以办理借款,5000元以上的可以办理借款手续借款须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附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出差计划,按《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中关于借款程序的规定办理借款,并在出差借款单“交通工具”栏中详细注明选用交通工具方式及机票折扣,对购买折扣机票的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于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清理借款。超过一个月未报销结清者,财务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从次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为止。借款未清者,不得再借。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出差人员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凭票实报实销,出差补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出差补助指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伙食补贴以及因出差而远离家人、旅途劳顿的其他补助)。
(二)公司高层管理以及到外地参加包食宿的会议或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的人员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三)随同高层管理一同出差的各层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出差期间住宿费原则上按自己的级别标准报销。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四)差旅费报销标准如下表:
住宿费及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差旅费标准 | 住宿费 | 伙食补助 | 市内交通补助 | ||||||
中层管理 | 基层管理 | 员工级 | 中层管理 | 基层管理 | 员工级 | 中层管理 | 基层管理 | 员工级 | |
一般地区 | 220 | 180 | 150 | 70 | 40 | 30 | 60 | 50 | 40 |
省会城市 | 270 | 220 | 180 | 120 | 50 | 30 | 80 | 70 | 60 |
特殊地区 | 320 | 270 | 220 | 170 | 80 | 50 | 100 | 90 | 80 |
注:(1)计划外单列市按照省会城市标准执行;
(2)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省等五地区。
第六条 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出差期间住宿费实行按住宿费标准凭票限额内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二)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单男单女出差;同性中层及员工出差,不得每人住一单间,须住标准间。
(三)员工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130%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单次出差在多个城市办事,住宿费用可综合计算,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凭票报销。
(四)住宿费、交通费可在单次出差的限额标准内互相弥补报销。第七条 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商务舱、火车软卧席、轮船商务舱;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据实予以报销。
2、中层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席、轮船二等舱。
3、基层管理及员工级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席和轮船三等舱。如遇紧急情况乘坐费用超标的,需经中心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机场大巴费用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订票,以高效经济为指导思想,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选择价格较低的通行方式。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的订票费,日常每张订票费在35元以内的,国庆、春节法定节假日,火车票源紧张,每张订票费在100元以内的,可凭票报销。
员工因出差发生的行李托运、寄存等杂费可凭票报销。因工作调动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公杂费,按照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内部员工工作调动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的标准凭票报销,最高限额1000元,超过部分自理。
(四)出差期间每人每天按市内交通费标准凭票限额报销。
(五)以下情况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
1、公司派车出差的;
2、参加西安市内的会议或各种培训班的人员,一律不报市内交通费。
第八条 出差期间每人每天按伙食补助标准包干使用,同时提供票据予以报销。
第九条 出差期间发生会议费、培训费的报销办法
(一)报销各种会议及培训等费用时根据公司授权需附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的会议通知或邀请;
(二)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中注明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凭会议发票实报实销,在途期间的出差补助仍按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会议期外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出差的,按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三)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的人员,凡会议、培训班、学习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费标准报销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
第十条 出差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造成差旅费超过公司报销标准的,须写明情况,经中心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董事长特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组织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5:房地产发展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差、驻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出差、驻外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确保出差期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细则
第三条出差是指因公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城市外出办理公务,包括:外出经济往来接洽、参加会议、市场调研、市场促销、物资采购、培训学习、招聘招工、参观访问等。
第四条出差应本着厉行节约、方便工作的原则,不必出差的公务,应以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来完成。
第五条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的出差日期;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实际工作需要,提前电话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按制度酌情处理。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因公出差单,并办好工作交接。
(一)国内出差的,六日内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裁核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裁核准。
(三)国外出差,一律由总裁核准。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无特殊情况,打的费不予报销。
(三)出差期间的膳食补贴按标准报销;到分(子)公司、项目部出差的享受在途补贴,不享受住勤补贴;集团内部人员相互间招待所发生的费用,不得报销。
第八条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回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差,同时向管理部提交一份出差报告,并在一周内报销相关费用;如有暂借款的,应结清暂支款。一周内未归还暂借款者,财务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九条国内出差地点,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及物价水平,分为以下二类:
甲区:上海、广州、北京、深圳、海南,乙区:除甲区及南京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十条依职务或级别,出差人员可乘坐规定标准及标准以下的交通工具。具体标准如下表:
职务级别*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飞机舱 等级 | 火车座位 等级 | 汽车座位 等级 | |
总裁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副总裁/总裁助理 | 经济舱 | 软/硬卧 | 同上 | |
总经理 | 软座/硬卧 | 同上 | ||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 同上 | 同上 | ||
业务经理 | 详见细则 | 同上 | ||
其他人员 | 同上 | 同上 |
(一)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二)乘座火车从晚上20:00到次日早晨7:00之间超过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
12小时的,可以乘座火车硬卧。
(三)与领导一道出差,可选择与领导同等的交通工具。
(四)所有总经理(含)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飞机,若遇紧急事务,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经总裁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可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按职务级别享受相应标准 (如下表):
职务级别 | 住宿费限额(元/日) | |
甲区 | 乙区 | |
总裁 | 实报实销 | |
副总裁/总裁助理 | 400 | 320 |
总经理 | 320 | 300 |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 300 | 260 |
业务经理 | 200 | 160 |
其他人员 | 160 | 120 |
(一)住宿费报销时,必须附有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发票,标准以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二)同性两人(含两人)以上出差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原则上要求两人同住
一个房间,费用以单人职务中最高者核报(总裁助理以上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按出差天数,发给伙食补贴,补贴标准如下表:
职务或级别 | 伙食补贴(元/天) | |
甲区 | 乙区 | |
总裁 | 实报实销 | |
副总裁、总裁助理 | 100 | 80 |
总经理 | 80 | 60 |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 60 | 50 |
业务经理 | 50 | 40 |
其他人员 | 40 | 30 |
(一)出差有公务应酬的,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二)外出参加会议、参观访问的,如主办方提供食宿的,则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三)分(子)公司、项目部具备食宿条件的,原则上要求在分公司、项目部食宿,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个人自理。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必须在发票报销单的底部附上经批准的出差单(部门负责人出差必须附经董事长批准的出差单),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及所有涉外的(含香港、台湾、澳门)出差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后报总裁或其授权人审批,对外出考察的,须同时附考察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留存、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和相关考察资料(如图片、像片、资料、碟片等),否则,财务部将拒绝报销。
第十五条票据报销的要求,见《发票报销管理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收并要求纠正。
第三章驻勤补贴细则
第十六条派外驻勤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工作、参加外地项目施工建设,连续在外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
第十七条由集团公司派至外地分公司的人员,若在当地的住宿由员工个人解决的,按分公司所在地的类别(甲区、乙区),分别给予住房补贴500元/月或、300元/月,分公司无食堂的,给予伙食补贴:450元/月(甲区)、300元/月(乙区),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集团在外地的施工建设、装饰装璜等项目,其驻勤人员食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的,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由项目部统一结算。
第十九条驻勤人员因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回集团公司述职、处理公务的,其往返交通费参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监督权归总经办。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执行,前期相关报销规定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