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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工程HSE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15

  油田工程HSE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普光气田属于高含硫气田,在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中,参与施工作业人员众多,工作场所点多、面广,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防止硫化氢中毒、防尘及辐射防护。

  8.5.1管理原则

  8.5.1.1各直属单位在安全隐患治理工程HSE保障方案中要有职业卫生管理内容,对作业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完全,并制定完善的防护措施。

  8.5.1.2职业病危害控制要贯穿于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全部现场作业,各直属单位及承包商要强化过程措施防护,减少职业危害。

  8.5.1.3各直属单位及承包商要为现场人员配备质检合格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熟练使用。

  8.5.1.4各直属单位及承包商施工人员在进厂、施工前培训中要有职业卫生内容。

  8.5.1.5各直属单位现场人员应正确使用急救用品,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5.1.6直属单位对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现场开展不定期检查。

  8.5..施工作业现场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8.5.2.1识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第47号)(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73号)8.5.2.2作业现场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经对作业工艺手册进行分析,通过现场调查,结合预评价报告结论,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环节及接触岗位见表2。

  8.5.3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8.5.3.1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1)各直属单位及承包商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为作业人员配备经检定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个人发放档案,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现场人员使用前应做一次外观检查,不得使用超期防护用品。

  (2)各直属单位及承包商要对本单位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维护,对配备的防护用品开展检查,并有书面记录。

  (3)施工现场涉及电焊作业、装卸活性炭、粉尘作业、拆装保温材料、喷刷油漆等作业时,现场人员须戴防尘口罩。

  8.5.4职业健康监护

  各直属单位及承包商作业人员在开展以下作业前,按照GBZ188-20**标准要求,提供现场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职业禁忌症患者,禁止上岗。涉及的作业包括有:

  1.高处作业;2.电工作业;3.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特殊作业人员职业禁忌症及控制措施要求见表3。

  8.5.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在施工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将结果及时在现场告知牌上进行结果公示。具体检测点及检测计划见中原普光HSE工单〔20**〕89号。

  8.5..射线探伤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8.5.6.1承包商施工人员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8.5.6..现场人员工作时要佩戴个体剂量计,穿戴辐射防护工作服;

  8.5.6.3在工作场所入口,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必要时,设专人警戒;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

  8.5.6..若使用放射源进行探伤,当天作业结束应将放射源运回源库。特殊情况需设临时存储场所时,应经相关部门检查确认,并设置放射性标志,指定专人负责保护。

  8.5.6.5各直属单位及承包商对现场辐射防护措施及个人辐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避免射线电离等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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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油田工程HSE专项安全管理要求

  油田工程HSE专项安全管理要求

  根据硫化氢泄漏、直接作业、施工过程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从六个方面提出专项安全管理要求,实现重大风险有效的防控,确保施工安全。

  8.4.1硫化氢防护要求

  8.4.1.1应在潜在硫化氢泄漏风险环境设立风向标;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及防爆排风扇;

  8.4.1.2硫化氢防护用品配备要求。凡进入硫化氢泄漏潜在风险环境作业,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硫化氢防护用品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及维护,确保状态完好;

  8.4.1.3凡进入含有硫化氢介质的设备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取样分析硫化氢、氧浓度合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办理相应许可证,在安全监护人员的监督下方可进入作业,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8.4.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作业人员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潜在硫化氢泄漏风险环境作业;同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并可直接向各单位HSE办公室或分公司HSE监督管理部报告;

  8.4.1.5当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达到10PPm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漏点,迅速打开排风扇,实施应急程序;当浓度达到20PPm报警时,迅速打开排风扇,疏散下风向人员,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处置;

  8.4.1.6当作业人员发生硫化氢中毒时,监护人员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危险区,到上风口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术,及时拨打应急电话(0818-*******)进行抢救,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8.4.2硫化亚铁防控要求

  8.4.2.1各直属单位在装置停工前,应根据装置特点,对存在硫化亚铁自燃风险的设备、管线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并落实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8.4.2.2在拆开含有硫化亚铁的设备、管线前,应在现场配置消防水带,待温度降至常温后方可打开,并及时冲洗,一旦发现硫化亚铁自燃现象应立即采取喷淋等应急措施,防止烧坏设备和管线;

  8.4.2.3设备、容器未经有效彻底置换清扫前,其附属的热电偶不得提前拆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操作人员要关注设备、容器内温度的变化,监控硫化亚铁自燃情况。一旦出现异常,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出;

  8.4.2.4清扫出来的硫化亚铁应用水浇湿,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运走,防止硫化亚铁氧化自燃引发火灾。

  8.4.3隔离安全管理要求

  8.4.3.1工艺隔离要按照工艺隔离方案,逐项确认,确保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8.4.3.2现场隔离要按照生产区和施工区分离、人员与车辆分流等要求,编制专项隔离方案,并严格落实。

  8.4.4开停工安全管理要.

  8.4.4.1各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分工组织对施工方案中的HSE措施进行审查,在施工方案中制定硫化氢防护措施和防硫化亚铁自燃措施;

  8.4.4.2各直属单位要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审核、审批;

  8.4.4.3装置交付检修和开工前,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要编制专项方案,对开停工过程中的危害和风险进行充分识别,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8.4.4.5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要对入场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告知、技术交底,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承包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授权人签字确认,并保留交底记录;

  8.4.4.6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交付和开工安全条件确认制度;组织编制开车前安全检查表,进行开车前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消缺;

  8.4.4..直属单位应在现役装置停工交出前对装置进行处理,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检修前的验收并履行交接手续;

  8.4.4.8承包商应对开工许可内容逐条确认签字,具备开工条件后,向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取得主管部门(单位)签发的《项目开工验收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8.4.5直接作业环节管理要求

  针对施工过程中一般常规作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八项直接作业管理规定;目前,分公司已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发布,本次工程必须严格执行。

  8.4.5.1作业安全分析(JSA)

  (1)所有施工作业都要在作业前运.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2)按照“谁安排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由现场作业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JSA分析。

  8.4.5.2作业许可要求

  (1)凡涉及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证管理;

  (2)施工人员进入生产装置进行其他作业必须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或其他相应作业票证,同时进行JSA分析,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3)各直属单位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开票点,安排专人负责票证办理工作;所有作业票证必须存放作业现场;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作业监护人等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许可证审批人在许可证签发前应结.JSA组织现场安全确认,对交叉作业要签订HSE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明确负责单位、总负责人、联系人;

  (6)作业区域应进行隔离,并予以标识。对存在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可能导致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的设备设施应采取能量隔离与挂牌上锁措施;

  (7)现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将作业内容、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作业中止和完工验收要求向作业人员交底。

  8.4.5.3作业过程安全监护和监督

  (1)现场高风险作业应实行属地和承包商双监护;

  (2)实行许可要求的作业必须全程视频监控;

  (3)作业范围和内容发生变化后需重新申请作业许可,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作业范围和作业内容。

  8.4.5.4高风险作业:普光气田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具有较大危险,可能对人的生命构成重大威胁,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作业过程,定义为高风险作业;针对本工程高风险作业的风险程度,分为高风险作业和特殊高风险作业,作业类别及控制措施见表1。

  ..高风险作业及特殊风险作业类别及控制措施明细表

  8.4.5..催化剂撇头无氧空间作业,净化厂要编制专项方案,制订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8.4.5.6盲板管理要求

  (1)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如涉及到其他特殊作业,应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期间要全过程视频监控;

  (2)针对系统复杂、危险性大的盲板抽堵作业,基层单位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由基层单位负责人统一指挥,防止发生事故。装置开停工的盲板抽堵,应组织专项风险识别,制定和落实专项安全措施。

  (3)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盲板及附件。

  (4)作业过程管理要求

  a.在盲板抽堵作业前应对流程进行有效隔断;盲板应加在有物料来源阀门的另一侧,盲板两侧都要安装合格垫片,所有螺栓必须紧固到位;

  b.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尽可能降低系统压力,作业点应为常压。通风不良作业场所要采取强制通风等措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

  c.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GB/T11651的要求。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在介质温度较高或较低时,应采取防烫或防冻措施;

  d.作业人员在介质为有毒有害(硫化氢、氨等高毒)、强腐蚀性的情况下作业时,禁止带压操作,且必须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应备用一套以上符合要求且性能完好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e.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灯具与工具;有可燃气体挥发时,应采取水雾喷淋等措施,消除静电,降低可燃气体危害;

  f.作业人员应在上风向作业,不得正对法兰缝隙;在拆除螺栓时,应按对称、夹花拆除,拆除最后两条对称螺栓前,应再次确认管道设备内无压力。如果需拆卸法兰的管道距支架较远,应加临时支架或吊架,防止拆开法兰螺栓后管线下垂;

  g.距作业点30米内不得有用火、采样、放空、排放等其它作业。

  8.4.7应急监护要求

  应急救援中心针对停工、开工、施工过程等不同阶段,识别危害和重大风险作业,编制应急监护方案并严格落实,对重大风险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对重要工序进行重点监护。

篇3:油田工程HSE消气防管理要求

  油田工程HSE消气防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消、气防管理要求,提高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的防范能力,确保施工期间消、气防安全。

  8.3.1消防要求

  8.3.1.1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应能正确报火警;

  8.3.1.2工程施工期间应确保消防道路畅通,消防水充足,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应急救援中心应进行监督并派专人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8.3.1.3工程施工期间,应急救援中心要做好应急监护,确保能快速应对火灾、中毒窒息等突发事故;

  8.3.1.4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使用消防水,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消防水必须提出申请。

  8.3.2气防要求

  8.3.2.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适用的有毒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空气呼吸器等气防安全用品;

  8.3.2.2进入含有毒、有害物质受限空间内施工或危险性较大的抽、堵盲板等工作时,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人员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8.3.2.3监护人要认真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的监护职责,对气防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或尚不完善的危险作业,应督促整改,并有权停止作业;

  8.3.2.4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负责,工作前与被监护人必须规定联系信号方能开始工作,并提醒被监护人执行安全措施;

  8.3.2.5发生气防事故时,发现者应立即向普光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报警,同时积极进行抢救;

  8.3.2.6中毒人员脱离事故现场后必须移至空气新鲜、温度适宜的地点。对呼吸已经停止,但心脏跳动或跳动刚停止而有体温的患者,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术等急救方法进行抢救。

篇4:油田工程HSE例会要求

  油田工程HSE例会要求

  8.2.2.1分公司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讨论决定重大HSE事项,对参建单位现场HSE管理状况作评价;

  8.2.2.2净化厂、采气厂定期召开工程例会,讨论决定现场HSE事宜,传达分公司HSE工作精神,对承包商施工作业中的违章违纪行为、考核等进行通报;

  8.2.2..第三方HSE监管、监理、承包商项目负责人要参加工程例会,接受分公司及直属单位工作安排。

  8.2.3门禁管理要求

  8.2.3.1人员管理要求

  (1)所有入厂(集气站)人员必须经过入厂教育并考核合格,持证方可允许进入集气站,持卡方可允许进入净化厂;

  (2)进入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

  (3)采气厂要对进站人员进行入站告知,逐一检查、登记;

  (4)应急救援中心要严格落实净化厂入厂要求,人员、机具必须规范化入厂,人员劳保着装整齐、设备张贴合格标签;

  (5)净化厂要加强入厂信息化管理,强化人员分类、区域化管理,实现现场人员的实时统计。

  8.2.3.2车辆管理要求

  (1)入厂(集气站)车辆实行“一车一证”,出入应有车辆出入证,机动车辆应安装阻火器、携带灭火器,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2)入厂车辆按照规定速度和路线行驶,在厂区内干道的运行时速不应超过20km/h,在装置间通道的运行时速不应超过10km/h,在装置内的运行时速不应超过5km/h。

  8.2.4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

  8.2.4.1施工现场物料统一摆放、设立标识牌;

  8.2.4.2施工现场要设置五牌一图和应急疏散路线图;

  8.2.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8.2.4.4大型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等作业现场要严格落实防护;

  8.2.4.5用火作业现场严格落实安全距离要求。

  8.2.5可视化管理要求

  8.2.5.1各直属单位要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对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可视化管理;

  8.2.5.2人员可视化管理。通过安全帽颜色和佩戴袖标等方式,实现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安全人员、监管人员、监护人员等人员可视化;

  (1)分公司处级及以上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

  (2)其他分公司内部员工佩戴大红色安全帽;

  (3)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及其他施工(技术服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

  (4)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及其他施工(技术服务)单位其他现场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8.2.5.3设备、工器具可视化管理。通过张贴检查合格标签,实现设备、工器具的可视化;

  8.2.5.4现场布局可视化管理。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并设置标识,悬挂安全横幅和标语,实现现场布局可视化;

  8.2.5.5作业现场可视化管理。高风险项目作业点设置安全标识牌,如吊装作业区标识警戒、封道标识警戒、施工场地标识、受限空间作业标识牌等。

  8.2.6文明施工要求

  8.2.6.1工业垃圾要按指定地点集中、清理,不得随意乱倒,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2.6.2对拆除的栏杆、损坏的平台处加临时硬防护措施,施工后应恢复原样;

  8.2.6.3禁止高空上下抛扔物件、工具和杂物,疏通施工现场消防通道;

  8.2.6.4禁止使用汽油或挥发性溶剂洗刷机、配件、车辆和洗手或工作服;

  8.2.6.5严禁将污油、有毒有害物质排入下水道、明沟和地面;

  8.2.6.6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所有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

  8.2.6.7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8.2.6.8施工机具有防水、防雨、防晒、防漏电措施,布置和摆放符合安全通行和安全间距要求;

  8.2.6.9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构筑的安全疏散出口、疏散楼梯口;

  8.2.6.10其他要求遵照普光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8.2.7变更管理要求

  8.2.7..变更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变更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从严控制,杜绝不必要的变更;

  8.2.7.2变更流程。变更流程包括变更申请.变更风险评估.变更审批、变更效果评估和变更告知。

  (1)变更申请包括:变更原因、变更范围和变更方案等内容;

  (2)变更审批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由各工程项目组进行,并出具变更风险评估结论,未经评估不得予以审批;

  (3)变更实施后,批准部门应组织变更效果评估,并记录评估过程和结论;

  (4)变更涉及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更新,并传达到相关岗位人员。

  8.2.7..变更监督

  (1)各部门要对分管业务的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2)HSE监督管理部要对变更的流程符合性进行监督。

  8.2.8HSE资料管理要求

  承包商HSE资料是工程交工资料的组成内容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8.2.8.1与主管部门或单位签订的HSE协议书;

  8.2.8.2本项目施工的HSE培训记录、会议记录、检查记录;

  8.2.8..本项目施工人员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安全资格证、特殊工种资格证、HSE资质证等证件证明资料;

  8.2.8..本项目施工HSE管理制度、重要设备或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8.2.8..本项目重大风险作业HSE专项方案或HSE措施;

  8.2.8..直接作业许可票证;

  8.2.8.7重要奖惩记录;

  8.2.8.8事故资料(说明:无事故无资料,有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资料要求整理);

  8.2.8.9安全文明评价表;

  8.2.8.10其.。

  (以上资料内容,根据施工管理资料标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篇5:HSE施工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要求

  HSE施工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9.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10.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11.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12.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13.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5.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16.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7.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8.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9)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20)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21)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2.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3.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4)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的砂轮。

  26.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7.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28.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9.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30.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31.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3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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