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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集团出差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12

  海尔集团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员工在国内出差,根据不同级别报销国内出差费用。具体标准见下表:

  员工级别 住宿标准

  饮食、住宿、市内交通  报销额度

  乘座的交通工具

  A级人员(管理中心总经理)自定

  实报实销

  自定

  B级人员(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筹建处总经理)

  C级人员(筹建处副总经理)

  D级人员(筹建处总经理助理)

  E级人员(部门经理)

  三-四星级酒店

  ≤500元/天

  飞机普通舱、火车软卧

  F级人员(部门副经理)G级人员(部门经理助理)

  其他人员

  二星级

  (含) 以下酒店

  ≤300元/天

  超过24小时路途可乘飞机。一般乘火车硬卧、软座

  第一百五十七条 如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分管本级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可按较高级别人员标准享受同样的交通和住宿并报销饮食、住宿和市内交通费用。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其他因特殊情况超出报销额度的,经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可按实际支出报销。

  第一百五十九条 报销天数以自出发之日起到返回之日的工作天数计算。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国出差,整个团队先报预算,经管理中心行政副总经理同意,回国后按预算费用报销。个人出国报销费用由主管领导签字,经本级行政副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一百六十一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门审批,审批后向财务部门报帐,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给予报销。

  第一百六十二条 出差同一地点,一次连续时间超过一个月,视为外派工作,由接待单位提供相应的食宿及交通工具;出差人员除往返交通费用外,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第一百六十三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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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集团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促进集团本部员工工作的有序开展,明确出差人员的任务及差旅费的报销,做到出差员工管理有章可循、接章办事,特制定本规定。

  1.2长期驻外人员、提成包干制营销业务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2.出差审批权限

  2.1境内出差:

  2.1.1部门副总以下人员:3天(含)以内,由部门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5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上一律由总裁批准。

  2.1.2部门副总以上人员(含副总):一律由总裁批准。

  2.2境外出差:一律由总裁批准。

3.办理出差手续

  3.1员工出差应在出发前,填写提报《集团员工出差申请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送行政部考勤备案。

  3.2 《出差申请单》必须明确出差地点、出差日期、出差任务、计划安排等。

  3.3凡到下属公司出差的员工,由行政部发工作联系函,并提前传真至出差目的地公司综管部(办公室)。综管部接到联系函,负责做好出差员工的安排工作。

  3.4凡员工到下属公司出差,应自觉维护集团公司形象和自身形象,严格自觉地遵守下属公司规章制度,并由下属公司协助集团行政部代行稽核。

  出差期间,由下属公司负责考勤,出差结束,下属公司负责将员工考勤情况报集团行政部。

  3.5审批出差时间到期,出差任务未结束的,应事先办理续期报批或口头报批后待返回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多出天数按旷工处理。

4.出差线路及时间

  4.1出差线路一般应选择最短而且最方便的线路,应尽量减少出差路途所用时间。

  4.2出差途中如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改变路线时,应征得主管同意,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4.3出差员工因绕道探亲访友或办理其它私事,绕道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本人负担。

  绕道车船费多开支部分=实际票价-直线票价。

  直线票价的计算标准:

  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卧条件的,按硬卧中铺计算,乘其他交通工具按相应票价计算。

5.出差地区划分

  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北京、深圳、珠海、厦门、广州、上海等。

  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即:出发、返回当天均算出差。

6.差旅费预借

  6.1公司员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并在《出差申请单》上载明,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

  6.2出差员工按实际需要预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该部门总经理初审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裁批准后暂借,出差完毕向行政部销差后,应于后续2个自然周内呈报核销。如2周后仍未报销,财务部可将预借差旅费在出差人月薪酬中先预扣回。

7.差旅费报销

  7.1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和邮电通讯等其他费用。

  7.2差旅费报销根据出差人任职和出差地区的不同、费用项目的不同,采取实报实销、限额内按实报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7.3《出差申请单》的审批流程按行政部的规定办理。经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是出差人向财务部办理出差借款、报销出差费的依据。

  7.4集团公司员工出差到外地,除公司高管人员可以自行按标准选择交通工具外,其他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路途远、任务急需要乘坐的应经过总裁批准后 方可乘坐)。

  乘坐车、船、飞机的标准见下表,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下述标准时,应由总裁签批。

  7.5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卧铺票。

  7.6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以最节约的方式凭相应张数票据(在票上注明时间、起始地点)据实报销。

  7.7住宿标准:

  7.7.1总裁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

  7.7.2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标准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

  7.7.3部门经理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

  7.8下列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应按第7.9条的规定: 7.8.1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

  7.8.2到下属公司的出差人员;

  7.8.3业务性等长期出差人员;

  7.8.4外出学习、培训人员;

  7.9上条所列人员有关费用按下列标准报销:

  7.9.1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及会议前后的住宿费据实报销。如果有缴纳会务费的,凭会议无伙食补贴证明按正常出差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市内交通补贴在正常出差标准内据实给予报销。

  7.9.2到下属公司出差的人员分为下列情况:

  7.9.2.1如果下属公司有食宿条件的应在下属公司食宿(住宿免费提供,伙食费按 该公司标准自行给付)

  7.9.2.2如果下属公司没有食宿条件的,出差人员的出差费报销则按正常进行。

  如果下属公司有食宿条件但无法提供住宿的(应事先报告),经核实后可按标准报销住宿费。

  7.9.2.3公司高管人员短期(10天以内)到下属公司出差的,可按标准报销出差费,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7.9.3出差时间超过30天(不含30天)的按长期出差处理。

  7.9.4长期出差、驻外人员的安排:

  7.9.4.1长期出差、驻外不适用本规定,因此不享受出差伙食补贴。

  7.9.4.2长期出差、驻外人员可享受专项津贴。

  7.9.4.3长期出差、驻外人员的住宿安排:其一是住下属公司招待所,其二为租房,其三为住酒店。

  7.9.4.4公司长期出差、驻外人员,适合长期租房的,可租房,长期租房合同由公司与出租方签订,费用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结算,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7.9.5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人员按以下标准发放伙食补贴:学习期1个月以内,每天30元;学习期1个月以上、2个月之内,每天25元;学习期2个月以上,每天20元。住宿费凭收据据实报销,学费凭办学单位或受托培训单位开具的正式收据,按公司有关规定另行报销。学习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学习往返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其它按公司培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7.10与集团公司领导共同出差的,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

  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公司员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7.11员工出差发生的邮电通讯费、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7.12公司员工因出差到下属公司办事,差旅费不在下属公司报销。

  7.13公司员工在本市内公出办事,市内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7.14出差单据不能多次出差一次性粘贴;同一出差任务2人以上出差,由1人 负责报销。

  7.15出国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7.15.1住宿费、交通费凭发票报销。

  7.15.2伙食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不再单独报销。

  7.15.3若非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则按人每天20美元报销。

  7.15.4出国人员境外出差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8.礼品、招待费

  8.1员工出差期间需向客人、客户提供礼金(用于庆贺、吊唁、探望等)或需送礼品、纪念品及土特产时,应事先提出具体方案及预算,按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方案办理。计划外临时工作需要,先报告集团公司领导批准,返回后补办手续。

  8.2在出差地宴请客人、客户,原则上应事先提出具体预算,并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在批准限额内招待;超出批准限额或临时宴请,需口头报批后宴请,返回后补办手续。

9、出差联络与报告

  9.1员工在出差期间应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出差任务执行情况,保持与上一级领导电话沟通和联系。

  9.2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回公司后3日内,应向主管领导及时提交出差报告。

10.附则

  10.1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10.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电子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电子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一、公司临时派遣员工去做的公务称出差;外出时间在半个工作日以内的称为外出。

  二、办理程序和批准权限。

  2.1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2出差期间除患病或因特殊事故迟滞外,到期未经总经理批准而未返者,按旷工处理。

  2.4每月5号前各办事处必须将上月发票送回公司报帐,做到月结月清,发票报销时每一笔支出必须标明经办人,开支时间、地点、事由、金额等。

  2.5 各办事处未按以上要求或超时报帐者,财务部将不予受理报销项目,所有帐额由责任人自行负责。

  三、出差经费规定。

  3.1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就餐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报销.

  a.出差范围在乐清境内则以每人每天10元报销.

  b.出差范围属本浙江省内则以每人每天20元报销.

  c.出差范围属浙江省外(国内)则以每人每天30元报销.

  3.1公司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条件以中层档次作为选择标准.

  四、公司人员需招待客方就餐或住宿时,选择开销档次需咨询总经理的意见后执行之.

  五、所有金额必须经总经理批核后方可报销。

篇4:高校后勤集团出差乘用交通工具的规定

  高校后勤集团出差乘用交通工具的规定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集团各级员工因公出差乘用交通工具,特制定本规定。

  因公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必须经集团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未经审批同意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用交通工具的规定如下:

  各单位副总经理级以上的干部:选择乘用飞机经济舱或火车软卧单程;

  各单位部门经理级干部:选择火车硬卧双程;

  普通员工:原则上选择乘坐火车软、硬座;但如出现在当天晚8点至次日晨7点,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乘坐硬卧。

  乘坐飞机、火车,往返机场、车站的交通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副总经理级以上干部因公出差的,必须在集团党政办公室备案;各单位部门经理级干部及普通员工因公出差的,必须在本单位备案。

  因特殊情况紧急出差、或者需到达火车不能通行的城市而必须乘坐飞机的,须向集团主管领导进行汇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因公出差时,如可以购买到打折飞机票并价格低于规定标准火车票的,在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选择购买打折飞机票。

  本规定自20**年10月15日起实行。

篇5: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出差前应填具“员工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权限审核。

  2、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预付款,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者,财务部并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个月起,从出差人的月薪中进行先期扣除,数额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报销时再行支付。

  3、员工出差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支付加班费。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总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行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其行期将据情况分别按病假、事假或旷工论处。

  6、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公关费等)。

  7、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财务审查核销的办法。

  8、团体外出或参加会议,按主办机构的规定标准支付差旅费,员工报销时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二)、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及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报总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2、国外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其给付标准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职工出差标准。

  3、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费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费用。

  4、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的除外,一律由个人负担。

  5、出国人员发生计划外的费用,须由总经理核准后,才准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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