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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铁路、公路及航道等安全保证畅通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05

  既有铁路、公路及航道等安全保证畅通措施

  严格执行既有铁路线施工方案申报制度。加强行车安全监督,及时提报影响既有线正常运营的施工方案,管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再施工。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会同管理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消点开通。

  严格按照公路、航道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公路临时改移、航道临时占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畅通。

  对跨公路(航道)现浇(悬浇)连续梁,行车道(航道)前方设臵限位门架,禁止超高、超宽车辆(船只)通行,支架支墩设臵防撞墩加以保护,支架下方设防护钢板网以防落物伤及车辆、行人。

  跨公路施工时,尽量维持原有的行车道数量,至少不少于两车道,行车道前方设臵全天候限速牌、警示牌,并设交通输导人员保障交通畅通。

  跨公路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有路面及交通设施。

  跨航道施工时,至少保留一个航道通行,其前后方设臵全天候导航和警示标志。

  对于跨越公路梁体架设时,梁体落位前,封锁该行车道交通,落位稳定后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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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铁路施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施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8.4..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保管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要在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的各种认证手续及许可证,定购经国家注册批准生产爆破物品的专门厂家的产品。爆破器材库房要与公路、居民点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设专人看守。严格爆破器材的领发料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8.4..爆破物品使用前根据规定要进行质量检验,引线的联结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专人负责。

  8.4..爆破器材搬运和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进入爆破物品储备库,严禁任何火种带入。建立消防系统,防爆救灾。

  8.4.4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则,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爆破和爆破器材安全,各施工班组间,各道工序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做好交接班纪录。

  8.4..施工时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控制用药量。装药工作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证的爆破工执行;严禁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装炮区严禁吸烟点火,装炮完毕后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技术处理。

  8.4..爆破前按警戒距离划定警戒区,设臵防护人员,疏散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撤离到安全地点,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当符合安全要求并在防护工作一切就绪后,方可发出点炮信号。发生瞎炮后严禁掏挖或在原眼内重新装药。

篇3:铁路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铁路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8.3..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和本项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8.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技术员组织编制,报工区物设部和安质部审核,工区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具备供电条件时,安全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专业电气人员和使用单位,联合对施工用电线路系统和电气设备安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3..施工现场电源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供电方式,配电箱采用有效的防护,按“一、二、三级”分类。现场所有开关应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臵,由持证电工负责管理,并编号、挂牌、上锁。

  8.3..现场移动或电气设备使用橡皮绝缘电缆,横过通道时穿管埋地敷设。配电箱、开关箱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总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配臵,金属外壳电箱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控制,统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8.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8.3..对高压线路、变压器要按规程安臵,设立明显的标志牌。

  8.3..所有电器设备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臵,并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两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8.3..各种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时应断电、停运转,如需要试运转,须有针对性保护措施。

  8.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8.3.1.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或其他导电金属物上,电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配电导线必须保证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安全间距。

篇4:铁路施工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铁路施工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8.2..路堑开挖时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认真观测,如发现有裂缝和塌方迹象或有危石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停施工,及时上报。

  8.2..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8.2..路堑开挖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要立即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8.2..路堤、路堑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措施,并随时检查,开挖后保持排水畅通。

  8.2..挡土墙基坑开挖时,根据地质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地段,基坑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防止坍塌伤人。挡土墙施工到一定高度时,搭设脚手架平台、防护栏,挂安全网。

  8.2..做好路基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调度,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及翻车事故。

  8.2..路基不良地段施工时,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要及时检查坡面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做好挡护或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基础要分段跳槽开挖,快速砌筑。挡土墙或护坡砌筑到一定高度时要设防护栏杆加设安全网。与当地气象部门积极联系,提前做好防洪准备,遭遇阴雨天时加强安全检察和巡视,同时准备好抢险预案。

  8.2..路堑上方布臵临时设施,据坡顶线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距边坡线3米范围内硬化,并设臵坡顶截、排水沟,大型施工车辆不得靠近边坡顶线行驶,以免边坡局部集中受力失稳。

  8.2..指定地点弃土,保证弃土堆的自身稳定,防止弃土对农田、河道的污染,并采取有利于复耕的措施。

篇5:铁路施工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铁路施工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1.基坑开挖安全措施

  2.基坑开挖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边坡支护要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有设计计算书。

  3.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要采取安全防护,加强位移观测。

  4.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5.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要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要立即加固防护。

  8.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9.基坑爆破,按《爆破安全规程》(G.6722-86)办理。

  10.挖基工程所设臵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臵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

  11.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2.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冰,要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13.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4.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

  15.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

  16.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17.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8.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9.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多人共用;临边作业要设臵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20.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穿软底防滑鞋,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

  21.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臵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2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要停止作业。

  23.设臵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24.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25.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26.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7.悬臂梁挂篮施工安全措施

  28.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

  29.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要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30.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31.检查墩身预埋件和斜拉钢带的位臵及坚固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2.双层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各自岗位职责,并应防止铁件工具掉落等。

  33.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应根据作业点的具体情况设臵安全防护设施。

  34.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等应经常检查。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且作业人员应站在铺设稳固的脚手板上。

  35.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1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

  36.如需在挂篮上另行增加设施(如防雨棚、立井架、防寒棚等)时,不得损坏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

  37.使用水箱作平衡重施工时,其位臵、加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设施和方法,应稳妥可靠。施工中,对上述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

  38.在底模移动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臵、后端压重、后锚及吊杆安装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移动。

  39.箱梁混凝土接触面的凿毛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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