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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04

  万科企业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一、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并且保护培训知识产权,特制定此规定。

  二、所有的培训资料均属于万科公司所有。培训资料范围包括以实物和电子形式的讲义、胶片、学员资料、幻灯片、演示稿、光盘、软盘、录象带、录音带、照片、书籍、游戏、道具、课程等等。

  三、职员由于个人学习、研究或用于组织公司内的培训活动所需,可以借阅、使用和下载,但需保证遵守下列规定:

  1、职员获得使用培训资料时需声明并约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并保证不超出所约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所得资料,书面或电子形式签定《使用课程资料协议书》提交总部人力资源部存档。

  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职员无权以任何形式在约定范围外复制和传播所借培训资料;复制包括以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复制所借资料;在培训授课过程中录象、录音、拍照的,视同对所借资料的复制;传播包括将所借资料转借他人、私自在公司培训以外的场合讲授、广播、放映等;

  3、职员不得违反公司的课程设计说明使用所借资料;不在使用过程中对所借资料进行歪曲解释或者私自篡改;

  4、职员需按时归还所借资料,并保持整洁和完好无损。所借资料是电子数据的,职员应按公司指令在归还所借软盘或光盘的同时永久删除职员在借用期间中制作的副本或以所借资料为内容的电子邮件、各种形式的电子文稿。

  5、职员离职时,需要验证职员是否履行《使用课程资料协议书》约定的全部内容。

  四、如职员有未按约定用途和范围,使用所借资料或逾期归还所借资料、损坏所借资料等,应接受公司处分;如因违反本规定或协议行为获有经济利益时,违反者应向公司支付双倍金额的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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