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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房地产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3-25

  万科房地产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各类业务中所产生的货币资金。

  第2条 财务部承担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给予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3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财务部,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4条 货币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

  第5条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货币资金使用审批权。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6条 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元。

  第7条 对每笔超过××××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第8条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 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第9条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财务总监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第10条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第11条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第12条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企业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13条 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第14条 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15条 借用现金时,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四章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第16条 支票领取

  (1)领取支票时,需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方能领取。

  (2)如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对未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17条 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和收款单位等。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现象。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企业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企业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账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企业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要分专人妥善保管。

  (8)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18条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第19条 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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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网络科技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网络科技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货币资金定义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条 资金管理的目的

  为了防范和控制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货币资金管理的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货币资金管理应关注的风险

  货币资金管理应关注以下风险:

  一、货币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导致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货币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企业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货币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等。

  第五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参与重大决策过程。

  第二章 货币资金关键控制环节

  第六条 职责分工及授权批准

  公司必须设立相关业务岗位和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现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一、办理现金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现金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并定期(<2年)进行岗位轮换;

  三、不得由一人办理现金业务的全过程,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现金业务;

  四、总经理在董事长的全面授权下审批正常生产经营货币资金业务,其他人员无货币资金审批权。对于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账户控制

  公司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账户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必须经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批准同意,并报集团财务部审批。财务部必须按照日常业务需要和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公司不得随意开立多个银行账户,禁止公司内部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

  公司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对外币存款的管理应认真执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及办理结售汇等业务。

  第八条 审批控制与复核控制

  财务部按照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安排使用资金。对预算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及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对超预算的资金支付,必须按照规定调整预算。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划转大额资金,严防资金的挪用、贪污、侵占等非法行为。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各种原始凭证,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经各级领导审核签字。审核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一、经办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审核业务事项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等;

  二、经办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审核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合理、合规、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

  三、财务部成本费用会计主要负责审核以下内容:

  (一)业务事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各种外部取得的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内容填写是否齐全,计算是否正确;

  (三)自制的凭证填列是否规范、准确,内容填写是否齐全,计算是否正确,业务事项叙述是否清楚;

  (四)各种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填列的事项是否相符,金额、份数是否一致。

  四、财务部综合会计主要负责审核以下内容:

  (一)各种外部取得的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内容填写是否齐全;

  (二)自制的凭证填列是否规范、正确,内容填写是否齐全,业务事项叙述是否清楚;

  (三)各种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四)业务事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五)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资金保障。

  五、财务负责人、总经理主要负责审核业务事项是否合规、合理、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资金。

  第九条 收付控制与记账控制

  财务部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原始凭证须财务各相关岗位人员审核复核,经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

  一、出纳员主要负责复核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相符,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是否一致等;

  二、成本费用会计主要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真实、相符,计算是否正确等;

  三、综合会计主要负责审核会计处理是否恰当,记账凭证的填制内容是否齐全、规范,金额是否正确等;

  四、财务部负责人主要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相符,会计处理是否恰当,记账凭证的填制内容是否齐全、规范,金额是否正确,是否签章等。

  第十条 票据、印章控制

  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加强货币资金票据(支票、发票、有价证券等)和财务印章(财务部门章、财务印鉴)管理(见《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管理办法》、《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一、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办理,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保管人必须确保各种有价证券的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应查明原因,并追究保管人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空白支票不予借出。本公司的支票领用人需对支票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三、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障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章与存根一并保存。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签发和收到的承兑汇票必须及时登记《应付票据台账》(见附表1)和《应收票据台账》(见附表2),财务部主管会计定期(每月一次)审核。

  收取的各种票据要检查数字、文字填写是否清楚准确,内容、印章是否齐全,是否有涂改迹象,背书是否连续正确,是否在有效期内。收到承兑汇票,必要时可到银行办理查询、登记。

  四、财务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印章。对内对外文件需要加盖财务印章的事项,应由经办人在《财务部用印登记簿》(见附表3)上如实登记,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予以盖章(除日常付款业务外)。

  五、财务印章的刻制、启用、更换、收回、封存、销毁等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在《财务印章管理登记簿》(见附表4)上登记备案。印章保管人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在《财务印章管理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第十一条 对账控制

  出纳员每月必须及时与核算会计人员就现金备查簿、现金日记账、现金总账进行核对,与银行存款备查簿、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核对,以确保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财务部门可以采用财务软件核对账簿,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章 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第一节 现金管理

  第十二条 库存现金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公司应加强现金保管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财务部门应配备保险柜,必要的报警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

  二、出纳员要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守保险柜密码,妥善保管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确保其安全和完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三、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应事先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确定坐支数额,未经银行批准,严禁坐支现金;

  四、严禁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严禁公司之间相互借用账号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的违法行为;

  五、不得以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即白条)顶替库存现金或挪用现金;

  六、财务部取送万元以上现金,应有两人以上同往。

  七、出纳员必须及时与成本费用会计核对库存现金情况,定期(每周一次)进行现金盘点,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见附表5),出纳员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出纳员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长短款部分进行记录,暂作其他应付、应收款项列账,查出原因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使用现金的范围

  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对不符合预算或超出使用范围的现金支付业务,成本费用会计可以拒绝办理。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工资性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3、个人劳务报酬;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华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四条 现金库存限额

  日现金库存最高限额为一万元;

  第十五条 备用金管理

  一、备用金是指付给公司内部有关人员或部门业务需要备作零星开支、零星采购或差旅费等用途的款项。

  二、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应根据用途及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审核后方可办理借支备用金。严禁非因公个人借款。

  三、借支的备用金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及清算,多退少补,不允许过期占用。财务部应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过期占用备用金一个月以上者,应及时催交或从工资中予以扣回。

  四、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备用金管理,备用金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报账清理,以便补充备用金。

  五、备用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财务部应经常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对不应继续保留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和个人以及违反备用金管理规定者,应及时采取措施收回备用金。

  第十六条 现金收款业务流程

  一、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现金收款业务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亲自或带领外单位业务人员到财务部缴纳现金;

  二、成本费用会计根据业务需要及交款人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

  三、出纳员必须对发票或收款收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现金收款业务,并在发票或收款收据等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四、成本费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发票或收款收据等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五、综合会计对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后,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

  六、会计人员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现金总账,出纳员及时登记现金备查簿。账务应做到日清月结,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七条 现金付款业务流程

  一、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填制《报销单》(见附表6)、《借款单》(见附表7)等表单。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财务部成本费用会计审核。

  二、成本费用会计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必须经业务经办部门分管领导、财务部主管副部长或部长审核签字,最后由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审批资金,并在相应原始凭证上签字。经办人必须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

  三、成本费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四、出纳员必须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办理现金付款业务。同时要求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出纳员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并在记账凭证盖出纳员个人名章。业务经办人员报销领取大额现金应当提前1天告知出纳员。

  五、综合会计对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后,须经主管副部长(或业务主管)审核。

  六、出纳员根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时逐笔登记现金备查簿,会计人员登记现金总账、现金日记账。账务应做到日清月结,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二节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八条 银行存款管理一般原则

  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按照收付款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出纳员必须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及调节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出纳员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见附表8),成本费用会计审核,以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主管副部长(或业务主管)复核后存档保管。

  成本费用会计主要负责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填制是否正确、规范,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未达账项与银行对账单和结算凭证是否相符,调节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银行对账单和结算凭证是否真实等。

  第十九条 网银管理

  公司使用网上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时,必须加强网上银行选择开通的授权审批、网上银行使用、客户证书及密码等方面的管理。

  一、选择和开通网上银行必须由财务部门提出,经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级子公司网上银行的选择和开通须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二、申请网上银行服务,需要填写网上银行开户申请表等一系列银行要求的文件,这些文件均需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任何一笔网上银行付款业务,必须经过独立的经授权人员即制单、审批二级操作才能生效。其中:制单人员由出纳员担任,审批由财务部长或经授权的财务副部长担任。划款后银行出具加盖有银行印章的纸质“电子付款凭证”作为银行回单及结算凭证。

  四、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经授权人员应分别保管各自的客户证书与密码。对于同一网上银行,每个经授权人员只能分配一个客户证书与密码,严禁一人同时持有或使用多个客户证书与密码。

  经授权人员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密码,一旦发现或怀疑客户证书被盗用、遗失、损坏、密码泄密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网上银行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客户证书与密码由经授权人员本人保管,除因工作调动和出差等需要进行工作交接外,经授权人员不得将证书与密码交给其他非经授权的任何人员使用。经授权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以防止泄密。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收款业务流程

  一、业务经办人员办理银行存款收款业务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通知单》(见附表9),亲自或带领外单位业务人员到财务部递交银行结算票据。

  二、成本费用会计根据业务需要及交款人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

  三、出纳员必须对银行结算票据等原始凭证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并在办理业务后取得银行结算凭证。

  四、成本费用会计必须对结算凭证进行审核,审核结算方式是否恰当,单位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金额是否正确等。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结算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五、综合会计对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后,须经主管副部长(或业务主管)审核。

  六、出纳员根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簿,会计人员登记银行存款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账务应做到日清月结,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二十一条 银行存款付款业务流程

  一、经办人员办理银行付款业务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填制《付款会签单》(见附表10)等表单,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财务部门成本费用会计审核。

  二、成本费用会计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必须先由业务经办部门分管领导、财务部主管副部长或部长审核签字,最后由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审批资金,并在相关原始凭证上签字。经办人必须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银行存款付款业务。

  三、出纳员必须对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并在业务办理后取得银行结算凭证。

  办理银行结算业务一般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方法或网上银行办理。

  四、成本费用会计必须对结算凭证进行审核,审核结算方式是否恰当,单位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金额是否正确等。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结算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五、综合会计对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后,须经主管副部长(或业务主管)审核。

  六、出纳员根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簿,会计人员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总账。账务要做到日清月结,以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节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货币资金定义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存放地点及用途不同,但仍属于货币资金的款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

  第二十三条 经办部门或个人挂支的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对经办部门或个人挂支其他货币资金要执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应视业务需要和用途,由经办部门申请,财务部审核,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公司经办部门或个人挂支的其他货币资金,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做他用。

  公司内部部门或个人挂支的其他货币资金,应在业务完结之后的一月内及时与财务部进行清算。长期挂支不用或业务结束后长期不清算者,财务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将款项收回。

  第二十四条 信用卡管理

  公司需从严控制以公司名义办理信用卡,如确因工作与业务需要办理时,由持卡人经办部门申请,财务部审核,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银行申请办理。持卡人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信用卡,并按照各专业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严格执行。为保证能够及时还款,持卡人应在还款日前一个星期开始办理报销手续。因持卡人个人原因不能及时还款产生的滞纳金应由个人承担。

  第四章 货币资金收付业务流程图

  第二十五条 现金收款业务流程图

  分管财务领导

  财务部

  综合会计

  财务部

  负责人

  经办部门分管负责人

  总经理

  财务部

  出纳员

  经办部门

  START

  1、取得\填制原始凭证

  6、复核编制记账凭证

  7、稽核凭证

  8、审核

  3、复核发票或收款收据

  4、收现金加盖收讫章

  9、登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

  END

  现金送存银行

  取得编制凭证

  复核凭证

  登账

  业务经办人员

  2、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

  收付现金

  财务部

  成本费用会计

  5、登记现金备查簿

  第二十六条 现金付款业务流程图

  分管财务领导

  财务部

  财务综合会计

  财务部

  负责人

  经办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财务部

  出纳员

  经办部门

  2、部门负责人审签

  START

  1、取得\填制原始凭证

  4、审核

  5、审核

  6、批准

  7、批准

  8、复核编制记账凭证

  12、稽核凭证

  13、审核

  9、复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0、付现金

  14、登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

  END

  权限外

  取得填制凭证

  收付现金

  登账

  业务经办人员

  权限内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批准

  财务部

  成本费用会计

  11、登记现金备查簿

  复核凭证

  第二十七条 银行收款业务流程图

  总经理

  分管财务领导

  经办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

  负责人

  财务部

  综合会计

  财务部

  出纳员

  财务部成本费用会计

  经办部门

  3、复核原始凭证办理结算业务

  4、取得结算凭证

  6、复核结算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7、稽核凭证

  8、审核

  9、登记银行日记账和总账

  END

  START

  1、取得填制原始凭证收款通知

  登账

  取得填制凭证

  办理结算

  业务经办人员

  2、开具发票

  复核凭证

  5、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簿

  第二十八条 银行付款业务流程图

  总经理

  分管财务领导

  经办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

  负责人

  财务部

  综合会计

  部长

  财务部

  出纳员

  财务部

  成本费用会计

  经办部门

  4、审核

  2、部门负责人审签

  5、审核

  6、批准

  7、批准

  8、复核原始凭证办理结算业务

  9、填制取得结算凭证

  12、稽核凭证

  13、审核

  START

  1、取得\填制原始凭证

  定期核对账单余额

  取得填制凭证

  办理结算

  登账

  业务经办人员

  权限内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批准

  复核凭证

  权限外

  10、登记银行存款备查簿

  11、复核结算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14、登记银行日记账和总账

  END

  第五章 流程关键岗位及主要职责

岗位 职责
董事长 授权总经理行使资金支配的相关职权;
审批超出总经理权限的重大资金活动。
总经理 审批资金管理制度;
负责30万元以下的付款审批;
负责对董事长授权的重大资金活动的谈判和签字;
授权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的资金活动。
财务负责人 全面负责财务部的各项日常性事物的处理;
审核和执行财务部收支预算,提出资金管理制度;
组织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审定各部门有关资金活动的文件、单据;
参与重大资金决策过程。
各部门负责人 审定本部经办人员发生的资金业务。
综合会计 监督部门的资金活动合同执行情况;
组织编制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
审核记账凭证。
负责各类凭证的稽核。
成本费用会计 负责管理资金活动的台账信息,审核各类资金活动原始凭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
对账、查账、结账、债权、债务及时登记;
认真计算财务支出及各种税金;
负责公司发票收据的开具工作;
对会计账目及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出纳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保证现金实存与现金账面一致;
记好现金和银行账,日清月结;
负责到银行办理各项支付和结算工作。

  第六章 货币资金风险控制对照表

关键风险内容 关键控制点 控制目标 控制措施 业务流程
重大差错、贪污、
舞弊、欺诈
审批 合法性 未经授权不得经办资金收付业务;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权限 现银付:2\4\5\6\7
复核 真实性与
合法性
会计对相关凭证进行横向复核和纵向复核 现收:3\6\7\8
现付:3\8\9\12\13
银付:3\8\11\12\13
银收:4\6\7\8
保管 财产安全完整 授权专人保管资金;定期、不定期盘点
收支点 收入入账完整;支出手续齐备 出纳员根据审核后的相关收付款原始凭证收款和付款,并加盖戳记 现收:5现付:10
银收:4银付:9
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记账 真实性 成本费用会计、出纳员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日记账、总账、备查簿 现收:5\9
现付:11\14
银付:10\14
银收:5\9
对账 真实性与
财产安全
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
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要求,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银行账户
管理
防范小金库;
加强业务管控
开设、使用、撤销的授权;严禁设立账外账
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票据与印章管理 财产安全 票据统一由专人购买、保管;印章与空白票据分管;财务专用章与企业法人章分管

篇3:房地产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三、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才能办理,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实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明确审批人员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规定经办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六、审批人员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财务部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员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员的授权人报告。

  七、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按照公司相应制度或规定的要求,提前向审批人员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员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员应当拒绝批准。支付复核。财务部会计人员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3、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八、公司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九、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现金管理

  十、根据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的特点,确定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人民币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十一、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现金的开支范围如下: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

  6、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十二、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即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十三、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十四、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具体要求如下:

  1、收付现金时,必须与对方当面点清,以防发生差错。

  2、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以防重复收付。

  3、现金收付业务办理完毕,即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现金日记帐

  4、每日业务终了,应将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十五、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合营公司资金共管账户的开立、使用及管理

  十六、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合营公司开立资金共管账户,对合营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户使用,合营公司股东共同监督、定期检查资金共管帐户的结算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十七、公司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十八、公司财务部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十九、公司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二十、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个人私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出纳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监督检查

  二十一、合营公司可派员对公司共管账户业务进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

  二十二、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共管账户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共管账户资金是否用于指定用途。

  2、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3、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4、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5、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二十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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