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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服务过程检查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1-18

  文 件 名: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程序文件范例

  服务过程检查程序

  1.0目的

  控制服务过程的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过程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外商投资服务过程的检查工作。

  3.0职责

  无

  4.0工作程序

  ●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在本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常驻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代表处提供服务。中心提供的主要服务项目为:

  (1)外资室: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审批、合同章程审批、变更审批、批文及批准证书签发等。

  (2)工商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企业或港、澳、台常驻代表机构名称预先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变

  更、注销等。

  (3)环保室:区域范围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审批等。

  (4)质监室:办理外商投资企业代码预赋码及正式代码证书的发放等。

  (5)公安室:外商投资企业公章报备登记与批准等。

  (6)海关室: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海关注册、变更、注销手续等。

  (7)地税室:外商投资企业地税登记申请、变更、注销等。

  (8)国税室:外商投资企业国税登记申请、变更、注销等。

  (9)劳动室: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用工、保险、工资办理。

  (10)人事室:受理外商投资企业人事调配、综合管理等。

  (11)财政室:受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

  (12)卫生室: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登记,提供卫生许可证号码等。

  (13)贸发室:受理外国企业或港、澳、台企业驻本市机构的申请、申请、批文等。

  (14)服务室: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一条龙服务;为促进中外投资者在本地投资,供信息、考察等系列服务;受理外国企业(地区)或港、澳、台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的申请;为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常驻机构提供变更、延期、股权转让、联合年检、赴港通行证(护照)等的服务。

  (15)协调办:对中心的办事部门之间进行协调、监督服务,受理投诉等。

  (16)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业务工作。

  ●上述外商投资企业服务过程检查体现在各个职能部门的审批环节。

  (1)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文件,对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等服务过程检查,由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审批。

  (2)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审批通过,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审批不通过。

  ●定期检查

  (1)协调办应每季度组织相关室责任人组成巡检组,对中心内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所有部门服务过程质量--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服务规范及服务时效等方面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出评价。

  (2)在每季度定期检查中,巡检组应调查现场办公的不同部门间10位外商投资企业人员,并征询上述服务过程质量的意见,客户服务质量的评定做为服务质量检查的一部分。

  (3)将上述定期巡检的结果填入《每季度部门定期巡检表》和《每季度定期巡检汇总表》。

  (4)巡检组应将客户服务质量评定与自身巡回检查相比较,分析其中的相容性,以做为服务质量改进的依据。

  (5)对于定期巡回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服务及潜在问题,由协调办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0支持性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每季度部门定期巡检表》

  ●《每季度定期巡检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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