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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提供的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1-18

  文 件 名: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程序文件范例

  外商提供的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外商提供的文件、资料办理审批过程中不损坏、不遗失,特制订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中心各科室收到的所有外商申报文件与资料均依本程序管制。

  3.0职责

  略

  4.0工作程序

  ●中心各科室在受理相关审批业务时,各收文窗口应在收到申报人的文件资料时,如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等,依相关服务过程程序的要求作收文登记。

  ●申报人提交的文件与资料不齐,各收文窗口应及时要求申报人补齐相关材料后再行申报。

  ●申报人提交的文件与资料齐全,各收文窗口应依据相关服务过程控制程序,作适当的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回执”交申报人,以备申报人的查询。

  ●各科室对外商提交的文件与材料在审批与移交过程中应保存在本部门未用档案袋内,以避免损坏与遗失。

  ●如果一旦发生外商提交的文件与资料损坏或遗失时,当事人应立即向室负责人和协调办报告并电话通知申报人,向申报人表达歉意后,十分客气地要求申报人补交文件与资料。

  ●如果以上条款中报送文件与资料属外商之原件的,则各室负责人与中心协调办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外商负责人,向其表达万分歉意,并与其一道协商处理办法以使外商满意,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协调办依《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进行必要的内部改进控制。

  5.0支持性文件

  ●《各室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无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粘合剂实业质量手册:文件资料及质量记录控制

  HS 文件类别 **粘合剂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资料及质量记录控制 文件编号 HS1-HR-01

  质量手册 版本A.0

  1、目的

  对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质量记录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各阶段检验记录、内部品质稽核报告、生产报表等。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编制与本部门有关的文件及质量记录。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编制质量手册及审核。

  3.3董事长批准质量手册。

  3.4人资部负责对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

  3.5各部门负责各自的质量记录保管维护及控制。

  4、定义及分类

  4.1文件: 规范工作要求(标准)或规范工作进行时的职责与步骤的书面材料。

  4.2公司文件分为三级:

  ①质量手册及控制程序(一级文件): 叙述公司方针与品质政策、及与ISO9001系列条款相关之所需程序、管理办法。

  ②指导性文件(二级文件): 作业标准、QC工程表、检验规范等。

  ③表单、表格(三级文件):与本公司的质量体系运行相关的表单、表格、质量记录等。

  4.3外部文件: 凡公司以外的相关文件均属外部文件。

  5、作业程序

  5.1文件的编号:

  文件的编号由4个英文字母和3个阿拉伯数字组成,如HS1-*S-01,各字母含义为:

  口 □ □ - □ □ - □ □

  文件的顺序号

  表示部门

  表示文件级别

  表示公司

  ① HS:表示丁氏公司 1:表示一级文件 2:表示二级文件 3:表示三级文件

  E:表示外部文件

  ② MT:管理层 SH:审核组 RD:产品开发部 MS:市场营销部 W*:维修部

  PU:采购部 PD:生产部 FD:财务部 HR:人资部 QM:质量管理部

  例: 如果是公司人资部第11份指导性文件则编号为HS2-HR-11。

  5.2文件的版本规定:

  ①文件的版本用A、B、C、D...Z表示。

  ②文件的版次用0、1、2、3...9表示。

  ③版本与版次的使用规定:文件进行了小修改后,必须更改文件的版次,如A.0→A.1或A.5→A.6;当文件进行了较大的改动后,须进行换版处理,A.0→B.0或A.8→B.0等。

  5.3文件的格式:

  ①文件的边框距离规定:

  A 装订线一侧留空白距离2cm。

  B 其它三边留空白距离1.5cm。

  C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文件、资料。

  ②质量手册的文件格式:

  A 封面格式(附件一) B 正文格式由表头、正文组成。

  • 表头格式

  • 正文的格式为(1、目的 2、范围 3、职责 4、定义 5、作业程序 6、相关文件

  7、相关表单 8、附件)

  ③指导性文件格式:

  A 文字类有封面格式;表格性文件直接在表头上设置制定、审批、会签等相关栏目。

  B正文格式由表头、正文组成;各部门指导性文件视具体情况而定。

  ④表单\表格格式: 各种表单和表格的格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5.4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和控制规定:

  文件的名称 文件级别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控制部门

  质量手册 一级 相关部门主管 管理者代表 董 事 长 人资部

  指导性文件 二级 相关部门主管 管理者代表

  或审核组 厂 长 人资部

  表单、表格 三级 相 关 部 门 相关部门主管 管理者代表

  或审核组 人资部

  5.5文件的归档:

  ①公司文件的归档:经批准的公司各级文件原稿均须归档到人资部进行统一管理并由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资料归档登记表”。

  ②外部文件的归档: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外部文件均须归档到人资部进行统一管理,并填写“外部文件/资料归档登记表”。

  ③存入软盘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进行归档登记,为防止文件的丢失,所有存入软盘的文件均应有书面备份。

  ④原件背面加注“原件”以示区别。

  5.6文件的发放:

  ①文件发放前的审批:由人资部文件管理员视各部门需要而填写“文件/资料发放领用回收审批登记表”,经厂长审批后,做好发放的准备。

  ②文件发放:所发放文件必须加盖 “受控文件”印章,且需填写“文件/资料发给部门及份数审批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方可填写“文件/资料发放领用审批表”,以确保文件/资料的有效性发放及运行。(表单发放不须加盖印章,但须填写相应控制表单)

  ③对所发放的一级和二级文件必须加盖蓝色受控印章进行管理,禁止使用无受控印章及自行复印的文件。对于三级文件发放虽不必加盖受控印章,但必须确保是现行有效版本。

  ④盖受控印章原则:作为指导性文件而发放的需盖受控印章,不做指导性文件发放的,则盖非受控印章,如对外发放图纸或指导性文件时。(向供应商及认证机构发放的文件属于非受控文件。

  ⑤视情况需要把文件原件发放给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保管。

  ⑥分发号的规定:

  董事长:HS-01 厂长:HS-02 管理者代表:HS-03 人资部:HS-04 财务部:HS-05

  采购部:HS-06 市场营销部:HS-07 产品开发部:HS-08 质量管理部:HS-09

  生产部:HS-10 维修部:HS-11 其它:HS-12

  5.7在用文件有效性确认:

  为确保各相关部门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文件,人资部负责人每月必须对各相关部门所用的文件进行有效性确认,防止使用失效文件,并把确认情况记录于“在用文件资料有效性检查记录表”中。

  5.8文件更改换版的管理:

  ①文件的更改

  A 当需要对文件更改时,更改单位应发出联络单给审核组,报管理者代表同意,向人资部提出更改文件的要求,人资部将所需更改的文件利用再用纸复印一份并加注”文件更改”后,交给更改文件部门主管进行文件更改;

  B 文件更改完成后,须得到原审核人以及原批准人的同意,并在”文件/资料更改申请表”上签名同意;人资部将更改好的文件进行打印、换版、归档、回收、发放,前一版文件进行作废保留控制。

  ②文件的换版管理

  A 当文件的改动较小时,只做更换版次的处理;

  B 当文件的改动较大时,须做更换版本的处理;

  C 版本和版次的更换权利由人资部负责人决定。

  ③更改文件的发放

  A 文件更改完成后,人资部文件管理员在发放文件同时向相关部门缴回更改前的文件,并在“文件/资料缴回/再发登记表”中登记,该文件的原稿要加注“作废文件保留”,其余文件要销毁,并记录在“文件/资料作废/保留/销毁登记表”中。

  ④作废文件的保留期限,原则上定为三年,个别文件视具体情况而定。须在“文件资料作废/保留/销毁登记表”中相应栏目记录保留期限。

  5.9文件损坏、遗失和补发

  ①文件损坏

  当文件使用者不小心把所发的文件损坏时,须填写“补发文件申请单”,人资部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文件补发手续,并上缴损坏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进行销毁并记录表中;

  ②文件补发

  文件使用者不小心把文件遗失时,根据遗失文件的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或适当的处罚,补发时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资部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文件补办手续。

  5.10文件的借阅

  需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填写”文件/资料借阅申请单”, 经人资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并由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到期末归还由文件管理员收回。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5.11外部文件的控制

  ①直接引用的各类外部文件,由厂长或人资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使用;

  ②人资部负责定期(每年初)到有关部门核查所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外部文件是否为有效版本,及时更换过期文件。

  ③人资部负责检查企业所执行的有关国家及地方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效性;

  ④人资部对发放到企业外部的受控文件进行发放登记及更换、作废的控制。

  5.12 质量记录之归档、储存、维护原则

  ①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保管,以每年一次(或视需要)把质量记录归档到产品开发部。

  ②质量记录编号采单据编码者,依单据号连续编成顺序排列。

  ③质量记录编号采流水号码者,依流水码由小到大连续编成。

  ④无流水号或单据编号者,依记录日期依序归档。

  ⑤归档时机有:每日整理方式(日报表)、每月整理方式(月报表)、每季整理方式(日报/周报/月报)、每半年整理方式(月报)、每年整理方式(月报、年报)。

  ⑥归档标示:整理归档完成时,质量记录之外部、封箱外部加以标示,质量记录内容及期间之质量记录,以达到易于取阅之原则,如标示于档案夹之外部或整理成叠之报表封面上。

  ⑦储存原则:储存于档案夹中,或装订成册置于箱中,摆放整齐。

  ⑧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依“质量记录归档清单”所载,逾期之质量记录由厂长及人资部视情况决定销毁或继续保存。

  ⑼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以防止损坏、变质、遗失。

  6、使用表单

  6.1文件资料发给部门及份数审批一览表

  6.2文件资料归档登记表

  6.3文件资料发放(领用)审批登记表

  6.4在用文件/资料有效性检查记录表

  6.5文件资料更改申请(归档)表

  6.6质量记录归档清单

  6.7文件资料作废/保留/销毁登记表

  6.8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

  6.9外部文件资料归档登记表

  6.10文件资料对外发放记录表

  6.11文件资料缴回再发登记表

篇3:房地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资料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质量体系运行有关文件的控制,确保在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能得到和使用相关的有效文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文件控制,包括外来文件和资料。

  3.职责

  3.1工程部是文件控制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a.指导、监督各部门对文件控制的执行情况;

  b.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作业文件的归口管理工作。

  3.2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图书、标准、规范、信函传真等外来文件和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文件管理工作;

  3.4项目部负责图纸及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的归口管理工作。

  4.控制程序

  4.1受控文件的范围:

  4.1.1用以指导质量体系运行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质量管理作业文件;

  4.1.2用以指导项目具体运作的文件和资料;

  4.1.3外来文件和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图书资料以及信函、传真等其它外来文件和资料。

  4.2文件和资料的编制与审批

  4.2.1根据质量体系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由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文件,并由规定的授权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a.《手册》和程序文件由工程部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b.质量管理作业文件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c.项目运作性文件由归口管理部门编制,根据各业务活动的有关规定,由相应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

  d.外来文件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审核、登记,由总经理工作部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下发。

  4.2.2文件的编写要求,执行Q/TZH-WI-007《质量体系文件编写导则》的规定。

  4.3文件的标识与发放

  4.3.1文件的编制部门依据Q/TZH-WI-006《文件编码规定》所规定的范围和方法,对文件进行编号。

  4.3.2对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作业文件,需加唯一性标识以识别,对合同、工程图纸以及其它项目运作性文件,具备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即为有效,日常使用的法律法规等资料,不需加盖受控章。

  4.3.3根据文件的发放范围,由发放部门做好发放登记,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公司内部编制的文件,可在文件的原件上加盖发放章,登记发放情况。

  4.3.3各部门资料员负责签收文件,填写"文件接收登记表"。

  4.4文件的更改

  4.4.1文件需要更改时,由更改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说明更改的理由和内容,并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因故不能审批时,应向指定的审批人提供审批所需要的背景资料。

  4.4.2文件的原编制部门负责将审批通过的"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发至各部门资料员。

  4.4.3各部门资料员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通知单"进行更改,在文件的"更改记录"中做好记录。对于局部改动,采用手写更改方式,并在更改处注明更改状态,以字母"G"加顺序数字表示,如"G3"代表本文件和资料的第三处更改。如一页中有多处改动或考虑到文件的完美性,可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文件经过多次修改或主要内容修改后,应换版发行。

  4.4.4对图样的修改,执行Q/TZH-WI-010《图纸管理规定》。

  4.5文件的保存与回收

  4.5.1对归档文件和资料的保存和管理,执行Q/TZH-TY-WI-008《档案管理办法》。

  4.5.2对各部门保存的文件资料,由部门资料员负责妥善保管,防止污损遗失,保存期限为一般为3年,超过保存期的,由各部门资料员负责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4.5.3受控文件不得随意复印,需要时,应向其归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复制。

  4.5.4文件换版后,由原发放部门负责将作废版本进行回收,并进行记录,对作废的文件和资料需保留以备参考时,应加盖"作废"章予以标识。

  4.6外来文件的控制

  4.6.1对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签收、登记和处理,纳入到受控文件的管理范围。

  a)上级机关下发的行政和管理性文件以及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签收登记,交分管领导签批后贯彻实施;

  b)工程施工技术类文件,由工程部负责保存和处理,对建筑施工类的国家、地区和行业标准、工艺、技术规范等,由工程部审核其是否为有效版本,并提供有效版本清单,发放项目部使用。

  c)项目经营运作的有关文件和顾客提供的文件等,由策划营销中心负责处理。

  4.6.2各部门按照分工管理范围,负责主动收集相应的外来文件(如: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等),并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相应的跟踪。

  4.7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图纸使用管理,执行Q/TZH-WI-010《图纸管理规定》。

  4.8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各部门按分工做好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执行Q/TZH-WI-008《档案管理办法》。

  4.9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的信函管理,做好信函的收发和处理工作,执行Q/TZH-WI-011《信函管理办法》。

  4.10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的图书资料管理,执行Q/TZH-WI-009《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4.11工程部负责对各部门的文件控制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并结合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以及整改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5.质量记录

  5.1QR05-01文件发放登记表

  5.2QR05-02文件接收登记表

  5.3QR05-03文件借阅登记表

  5.4QR05-04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

  5.5QR05-05受控文件清单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06《文件编码规定》

  6.2Q/TZH-WI-007《质量体系文件编写导则》

  6.3Q/TZH-WI-008《档案管理办法》

  6.4Q/TZH-WI-009《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6.5Q/TZH-WI-010《图纸管理规定》

  6.6Q/TZH-WI-011《信

函管理办法》

  6.7Q/TZH-WI-012《文件受控专用章管理规定》

篇4:工程项目文件资料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质量的控制

保证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处于受控状态,及时获取并使用所有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文件机密泄露、丢失、误传,保证质量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文件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隐(预)检记录等质量保证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借阅时做好登记手续。

确保质量体系文件的符合性、有效性,以满足质量保证要求。更改文件和资料时,要在文件的更改处加盖"更改章",并将更改后的内容写入更改记录表。更改内容较大时,需要换页更改,并做好换页记录,换页后原页收回。

篇5:建设集团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建设集团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强制性要求的资料,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主要凭证,亦是反映施工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水平的主要尺度之一。各项质量控制资料的具体要求一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GB50200系列《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等强制性标准。工地施工员负责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

  (一)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要求所有中标工程在正式动工前项目部要组织相关人员熟识施工图纸,并做好图纸自审记录。然后由建设单位主持并组织工程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应有参加人员的签到表,并由建设(监理)或施工将会审纪要打印成文件,并盖上相应单位的公章。图纸会审与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和施工承包合同要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涉及设计图纸的变动,不管是结施、建施或土建、水电等图纸;不管是任何一方首先提出的,都要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办理正规的设计变更文件;否则都不能随意进行更改。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及涉及图纸内容的洽商均要有书面的洽商记录,否则口说无凭。

  (二)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建筑物的定位放样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放样条件进行。龙门板(或中心桩)钉设完成以及标高(水准控制点)标识后,应向建设(监理)报验并做好记录。以后每一次放线(包括基础和主体各层)都要如此进行。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应绘制放线图和放线误差记录,以及参与人员签字。

  (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报告:

  1.水泥: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混凝土中掺有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钢筋原材料: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测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购买并使用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的钢材,钢材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应由供货单位提供原件,当数量较小无法提供原件时可使用复印件或转抄件,但是,复印件或转抄件应盖红色公章和注明原件存放地点。

  钢筋试件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取样见证并与施工员一同送检测中心试验。试验报告单应及时取回保管在工地。

  钢材使用前应严格执行先试验,经试验符合标准时,才能下料加工,如有不合格产品时,该批不合格钢材应有去向和处理情况的证据。

  3、钢筋焊接抽样检验:对于框架柱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做法,要求每一楼层(每一检验批)都要做一次抽样送检,作抗拉、抗弯的力学性能化验,并且按使用的型号、规格分别做。

  对于钢筋的闪光对焊以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不足300个接头,则亦按一批。

  对于钢筋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以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不大于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按一批。

  对于钢筋机械连接以同一施工条件下采取同一批材料的同型式、同规格不超过500个接头为一批,当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合格率为100%,验收批数量可为1000个接头(现场安装同一楼层不足500个或10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

  焊接试件的送检,应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随机抽样见证送检测中心试验;钢结构焊接由加工单位配合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抽样见证送检或进行超声波检验及射线检验。

  试验报告由施工员保存归档。焊条(剂)合格证由钢筋班组负责提供,现场施工员保存归档。

  3、工程用砂、石子应抽样送检化验,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4、砌墙砖出厂合格证应由材料采购员负责向厂商索取,砌墙砖应以同一厂家、同规格不超过15万块为一批(中小型砌块检验批量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不足15万块亦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为15-20块并且外观不能有明显裂纹掉角现象。

  抽样见证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随机抽取。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由工地施工员负责整理保管。

  5、防水材料现场抽样检验的数量:防水卷材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防水涂料现场抽样检验的数量: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

  防水材料合格证由材料采购员负责提供,工地施工员应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见证抽样送检。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由工地施工员整理保管。

  (四)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一、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试块留置:由工地施工员负责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

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按规定的数量随机抽取水泥、砂、石子,并一同送检测中心做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不同强度等级和品种,按施工进度需要分别做配合比实验。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及试块留置:

  1.砂浆配合比由工地施工员负责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随机抽取水泥、粘土、砂子并一同送去检测中心做配合比。

  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取样、制作和送压应由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见证。砂浆试块以标准养护龄期达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站、公司专职质检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签证手续。

  2、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钢筋检验批安装完成后,应经班组自检和施工员核对,再由专职质检员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向建设(监理)报验。

  3、对于一般的隐蔽工程(如:预埋件、地面基层、暗沟以及屋面找平层等)和工程增加项目的隐蔽签证等,也应及时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六)施工记录:

  1、施工日记:应养成每日必记的习贯。将时间、气候、温度等都填写完整,并且还要有记录人、工程负责人的签字。施工日记除记录工程概况外,最主要的是记录一些重要性的事项,如:存在问题情况、处理结果情况、材料产品验收情况、检查反馈记录情况等内业资料中的时间在施工日记上都能够一一对应上来。如果内业资料填写的时间与施工日记记录的时间不相符,则说明施工日记是虚假的,或是没有及时进行记录的。

  2、混凝土施工记录:每一检验批的混凝土浇筑都应及时作好记录。记录表的内容均应真实填写并填写规范、完整,不得涂改。试块强度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将数值填写上去。混凝土的试块报告单应附在混凝土施工记录的后面。混凝土施工记录应按不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进行填写。

  3、砂浆施工记录:所有用砌筑砂浆砌墙施工均应按检验批分别进行填写砂浆施工记录,记录表的内容均应真实填写并填写规范、完整,不得涂改。试块强度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将数值填写上去。砂浆试块检验报告单应附在砂浆施工记录的后面。砂浆施工记录应按不同的砂浆强度等级分别进行填写。

  4、试桩、打桩施工记录:正式打桩之前应先进行试桩以确定桩的长度。正式打桩应逐根进行记录清楚、详细、完整,如有接桩或补强等的技术处理更应记录完整。桩基础的施工应按相关的规范、规程做好一切内业资料。

  5、模板施工:模板工程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书)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模板的拆除应有拆模申请单并附上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压报告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模。

  (七)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应在构件安装前由预制加工单位提供,由现场制作的,应具备完整的材质证明,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有关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合格证或有关记录由工地施工员负责保管归档。

  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应由厂商负责提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留置试块。预拌(商品)混凝土除了厂内例行制作的试块(做合格证用)外,到达工地浇筑时尚应在入模处再次抽样制作试块。项目部应与厂商签定质量保证书(含经济赔偿责任),以防患于未然。

  (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结构验收,未经结构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转入主体结构施工。

  地基基础结构验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监督等部门一起进行验收,并当场做好签字手续并及时去盖公章。同时,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压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为依据(或采用非破损、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抽查部位重点放在悬挑构件的上部主筋保护层厚度)。当需要提前插入装修,应经建设(监理)同意并分阶段进行验收。

  (九)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比如:混凝土的外观质量验收合格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及时办理,并且表格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十)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工地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的话,一定不能隐瞒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以为天知地知、你知别人就不知;否则将酿成大祸。应该如实向公司、建设(监理)和上级汇报,并积极参与调查和处理,将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形成文件,纳入《质量控制资料》内归档。

  (十一)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若设计图纸有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话,应做好施工过程的完整记录。新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新工艺应先试做出样板,经建设(监理)、设计、监督等部门人员认可后,方可正式将新工艺投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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