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同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2-31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同管理规定

  附件三:

  TC大厦合同管理规定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TC大厦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TC大厦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确保TC大厦广大业主利益有着积极的意义。所有参与合同洽谈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分工负责人必须互相配合,“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一般合同洽谈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参加,邀请三家左右企业参加(不包含2000元以下合同),涉及到第九条第2款的,要组织合同临时评议小组参加洽谈,原有延续又不重新调价的合同不在其列。紧急维修的应采取现场召集懂行的业主协商,在事后完善程序。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双方,必须对TC大厦广大业主负责。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六、除2000元内小型修理合同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须经业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维修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施工方案、工程分项报价,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和附件;工程施工方案,分项报价。设备维修包含材料的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签字盖章,注明保修期限。

  TC大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八、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业主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九、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1万元(不含1万元)的合同由主任审批;1万元至3万元由参与合同谈判人、业委会主任共同批准;。

  2、下列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决定:

  (1)、标的3万元以上的;。

  (2)、物业合同、用工合同、合作协议、外包合同、3万元以上的维修合同,购买设备的合同、广告和公共收益合同、协议。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按《业主管理规约》办理

  十、合同原则上由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按合同审批权限人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具体经办人与分管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价格与付款方式合理,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二、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TC大厦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不以口头,以书面为准)。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十五、合同纠纷由有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十六、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合同的管理

  十七、TC大厦对合同实行归口基础管理制度。

  十八、TC大厦合同管理主体是:TC大厦业主委员会。

  十九、所有合同均由资料保管负责人统一登记编号,保留正本,项目负责人、财务、合同签订人持复印件。

  二十、本合同管理规定从20**年6月1日起执行。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附件四:

  业主委员会公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 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 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 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 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 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 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 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 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 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 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备案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 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 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 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

  2. 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六条 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 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 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 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 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从20**年6月1日起生效

篇3: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五:

  TC大厦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业委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同心合力为大楼的建设,为争取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尽委员应尽的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文件和TC大厦<议事规则>、<业主规约>,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经过讨论协商分工如下:

  一、 主任委员:

  主持业委会全面工作。

  1、负责代表业委会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审查并对外签约;与物业公司对接联系与洽谈;

  2、负责对小区的收益与支出审核、批准;

  3、负责主持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二、 副主任委员:(A)

  协助主任工作,主任缺席时,代表行使主任的职责。

  1、负责财务和对外合同的审查;

  2、负责搜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动员业主履行TC大厦<议事规则>、<业主规约>;检查物业服务质量;

  3、负责各项人员编制;检查物业客服中心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三、 副主任委员:(B)

  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A)缺席时,代表行使主任的职责。

  1、负责制定小区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编制设备改造、更新、增添预算与计划;

  2、负责检查物业客服中心对设备、安防的维护、保养;

  3、负责物业客服中心人员的编制计划;与物业公司对接联系与洽谈。

  四、分管委员第一组:(两位委员)

  负责协助副主任(A)完成分管的工作。

  五、分管委员第一组:(两位委员)

  负责协助副主任(B)完成分管的工作。

  六、秘书委员:

  业主大会、业委会文秘工作。

  1、负责会议记录等文字工作;整理保管文件资料;

  2、负责小区的安全宣传与检查;

  3、负责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和谐邻里关系。

  以上分工各司其职,为了TC大厦的美好未来,携手并肩,协同配合,分工不分家。

  本分工暂定一年,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不适合的部分另作优化与调整。

  长沙市芙蓉区TC大厦业主委员会

  二0一六年6月1日

篇4: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九. 会议制度

  1、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业主会会议 。以及业委会认为有必要召开的临时会议。

  2、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人员列席会议。

  3、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三个月举行一次,(1)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2)副主任两人以上;(3)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零时业主大会。会前将会议主题通知各委员。会议每次必须有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做好会议纪要。

  4、业委会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5、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商讨半个以来的工作情况。

  6、为更科学合理的提供服务,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征求业主的意见或建议。

  7、物业服务评定会议,业委会以条线分四个小组,每年召开二次条线会议,邀请物业服务公司条线负责人参加,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评定。

  8、参加社区四方联席会议,每月一次。

  9、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月必须学习一次,委员每季学习一次,必要时可组织临时学习或外出学习。

  10、 参加社区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学习。

篇5: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十.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5、 档案库房必须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库房内的档案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进行保管。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