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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员分工职责(上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2-10

  业主委员会成员分工职责(上墙)

  各位业主大家好!

  为缔造和谐健康的小区,以下是业委会的七名成员。

  1、计划考核专员(主任):

  2、财务审查专员(副主任):

  3、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

  4、环保安全专员:

  5、公共收益专员:

  6、业主调解专员:

  7、文体活动专员:

  我们将真诚为各位业主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计划考核员主任职责

  计划考核员(主任)职责

  一、负责收集制定业委会月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督促考核检查各分管专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三、根据各位专员提案召集主持各种决策性会议。

  四、协调各督查专员之间的工作,负责各种重大决议的平衡、决策。

  五、负责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起草,通过和公示。根据各专员的专项评价。负责对物业公司总体考核汇总工作。

  六、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

  承担人:

  投诉电话:

  沟通微信:

  财务审核专员(副主任)职责

  分管:公共收益、文体活动。

  一、审核物业费总体收支审核及公示。

  二、审核公共收益收支并进行公示。

  三、审核并对业主公共收益部分进行审批、管理。

  四、审核维修基金历年来收支情况,建立内部台帐。

  五、负责公共区域收入、广告收入、公共区域车辆停放收入以及和物业分成部分的管理、审批和定期公示。

  六、负责对上届委员会各种档案资料、印章的接收、管理和对下届委员会的移交。

  七、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定期对物业以上相关工作做出评判并公示。

  承担人:

  投诉电话:

  沟通微信:

  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职责

  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职责。负责小区环保、安全、调解。

  一、负责对整个小区新增利民项目、维修项目的立项、考察、分析、论证。

  二、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认定、管理和使用监督。

  三、负责,对小区公共车位的认定和督查。

  四、负责对小区供暖、供电,供水、供气的维权督查。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每月度、年度对物业以上工作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并公示。

  承担人:

  投诉电话:

  沟通微信:

  环保安全专员职责

  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

  一、监督管理小区绿化、卫生、乱搭乱建,乱放狗犬。

  二、监管督查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

  三、接受业主对物业公司以上工作的投诉、督促和处理、回复、公示。

  四、每月、每年对物业公司以上工作做出评判并公示。

  承担人:

  投诉电话:

  沟通微信:

  业主调解专员职责

  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

  一、负责小区业主投诉箱的管理,定期打开投诉箱并将业主投诉分送给相关分管专员处理、协调、答复。

  二、负责调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协助居委会,派出所调解业主之间的矛盾。

  三、督促检查物业公司对业主矛盾的调解状况及结果。

  四、负责建立并管理业委会专用业主微信群。任群主,扩展业主与业委会,业委会与物业,业主与物业,业委会各楼栋之间的沟通交流宣传渠道。

  五、接受业主对以上工作的投诉并对物业这方面的工作进行月度,年度评判。

  承担人:

  投诉电话:

  沟通微信:

  公共收益专员职责

  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

  一、清楚掌握公小区公共收益项目数额以及与物业公司分成比例,负责公共区域的认定并公示。

  二、控制监督公共收益的使用。

  三、不断拓展公共收益项目。

  四、接受业主对以上工作的投诉。

  五、每月对公共收益的数量、分配及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

  承担人:

  投诉电话:

  沟通微信:

  文体活动专员职责

  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

  一、督促检查物业公司对老年活动的关心支持情况。

  二、督促检查物业在不扰民的前提下开展各种评先创优和文体活动。

  三、收集业主建议督促物业开展文明小区建设情况。

  四、接受业主对以上工作的投诉,并对物业对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做出月度、年度考核评判。

  承担人:

  投诉电话:

  沟通微信:

  以上是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及分管板块,附有联系方式(略),请广大业主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11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六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 人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

  座落 物业

  类型 备注

  注:请在备注栏填写代表成员来源(分别是街道、乡镇或社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 。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篇3: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六大基本管理单元: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居民开展“美丽家园”建设,营造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氛围。

  二、党建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员带头率先垂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

  三、社区办:落实市、区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制定镇“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居民区“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完善居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管理的引导机制,健全社区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

  四、稳定办:开展居民区“群租”整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小区技防设施安装、改造工作和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五、规建办:落实住宅小区设施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缤纷社区建设成效。

  六、城运办:规范分类配套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形成居住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引导推广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七、区域发展办:以“美丽家园”创建为契机,开展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八、房管办:落实住宅小区开展“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排摸相关数据、上报各阶段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做好业委会组建、换届、备案等。

  九、司法信访:指导社区、居委会各类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城管中队: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行为,加强市容管理,开展小区道路乱设摊整治活动。

  十一、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开展居民区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培训。

  十二、“五违”办:开展“无违建居民区”创建工作。

  十三、派出所:配合开展群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居民区及物业服务企业也加强消防安全指导和监督,消除安全隐患。

  十四、安监所:督促、指导居民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区域发展办一起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十五、各居民区: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创建属地责任主体,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全面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篇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范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范文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市绩效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指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工作。

  市城管局牵头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引入社会资本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计划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收费政策。

  市工信委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市双拥办负责指导协调驻邕部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各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技术攻关和研究;组织编写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读物。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墓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保障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市质监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相关的地方标准。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推进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过程进行监管;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及环境影响监督工作;组织有害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单位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监督指导。

  市规划局配合开展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牵头指导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住房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住宅小区、写字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公司信用体系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交通场站(含汽车客运站、码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农委负责指导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林园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等绿化场所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规范废品回收和开展资源再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并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可回收物的分流处置;指导、协调推进商场、加油站、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市文新广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电影院、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演出场馆、出版等公共文化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工作。

  市食药监局负责协调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负责指导规范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建设,加强定点回收点的管理及社会宣传,负责回收点过期药品的统一处置。

  市卫计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医院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体育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旅游发展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推进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市法制办负责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法规、规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配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市机关事务局牵头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公共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市环卫处负责具体指导各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起草工作。

  团市委负责指导各地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工作;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的组织工作。

  市妇联负责指导各地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乡村办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快递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邮递物品绿色包装,限制产品包装材料过度使用。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工作。

篇5:项目组织成员质量职责

  项目组织成员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对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确定各级人员质量职责,对工程中的重大质量事项组织研究并作出决策,提出质量要求。

  项目施工经理分担项目经理在工程中的部分质量职责。

  项目技术经理对工程设计质量负技术责任,负责对工程系统设计质量组织评审,负责采取技术措施保证工程质量或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满足工程需求。

  设计组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对总体实施技术方案设计和详细设计质量负责,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满足客户需要;参加工程技术问题的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从设计上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技术组对工程现场的实施质量从技术上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质量活动的开展;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的质量情况;负责收集保存并适时向项目管理人员归档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方面的技术资料及其他有关工程记录;对质保期服务质量负责;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质量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制订工程总体质量控制计划;负责工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贯彻落实;对工程各阶段、各环节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开展检验、测(调)试及验收工作;汇总并通报有关工程质量情况,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未落实不放过,问题未整改不放过,整改效果不合格不放过,并就工程质量有关事宜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合作沟通工作,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施工队长负责从资源上为工程质量管理和保证提供必要条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工程进度的控制管理工作,编制进度控制计划;负责工程对外联络工作,组织进度协调会,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工程文档、技术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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