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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业分公司清洁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1-30

  P物业分公司清洁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便于加强和规范现场保洁人员管理

  2.范围:适用于LC物业管理公司各业务部门

  3.职责:

  3.1主管负责制依据行业特征,清洁实行现场主管负责制。负责工地日常清洁的一切日常事务,包括员工考勤,质量检查,工作安排、调整等。具有本工作范围的员工人事处分权。

  3.2清洁员工直接对主管负责,主管对公司负责,公司对客户负责。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档案和要求

  4.1.1建立员工档案:公司将建立员工的个人档案,记录个人详细资料,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甲方备查,一份现场主管保存。

  4.1.2制度公示:主要包括“员工守则”、“岗位职责”、“ 岗位礼仪”、“考勤制度”、“质量检查标准”、“奖惩条例”。

  4.1.3统一着装:员工将统一穿着工服,左胸佩戴工作牌。

  4.2工作检查与监督

  4.2.1日巡查:主管每日随时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并对员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4.2.2日检查:每日下班前,主管对员工清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打分记录。

  4.2.3周、月检查:主管每周、每月组织员工对各自负责的清洁范围内定期性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分记录,作为月终总结、考核。

  4.2.4季度检查:公司管理部每季度派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的突击式检查,包括:员工形象,工作记录,清洁质量,安全状态,拜访客户等。

  4.3.5客户拜访:定期认真听取意见,在允许的情况下,邀请甲方相关人员一同检查。

  4.4训导与总结

  4.4.1每日训导:每日开始清洁工作前,召集当班员工开班前会,主要内容:交待当日工作的重点及需改进的地方。检查员工仪容仪表。

  4.4.2每周小结:每周选择恰当的休息时间召集员工例会,对一周工作进行小结。

  4.4.3月总结:每月组织全体员工开一次总结会,表扬先进,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4.5沟通联系

  主管佩有手机(或提供对讲机),可直接与之联系。清洁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便于主管随时调配、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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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物业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P物业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为确立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为规范职员的劳动合同管理,通过制定本制度,指导公司劳动合同签署、保存及管理。本制度所指的劳动合同包括一切聘用合同及协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3、职责:

  3.1劳动合同的制订修改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3.2公司全体职员的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签署;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执行、解释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3.4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及检查公司范围内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

  4、劳动合同管理

  4.1公司原则上使用与各地劳动管理部门一致的劳动合同版本,劳动合同具体约定条款可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略加调整。

  4.2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避免因为因使用非劳动部门版本的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资纠纷。

  4. 3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期限以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为准。

  5、劳动合同签订

  5.1我公司首次与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约定额不低于其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次与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5.2新入职的职员,人力资源部将安排职员入职一周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因职员个人原因无法正常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职员需签订《无法正常签署劳动合同之声明》。

  5.3职员在签署并保留合同后,需同时签署《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与《劳动合同签署声明》。

  5.4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5.5如发生职员因个人原因,不与公司签署或续签劳动合同的,但又不与公司解除实际雇用关系的,则要求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责任声明》。

  5.6劳动合同续签: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合同到期当月,向职员及直属上司发出合同续签意向通知,职员以及其直属上司有责任在合同终止前返回其续签意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根据意向书安排职员续签合同。

  6、劳动合同的保管

  6.1职员个人与公司各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合同统一归入职员个人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6.2只允许当事人、当事人的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借阅职员的劳动合同,借阅合同必须进行登记;

  6.3过期的劳动合同继续存放在职员个人档案中,以备日后查对;

  7、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7.1根据劳动合同签署的期限,合同到期,有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必须在合同终止前通知另一方;

  7.2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均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2.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2.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2.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2.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3合同终止或解除,都必须完成相关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有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8.相关文件

  HR-CQ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9.相关支持表格

  HR-CQ01-05-F《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

  HR-CQ01-05-F2《劳动合同签署声明》

  HR-CQ01-05-F3《无法正常签署劳动合同声明》

  HR-CQ01-05-F4《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

  HR-CQ01-05-F5《劳动合同责任声明》

  HR-CQ01-05-F6《合同借阅登记表》

篇3:P物业招聘管理制度

  P物业招聘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和监督公司招聘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制定本制度对招聘工作做出更具体的规定以及指导。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招聘各级人员之全过程。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执行、解释本公司的招聘管理制度;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级人员的招聘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确定业务主管级以下人员的甄选,公司各分管领导及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确定主管级人员甄选,公司执行总裁负责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特殊岗位的甄选。

  3.3公司执行总裁负责监督及检查公司范围内招聘管理执行情况。

  4、人力资源规划与招聘计划

  4.1用人需求是由业务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提出来的,要求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提交需求时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4.1.1产生的职位空缺是长期的职位空缺还是临时性职位空缺;

  4.1.2产生的职位空缺能否通过工作再设计而满足需求;

  4.1.3需求能否在公司内部得到满足;

  4.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以报告的形式提交公司管理层,报告内容包括:

  4.2.1期末人员编制,包括通过公司内部调配的人员;

  4.2.2编制的原因;

  4.2.3增加或减少的人员类别;

  4.2.4预计人工成本变动数额及比率;

  4.2.5计划使用的招聘渠道;

  4.3各部门和分公司的人员需求计划按照部门和分公司正式报批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确定,超过人员编制的人员需求计划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和公司执行总裁审批;

  4.4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具体的招聘时间。

  5、招聘渠道管理

  5.1渠道应包括:公司内部举荐、网站、招聘会、报纸杂志等渠道;

  5.2网站招聘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管理以及分配权限,网站招聘费用平均划入各部门;

  5.3人力资源部需依据业务部门提交的《职位空缺申报表》进行广告发布,《职位空缺申报表》需经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以及公司领导签批才能生效。

  6、人员甄选

  6.1在招聘过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可调配职员,再考虑进行外部招聘;

  6.2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及执行总裁共同进行甄选任命;

  6.3公司业务主管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共同进行甄选报执行总裁审批后任命;

  6.4一般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共同进行甄选任命;

  6.5面试

  6.5.1人员甄选必需要经过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面试、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两个阶段,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还必须经过公司执行总裁面试;

  6.5.2公司业务主管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面试;

  6.5.3一般管理人员由力资源负责人、总经理进行面试;

  6.5.4分公司一线职员由人力资源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面试。

  6.5.5在甄选过程必需做好面试记录以及能力测评,认真填写《面试记录评价表》并将这些材料作为入职人员素质考评的依据,并为下一轮的面试提供参考数据;经考虑,若不需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将在一周内收到人力资源部以邮件形式发出的《招聘复函》。

  7、实习生管理规定

  7.1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7.1.1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7.1.2实习生须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实习推荐信为准)。

  7.1.3服务意识好。

  7.1.4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7.1.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7.2实习生待遇

  实习生待遇结构为岗位薪金+补贴,岗位薪金为800元/月,各分公司、项目根据自身情况可给予补贴数额。

  7.3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一般为2个月。

  7.4实习生录用

  7.4.1实习生从学校至公司的交通费自理。

  7.4.2实习生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职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

  7.4.3转成正式职员的实习生需在半年内将毕业证书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5其他事宜

  7.5.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5.2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否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7.5.3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

  7.5.4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公司无关。

  8、人员录用

  8.1经过面试及测评合格以后,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向该职员发出《录用通知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8.1.1职员入职部门及岗位;

  8.1.2职员的薪酬待遇;

  8.1.3职员的入职时间;

  8.2公司确定录用人员后,需将录用人员材料备档,包括:

  8.2.1职员填写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签批的《职位申请表》;

  8.2.2《面试记录评价表》;

  8.2.3《职员登记表》;

  8.2.4测试结果;

  8.2.5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照片收取张数)、上一公司的离职证明、体检记录、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8.3职员接到通知书后,按约定日期到公司报到时,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入职指引书》办理有关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在三日内发出职员入职知会;

  8.4职员录用后公司将安排统一的入职培训,部门应安排相关业务介绍和培训;

  8.5职员报到一周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签署劳动合同;

  8.6公司总部所有职员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职;分公司职员由各分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安排,并于职员入职三日内,在公司内网上发布入职知会。

  5.0相关文件

  HR-CQ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0质量记录和表格

  HR-CQ01-01-F1《职位空缺申报表》

  HR-CQ01-01-F2《职位申请表》

  HR-CQ01-01-F3《面试评价记录表》

  HR-CQ01-01-F4《招聘复函》

  HR-CQ01-01-F5《录用通知函》

  HR-CQ01-01-F6《致您的一封信》

  HR-CQ01-01-F7《职员登记表》

  HR-CQ01-01-F8《入职指引书》

  HR-CQ01-01-F9《实习协议》

篇4:P物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P物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动态保存职员的招聘、入职、转正、调职调薪、晋级、考核、业绩、培训等信息,掌握职员的发展动态,以及建立公司人才库,储备公司骨干队伍,并规范公司职员工作档案的录入、保管、阅览、使用等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档案是法人公司对人事和人力资源进行正常管理的组成部分,它只记录和反映职员在本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严格界定为内部资料,只供公司内部有限制性地使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3.职责

  3.1档案管理风格及管理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执行;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执行、解释本公司的职员档案管理制度;

  3.4公司执行总裁负责监督及检查公司范围内职员档案管理执行情况。

  4.类别和目录

  为了公司职员队伍的梯队建设,工作档案按照管理层档案库、干部档案库和职员档案库分类保存;

  4.1 管理层档案库

  4.1.1保管公司B区间及以上的职员档案;

  4.1.2保存资料包括:

  4.1.2.1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职员登记表、入职体检表、录用通知函、上一单位离职证明

  4.1.2.2个人身份、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签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

  4.1.2.3公司为个人办理的因公证照和资质(或复印件)

  4.1.2.4劳动合同、用工手续证明、公司与该职员的特别协议、约定或安排等文字记录

  4.1.2.5个人任命文件副本

  4.1.2.6职员转正、调职调薪、晋级审批文件

  4.1.2.7个人业绩考核材料、部门业绩考核材料、管理层述职报告、管理层述职评定记录

  4.1.2.8个人奖惩记录

  4.1.2.9个人职业规划,公司培养意向

  4.1.2.10个人培训记录

  4.2 干部档案库

  4.2.1保管公司C、D区间职员的档案;

  4.2.2保存资料包括:

  4.2.2.1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职员登记表、入职体检表、录用通知函

  4.2.2.2个人身份、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签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

  4.2.2.3公司为个人办理的因公证照和资质(或复印件)

  4.2.2.4劳动合同、用工手续证明、公司与个人的其它文字约定

  4.2.2.5个人任命文件副本

  4.2.2.6职员转正、调职调薪、晋级审批文件

  4.2.2.7个人业绩考核材料、部门业绩考核材料

  4.2.2.8个人奖惩记录

  4.2.2.9个人职业规划,部门培养意向

  4.2.2.10个人培训记录

  4.3 职员档案库

  4.3.1分部门保管其他职员的档案,

  4.3.2保存资料包括:

  4.3.2.1个人简历、职员登记表、入职体检表、录用通知函

  4.3.2.2个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

  4.3.2.3公司为个人办理的因公证照和资质(或复印件)

  4.3.2.4劳动合同、用工手续证明

  4.3.2.5职员转正、调职调薪、晋升审批文件

  4.3.2.6个人考核记录

  4.3.2.7个人职业规划

  4.3.2.8个人培训记录

  4.4离职职员档案库

  4.4.1保管离职职员的档案

  4.4.2保管资料包括:

  4.4.2.1原档案所有资料

  4.4.2.2离职申请审批表、交接清单

  4.4.2.3 辞退人员还需包括解聘函

  5.人事档案管理

  5.1职员招聘、考核、面试和录取记录;

  5.2入职之日交验个人简历资料和个人资历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建立职员档案;

  5.3签署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后,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5.4个人转正、调职调薪、晋级审批文件,个人任命文件,个人考核记录、培训记录由各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批完成后一个星期内上交人力资源部归入档案;

  5.5管理层档案库、干部档案库和职档案库以三种不同的颜色的档案袋区分;

  5.6管理层档案库、干部档案库和职员档案库均按照部门及入职编号顺序进行保管存放;

  5.7职员离职一个星期内,将职员个人档案存入离职职员档案库,职员离职满两年后销毁其相关档案。

  6.档案权限管理

  6.1所有职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维护;

  6.2职员档案只向各部门负责人限制性开放;

  6.3公司董事、执行总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有权查阅公司所有职员档案;

  6.4跨部门查阅其他普通职员档案,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

  6.5跨部门查阅管理层档案和干部档案,需由公司执行总裁批准;

  6.6各分管理业务或专业口的公司领导有权查阅所辖部门所有职员的档案;

  6.7各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职员档案;

  6.8不允许越级查阅档案;

  6.9向审计、财经纪律检查部门、公检法部门提供佐证材料或档案复印资料,必须获得本人同意和公司执行总裁批准;

  6.10职员因正常原因离开公司两年后,人力资源部销毁该卷全部档案记录;

  6.11涉及产权、债务、诉讼、帐务、证照、印鉴、关键业务、关键项目和技术的职员,在工作和财产交接未清了或责任未清了之前,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6.12不允许外借档案。

  7.相关文件

  HR-CQ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8.相关支持表格

  HR-CQ01-08-F1《档案查阅申请表》

  HR-CQ01-08-F2《档案查阅记录表》

篇5:P物业分公司职员奖惩管理制度

  P物业分公司职员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提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奖优惩劣,赏罚分明,推动健康向上的企业风气;建立科学、完善的职员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职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3.1《过失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2 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的《警告通知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3《奖励通知书》报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批。

  3.4 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业务领导及执行总裁审批。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定义:

  公司奖励办法包括: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公司惩罚办法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解除劳动合同。

  4.1.1 奖励方法

  A.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4.1.1.1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4.1.1.2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4.1.1.3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4.1.1.4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4.1.1.5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4.1.1.6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以及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4.1.1.7 公司认为其它可表扬或奖励的行为。

  B.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或晋级。

  4.1.1.7 为公司的社会形象作出重大贡献者。

  4.1.1.8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1.1.9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1.1.10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4.1.1.11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4.1.1.12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4.1.1.13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4.1.1.14 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者。

  4.1.1.15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16 公司认为其它可嘉奖或晋级的行为。

  4.1.2 惩罚方法

  A.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口头警告等处分。

  4.1.2.1 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或上、下班不签到。

  4.1.2.2 工作态度不认真,当值时间擅离岗位、干私人事情。

  4.1.2.3 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牌和笑脸牌。

  4.1.2.4 无故在所辖物业内逗留、吵闹、粗言秽语、扰乱所辖物业安宁。

  4.1.2.5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公司规定操作流程要求。

  4.1.2.6 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职员考核制度的相关细则。

  4.1.2.7 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4.1.1.8 公司认为其它可口头警告的行为。

  B.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

  4.1.2.8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4.1.2.9 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4.1.2.10 不服从上级领导之正确命令,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4.1.2.11 违反公司规定之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4.1.2.12 隐瞒工作过失,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4.1.2.13 未经上司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各类文件。

  4.1.2.14 因个人原因造成顾客有效投诉。

  4.1.2.15 与顾客争辩、争吵、打架。

  4.1.2.16 未经顾客允许擅自进入顾客私人区域。

  4.1.2.17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4.1.2.18 煸动其他同事或非公司人员进行聚众闹事或拉帮结派、破坏团结者。

  4.1.2.19 未及时反馈重要、紧急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反馈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

  4.1.1.16 公司认为其它可书面警告的行为。

  C.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1.2.19 贪污、索贿、受贿、行贿。

  4.1.2.20 违*治安管理法规等。

  4.1.2.21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4.1.2.22 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4.1.2.23 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4.1.2.24 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

  4.1.2.25 职员如获警告通知书后,在三年内再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严重错误,将会被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在无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2奖惩方式

  4.2.1符合4.1.1A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符合4.1.1B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职员书面表扬《奖励通知书》或通报表扬的奖励。

  4.2.2职员受到公司或部门的任何奖励,部门负责人应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

  4.2.3符合4.1.2A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批评;符合4.1.2B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的处罚或最后警告;符合4.1.2C各条款规定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在此前,须安排人力资源部或职员上司与职员进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重点记录面谈纪要并作认真分析,详细填写《职员面谈表》。在最后警告后,该职员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职员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2.4职员受到公司或部门的惩罚,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

  4.2.5职员受到公司或部门的奖惩,人力资源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选择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以此起到大力表扬优秀行为或警戒的作用。凡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通报表扬的职员,将直接获得年度职员评优资格。

  5.申诉

  在作出处分裁决时,您有权申述当时的处境和理由,职员如认为部门给予本人或其他职员的奖惩不合理时,或对自己的考核评分不满时,可保留个人意见书面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

  6.相关文件

  HR-CQ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7.相关支持表格

  HR-CQ01-07-F1《职员过失通知书》

  HR-CQ01-07-F2《职员奖励通知书》

  HR-CQ01-07-F3《职员警告通知书》

  HR-CQ01-07-F4《部门异常处理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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