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医院行政管理:探视、陪伴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26

  医院行政管理-30 项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

  1. 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 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 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 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 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精彩专栏

相关最新文章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