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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执法督查通知(记录)单文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09

  建设行政执法督查通知(记录)单文本

  庆住建 督查〔 〕第 号

  监管单位或机构 :

  经 年 月 日对 项目(单位)

  进行督查,存在以下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责成

  以上督查通知(记录)经请 监管单位、机构 或 当事企业(项目) 核对签认后,视为已履行 责任告知程序。

  督查人员(签字)

  建设行政主管(督查)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签认: 联系电话:

  签认: 联系电话:

  签认: 联系电话:

  签认: 联系电话:

  签认: 联系电话:

  注:本通知(记录)督查部门、当事单位(企业)各一份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学校后勤物业公司督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后勤物业公司督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了使物业公司日常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品质得到保证,检验各部门对公司规章制度、会议精神等执行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物业公司督查组,由各分管经理牵头,经理办和各物管处参与,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至各部门工作现场进行督查,以保障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实现集团“三优双满意”的工作目标,并能够达到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的效果,具体细则如下:

  一、督查组人员安排:

  1、督查组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及各物管处主管以上人员(随机抽调)

  二、督查时间安排:每年七个月(去掉寒暑假、搬迁迎新、学期结束几个阶段),分别为:三月、四月、五月、六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三、督查内容及分工:详见计划表。

  四、督查工作流程:

  1、督查工作由组长总负责,副组长每月牵头带队,各组员参与,(参与人员由副组长随机抽调),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对公司各物管处进行细致的督查;不定期抽查(主要用于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整改情况的再验证),具体抽查时间由副组长临时通知。

  2、督查以发现“存在问题和先进经验两项为工作目标,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跟踪,直至解决,形成“PDCA”循环,先进经验进行推广,达到资源共享的效果。并对督查情况进行效果评价。

  3、各副组长负责在每月底物业管理会议上予以通报督查情况。

  附件:1、**物业公司督查计划表

  2、**物业公司督查要求和标准表(常规)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年*月*日

篇3:关于对市区2016年度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苏建函物〔20**〕100号

  关于对市区20**年度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前期物业服务方案落实,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维护物业服务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定于5月开始对市区20**年度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1.督查范围:市区(不含吴江区)20**年度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含往年未督查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2.督查内容: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管理、物业承接查验、规章制度建设、客服接待、设施设备管理、电梯管理、消防管理、项目秩序维护、环境绿化养护等。

  二、督查组织和督察时间

  1.本次督查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处室负责人带队进行交叉检查,市物业管理协会和项目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参加,聘请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和项目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居(村)民委会有关人员参加。

  2.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司市场拓展、品质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开发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分管负责人,开发前期部门负责人;应参与并接受对项目的督查。

  3.督查时间:5月5日至5月17日。

  4.督查安排:吴中区检查姑苏区项目,姑苏区检查苏州高新区项目,苏州高新区检查相城区项目,相城区检查苏州工业园区项目,苏州工业园区检查吴中区项目。

  三、督查方式及流程

  1.以现场督查为主,包括设施设备、软件资料和外环境三个方面。

  2.召开座谈会听取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对项目管理的意见。

  3.督查组现场反馈督查情况。出具《20**年度市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督查情况表》,对问题突出的项目可直接开具《物业服务项目督查(现场)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督查注意事项

  1.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对督查工作进行专题布置。

  2.相关企业应当对照督查内容和合同要求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特别是存在安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对属于开发建设单位的问题,要做好沟通,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限。

  3.被督查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准备欢迎横幅等标语,会议室不得准备水果鲜花等与督查工作无关的物品。

  4.督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4月25日

篇4:中心小学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通知

  中心小学关于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为强化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上级及中心小学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通知及《关于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督查小组,结合常规工作大检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或明察暗访活动,检查情况在各校(园)进行通报,情节较严重的扣除当职责任人及其处室负责人、分管行政(或带班行政)、校(园)长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进行跟踪督查整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在网上进行通报,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报送上级给予纪律处分。

  一、有关纪律

  1. 严格出勤考勤制度。各校(园)行政和后勤人员(包括课时数小学7节、幼儿园3个半天以内的兼职人员)实行签到签退制,按时上下班(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50【夏令时14:10-17:00】);一线教师实行考勤督查制(第一节任课教师上午7:50、下午13:50【夏令时14: 00】到班,最后一节任课教师带领学生路队出校后离校;第一节和最后一节无任课教师分别在上午8:30前到校、10:30后离校,下午14:30前到校、16:30后离校);各类人员去向要明确,上班时间临时外出办事需登记备案,请假半天及以上要办理相关手续(公、病假要提供证明)并按月按校(园)汇总报中心小学教务处备案。

  2. 严格管理责任制度。各校(园)要落实24小时值日值班制,双休日、假期、日间(带班行政、值日教师、当班保卫上午7:20至清校,下午13:20【夏令时13:30】至清校)、夜间、午间、课前、课间、课后等每个时间段均要明确责任人,不留管理空白。

  3. 严格上班办公制度。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在办公电脑上安装非办公软件,不进入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站,不QQ聊天或玩游戏,不聚集泡茶聊天等。

  4. 严格课堂教学纪律。教师上课应做到关闭手机,不中途离开;禁止教师课堂上拨打和接听电话;各校(园)对教师请假和缺课的课堂,应及时调整和安排代课教师,确保每堂课教师不离岗、不脱岗、不空岗。

  二、督查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附:签到签退表.*ls 教师临时外出登记表.wps(供参考)

  **县ZZ中心小学

  二O**年十月**日

篇5:学院建立后勤总公司内部联合督查小组通知

  学院关于建立后勤总公司内部联合督查小组的通知

  各中心:

  20**年是总公司及各中心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台阶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督查落实机制,促使总公司及各中心制订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落到实处,整体推进总公司及各中心的工作,特建立后勤总公司内部联合督查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督查范围

  1、公司及各中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公司及各中心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3、公司及各中心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4、公司及各中心职责区域责任落实情况;

  5、公司及各中心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6、其它有关工作情况。

  三、督查小组权限与要求

  1、联合督查小组独立开展工作;

  2、客观、公正、不留情面地开展督查工作;

  3、每周不定期督查一遍,并认真做好督查记录与督查情况处理工作;

  4、督查小组不能作出处理意见的,报总公司办公会议研究;

  5、督查小组从20**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工作。

  特此通知

  二0**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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