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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执法转请办理案件的函文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08

  建设行政执法转请办理案件的函文本

  转办〔 〕第 号

  (承办处理单位) :

  现将反映 (违法违规建设工程)

  问题的信件 (标题内容) 转你单位,请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转办单位联系人电话)

  执法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请勿将举报材料转交

  被举报单位或个人

  建设行政执法转请查办案件的函

  查办〔 〕第 号

  (承办处理单位) :

  现将反映 (违法违规建设工程)

  问题的信件 (标题内容)

  转你单位,请参照《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查处理,并于 日内( 年 月 日前)回复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附取证材料复印件)。实施行政处罚的,请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款收据(复印件)报 (执法机构 ) 。

  请确定一名联系人及时沟通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联 系 人:(转办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转办单位联系人电话)

  执法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请勿将举报材料转交

  被举报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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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职责

  1.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2.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在向本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县纪委、县监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3.负责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建立跨乡镇、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承担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

  4.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5.督促查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

  6.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好重大案件查办成果的综合运用,发挥治本作用;

  7.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职责

  1.负责审理委机关直接检查处理和县级单位党委(党组)、乡镇党委、政府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有关案件向县委、县纪委的报批或备案工作;

  2.负责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机关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县级单位党委(党组)和乡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机关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机关收到的申诉信件;

  3.负责承担县监察委员会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监委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督促党政纪处分决定的落实;

  4.负责承办县级单位党委(党组)和乡镇党委、政府和委机关有关室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5.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地方性纪检监察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政策规定;

  6.负责协调委机关有关室制度的起草工作,并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

  7.负责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后评估;

  8.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制度草案提出意见;

  9.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4: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

  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

  (一)查办案件工作基本原则

  依照章程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违*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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